院校代碼:11545
一、學校概況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合作雙方為中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重點建設的“世界一流大學”A類高校電子科技大學。學校建校至今已有39年的辦學歷史。前身為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學孫文學院;1995年,學校更名為中山學院,實行省市共管,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2002年至今,合作雙方共同舉辦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6年至2020年,學校先后被遴選為“廣東省首批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省市共建”高校、廣東省高等教育“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校。
學校目前教職工1000余人,建有一支具有高職稱、高學歷、高素質的自有教師隊伍,擁有一批南粵優秀教師、中山市優秀拔尖人才和中山市優秀教師。同時,學校聘請了100余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兼職及客座教授。近年來,學校以多種方式加強高端人才引進,成功雙聘一批國家級人才,全職引進一批博士和副高以上高層次人才。學校設有電子信息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材料與食品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管理學院、經貿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部等11個二級學院(教學部),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近1.8萬人。
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使命,秉承“厚德、博學、求是、創新”的校訓,發揚“敢為天下先”和“愛國奉獻”的精神,以“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文化興校”為三大核心戰略,堅持“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高自主創新和服務地方能力”雙輪驅動,深入推進落實“省市共建”、“應用型轉型試點建設”和“沖補強”提升計劃各項任務,以教育服務地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宗旨,集中優勢力量和資源,選準方向、抓好重點,創新機制,加快將學校建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為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擬招生專業目錄
備注:以《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為準》,前置專業要求詳見附件一。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時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未滿3年的,需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報名時為廣東戶籍)的普通高校往屆專科畢業生。
3.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時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同時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僅限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累計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5年2月底前)。
4.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專科畢業生。
5.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并就讀的應屆專科畢業生。
6.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原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鄉村振興局登記在冊,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鄉村振興局提供的數據為準),報名時無需勾選“建檔立卡”標記;外省戶籍原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原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本人信息頁截圖并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報名時須勾選“建檔立卡”標記并上傳相關證明資料。
7.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文化課考試專升本招生,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非應屆畢業在校生(含保留學籍的學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方式、時間及報考費
2025年普通專升本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繳費。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月6日09:00至13日18:00;考生提交預報名資料后,省招生辦進行資料審核,考生須登錄“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下稱報名系統)(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可以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1月17日17:00。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及上傳相關材料,并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考生如憑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一旦發現,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已錄取考生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采集考生相片時,須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小程序或者報名系統實時拍攝,以確保相片符合教育部學籍注冊的采集要求以及公安部門人像比對要求。考生上傳過度美顏、修圖的相片,會影響考試入場、學籍注冊等后續環節。(一)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具體如下:
1.預報名。2025年1月6日09:00至13日18:00(共8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選定考點所在地市,綁定手機號,按照系統指引采集相片,上傳資料,獲取預報名號并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1)考生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歷學籍驗證
考生需要先下載安裝“學信網app”并通過實名驗證。
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學歷學籍驗證”模塊輸入相關專科畢業信息,使用“學信網app”掃描學歷驗證二維碼并同意授權核驗選擇的學歷信息,然后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須自行前往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網上申請專科學歷認證,報名后續流程請參見第(5)點中第②項。
尚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學歷學籍驗證”模塊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學信網app”掃描學籍驗證二維碼并同意授權核驗選擇的專科學籍信息,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籍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具體驗證方式詳見以《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粵招辦普〔2024〕50號)附件3。
(2)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就讀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廣東戶籍應屆專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籍驗證,在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后,還需在專科學歷學籍驗證界面上點擊“驗證專科錄取信息”按鈕進行普通高校專科錄取信息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考生報考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專科錄取時的不相符),可咨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電話:020—62833628。
(3)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且已獲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已成功辦理2024年12月畢業手續,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以報考,在預報名時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后,點擊“自考畢業情況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可以由該省教育考試機構出具成績單及“符合畢業證明”。
(4)考生須將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須確保資料真實、完整、清晰),供報名審核:
①戶口本(首頁、本人姓名頁)。
②已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報名系統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還必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的非全日制學歷考生,須上傳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1年以上(含1年)證明(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都需累計滿1年及以上)。
④報考職教師資類專業的,考生還須上傳報考院校招生簡章公布的與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
⑤非廣東戶籍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考生還須上傳有關建檔立卡的證明資料(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本人信息頁截圖并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結束前上傳相應的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省招生辦審核后,普通專升本錄取前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⑦考生須依據《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6)的規定,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填報志愿開始前將體檢結果上傳至報名系統中(體檢表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填報志愿第一天)。
(5)資料審核
