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社會工作事務中心是縣委社會工作部下屬二級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文件精神,經中共洞口縣委同意,決定公開選調縣社會工作事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共計劃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見《2024年洞口縣社會工作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選調范圍
洞口縣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四、選調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熱愛社會工作,政治素質過硬,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綜合及口頭表達能力,品行端正,勤懇敬業,廉潔自律。
2.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2022年、2023年,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工作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職、新晉升職級的應任現職務、職級滿1年。
5.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職位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者組織處理的,或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影響期滿影響使用的。
4.尚在試用期內,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有問題或存疑的。
6.與洞口縣委社會工作部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7.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宜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4年10月31日,現任職級職稱以報名時的等級為準。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公告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洞口縣政府門戶網、洞口黨建網等相關媒體平臺發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現場報名地點:洞口縣委社會工作部(縣商務局三樓304),聯系電話:0739-7221898,15869895617聯系人:向軼相。
4.報名所需材料:
①按要求填寫好《洞口縣社會工作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正反兩面打印2份,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必須在“所在單位推薦意見”欄簽署“同意報名”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打印“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張、個人社會信用記錄1份(請使用A4紙打印復印,除證件的原件外,其余資料不退還)。
③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材料。
④本人征信報告。
⑤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5.報名時需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確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對違反誠信報名規定,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相關證件等獲取報名資格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報名需報考者親自到場,現場確認報名信息,不能委托他人。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專班對已報名人員基本條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貫穿報名、面試、考察等各個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考試
此次選調只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特殊情況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專班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數,并予以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洞口縣政府門戶網、洞口黨建網上進行公示。
(五)實地考察。面試結束后,按考察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實地考察人員(同分優先處理辦法:成績相同的,以學歷、職稱等層次較高者優先;若再相同的,一并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選調工作專班負責組織實施。縣委社會工作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有報考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社會信用記錄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凡發現檔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考察對象在實地考察前須提供近7天內毛發檢測結果,未能提供的視為本人放棄選調資格。選調考察環節,因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集體研究
考察合格后集體研究確定擬試用選調人員。
(七)試用調入
根據面試、考察、集體研究等情況,對集體研究確定的擬試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再安排試用崗位,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合格者辦理調入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實行誠信考試。報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違法,不隨意放棄。
2.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3.保持通訊暢通。報考者須在整個選調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報名電話無法聯系者,由報考者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5.本公告有關政策解釋和未盡事宜,由縣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洞口縣委社會工作部
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來源鏈接:
https://www.dongkou.gov.cn/dongkou/rszk/202410/d764741f3d55448b9293cac9b98690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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