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云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統一開展大理州2024年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詳見《大理州2024年州級機關統一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大理州州級以下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大理州州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在大理州縣(市)工作的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符合報名條件的經單位同意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公開遴選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經歷。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為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8周歲以下的,為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為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2周歲以下的,為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為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0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應于報名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鄉鎮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市場監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在大理州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通過定向招錄、專項招錄以及特殊職位招錄等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招考時已被告知其應在招錄機關或者招考職位服務最低年限的,應當嚴格履行約定。未滿約定服務年限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務員身份通過換屆選舉進入鄉鎮領導班子的人員,任期未滿一屆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遴選程序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確定擬遴選轉任人員、公示、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開遴選公告、筆試成績、擬遴選人選公示通過大理先鋒網站發布;其他相關通知在各遴選機關相關網站發布,網址詳見《職位表》。
(二)報名。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1.組織推薦。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大理州2024年州級機關統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同意并加蓋公章,報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方可報名。縣(市)委管理的干部,需縣(市)委審核同意蓋章后方可報名。各縣(市)委組織部要堅持組織推薦和競爭擇優相結合,強化黨組織把關作用,著力推薦熟悉基層情況,符合州級機關要求的優秀人才。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以及政治素質不過硬、作風不扎實、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不專心工作的,不得推薦報名。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公開遴選機關辦公所在地,詳見《職位表》。
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到報名截止時間未完成報名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
(2)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藍底漸變彩色照片3張及電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證號命名)。
(5)單位證明材料:①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由單位提供錄用、調動、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單位提供錄用、調動、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③現任職務職級任職文件(由單位提供任職文件,任現職務的干部任免審批表、任現職級的職級套轉表等證明材料);④本人符合公開遴選職位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⑤近2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
所有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一致”,經辦人員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到各遴選機關現場報名并提供相關材料,各遴選機關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向報名人員反饋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應及時告知缺少的內容,并通知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齊。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公開遴選機關均可以取消其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四)職位裁減及改報。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每個職位遴選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州委組織部將對遴選職位進行裁減或取消,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大理先鋒網公布職位裁減及職位取消情況。對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遴選急需緊缺專業人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州委組織部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
(五)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人員,由遴選機關發放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具體領取時間以遴選機關通知為準。
(六)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1.筆試。由州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大理先鋒網站公布。
2.面試(含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由各公開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公開遴選機關根據職位需要,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可以對報名人員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公開遴選機關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按3:1比例末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發布面試公告。進入面試人員確定后,各遴選機關須通過相關網站發布面試公告,明確面試(含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并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機關組織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資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公開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公開遴選機關有權取消報名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審核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面試。
(4)面試組織(含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
(5)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加權計算,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未組織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面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結束后,各遴選機關須通過相關網站公布報名人員面試成績、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1.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各遴選機關按照報名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2: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按2:1的比例末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和考察。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比例未達到2: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人選出現自動棄權者,從進入該遴選職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2.體檢。體檢工作由各遴選機關根據《職位表》公布的體檢要求組織開展。體檢時間、地點由各遴選機關自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3.考察。考察實行差額考察。公開遴選機關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人崗相適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州級機關。考察組還將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報名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八)確定擬遴選轉任人員
公開遴選機關根據職位要求和考察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經黨組(黨委)集體討論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轉任人員。
(九)公示
擬遴選轉任人員名單,通過大理先鋒網站、本單位和擬遴選轉任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公開遴選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四、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公開遴選機關監督電話詳見《職位表》。
(二)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遴選的紀律要求等相關規定,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遴選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凡弄虛作假和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從事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遴選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公開遴選工作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2-2428285。職位設置、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公開遴選機關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二)公開遴選相關表格從大理先鋒網下載。報名人員提交《報名推薦表》時,須核對聯系電話(手機)是否真實、有效,并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公開遴選機關在資格審查及后續工作中能及時聯系本人,如因報名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對于社會上的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報名人員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
(四)本次公開遴選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用,考生參加公開遴選期間產生的食宿、交通、體檢等費用自理;請考生在參加公開遴選過程中注意出行安全。
附件1:大理州2024年州級機關統一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xlsx
附件2:大理州2024年州級機關統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xls
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
2024年10月16日
來源鏈接:
http://zswldj.1237125.cn/html/dl/2024/10/16/299512a7-ec41-47bf-ac7c-3a853f47ee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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