①考生上傳的資料由省招生辦在網上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待驗證”和“不通過”3種,不通過的將反饋不通過的原因,1月15日18:00前完成所有預報名考生資料審核。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根據不通過的原因,須在1月16日18:00前上傳補充資料,逾期未上傳補充資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選報了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各院校必須認真對考生上傳的資料進行審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把關,認真按照報考規定審核考生上傳的資料。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復核。
②考生預報名時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且在報名期間還未獲得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可選擇“申請補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閱讀并簽訂“補報資料承諾書”后,審核時將考生設置為“待驗證”,設置為“待驗證”的考生可以繳費。考生須將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上傳至報名系統,由省招生辦審核,上傳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不予打印準考證,不安排考試。
2.選擇考試科目。考生須認真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簡章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下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詳細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專業的相關要求。按擬報考院校專業的學科門類選擇專業基礎課科目;對于專業綜合課,考生要結合自身擬報考院校及專業實際,選擇報考省統考或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也可同時選擇報名參加1個省統考科目組和1個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進行考試。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
3.確認報名。2025年1月17日17:00為報名繳費截止時間。
(1)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名資格。
(2)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參加編排考場座位、打印準考證;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報考費
報名考生需交報考費40元/科。省統考科目報考費在報名系統繳交,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報考費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若個人原因放棄報名,不予退回報考費。
五、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5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共設4門,分別為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150分鐘(設計基礎210分鐘)、卷面滿分值200分。
公共課為政治理論和英語2門。
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六、錄取批次及類別設置
我校2025年普通專升本設置普通批和建檔立卡兩個錄取批次,普通批為工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建檔立卡批次僅限原建檔立卡考生報考,在普通批次錄取完成后進行投檔錄取。
七、志愿填報
2025年普通專升本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按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普通批設置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建檔立卡批次設置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及1個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二)志愿填報。考生只能按自身報考的考試科目組選擇相應院校專業組志愿及專業志愿進行填報。
志愿填報的具體安排和要求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另文通知。
八、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別、專業基礎課分別劃定三科總分和專業綜合課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根據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對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均已上線的考生,按其四科總分和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即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和院校專業組計劃,按考生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靠前的考生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愿逐個檢索,在考試科目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簡章擇優錄取,不得跨院校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三)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以保送錄取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關院校提交相關資料申請保送生資格,經院校審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規定進行公示,并向省招生辦進行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四)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下稱原建檔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檔立卡考生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五)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后,若院校因上線生源不足、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征集志愿錄取,依據三科總分投檔擇優錄取。
九、普通高校專升本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等報名資料進行復核,復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學籍注冊后三個月內,招生院校應對學生人員身份、前置學歷條件、身心健康情況等入學資格情況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二)新生入學后的體檢復檢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錄取的考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產學習。學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可采取插班就讀、獨立編班等形式開展教育教學,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的實際時間填寫。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條相關規定,專科起點的本科插班生,不得轉專業。
十、普通高校專升本畢業與就業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所在專業《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并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士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和要求,將授予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畢業后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1號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760-88888611、88888612
郵政編碼:528402
學校官網:http://www.zs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zsc.edu.cn
學校招生辦公眾號:zsczjc
歡迎報考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未盡事宜,以《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粵招辦普〔2024〕50號)文件精神為準。
附件一:
前置專業要求
電子信息工程前置專業要求:智能制造裝備技術、機電設備技術、電機與電器技術、新能源裝備技術、制冷與空調技術、電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機電技術、智能控制技術、智能機器人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電子產品制造技術、電子產品檢測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汽車智能技術、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智能光電技術應用、光電顯示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大數據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現代通信技術、現代移動通信技術、通信軟件技術、衛星通信與導航技術、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通信系統運行管理、智能互聯網絡技術、網絡規劃與優化技術、電信服務與管理、集成電路技術、微電子技術
軟件工程前置專業要求: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大數據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信息安全技術應用、虛擬現實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嵌入式技術應用、工業互聯網技術、區塊鏈技術應用、移動應用開發、動漫制作技術、密碼技術應用、工業軟件開發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
食品質量與安全前置專業要求:環境監測技術、環境工程技術、生態保護技術、生態環境大數據技術、環境管理與評價、生態環境修復技術、綠色低碳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水凈化與安全技術、智能環保裝備技術、材料工程技術、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術、復合材料智能制造技術、航空復合材料成型與加工技術、非金屬礦物材料技術、光伏材料制備技術、硅材料制備技術、炭材料工程技術、橡膠智能制造技術、食品生物技術、藥品生物技術、農業生物技術、化工生物技術、生物產品檢驗檢疫、綠色生物制造技術、生物信息技術、應用化工技術、石油煉制技術、精細化工技術、石油化工技術、煤化工技術、高分子合成技術、海洋化工技術、分析檢驗技術、化工智能制造技術、化工裝備技術、化工自動化技術、化妝品技術、食品智能加工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健康、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釀酒技術、食品貯運與營銷、藥品生產技術、生物制藥技術、藥物制劑技術、化學制藥技術、獸藥制藥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制藥設備應用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保健食品質量與管理、化妝品經營與管理、化妝品質量與安全、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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