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農業農村廳所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促進農業農村系統人才流動,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采取競爭性考試方式,面向全區農業農村系統為我廳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根據《中共寧夏區委組織部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寧人社發[2016]12號)、《中共寧夏區委組織部中共寧夏區委編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試行)>的通知》(寧人社發[2022]11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本次競爭性選調職位為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所屬8家全額預算事業單位的9個專業技術性崗位。具體選調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等詳見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區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以及定額補助事業單位中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式進入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以及定額補助事業單位中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式進入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和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本科年齡35周歲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招聘到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未滿5年的;在地級市及以上事業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
6.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的,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為
(二)資格審核。
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人事與老干部處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紀委,對選調人選進行資格審核。選調人選須提供《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登記表需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張;紀檢監察機關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資格審核合格后,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人事與老干部處電話通知選調人選參加筆試的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選調人選提供虛假資料、所在單位推薦過程違反有關規定等,取消選調人選資格和所在單位推薦名額。
(三)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一般為3:1。降低筆試開考比例、減少選調名額或者取消選調崗位,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筆試采用閉卷、現場限時作答方式進行,重點測試選調人選的理論素養、公共知識、政策法規水平、寫作功底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閱卷完成后,根據筆試情況研究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試卷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相關專家命制,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職位面試人數與選調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降低面試開考比例,由自治區經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選調人選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與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選調資格。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工作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相關專家命制結構化面試題,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在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官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
(五)考察。
面試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農業農村廳人事與老干部處、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紀委會同選調單位共同完成,組成若干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3名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業績和榮譽等方面的情況,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滿分100分。考察中還要對選調人員的選調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誠信記錄(涉及金融、統計、房地產、保險等領域嚴重失信人員或失信被執行人等)、弄虛作假等行為或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的(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以及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取消選調資格。考察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六)計算總成績。
按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考察成績×30%的計算方法,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專人核算,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按照加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人事與老干部處組織實施,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選調人員不再進行遞補。體檢費用由選調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確定擬選調人選。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經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九)公示。
確定擬選調人選名單后,在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十)辦理調動。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錄取后,崗位聘任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聘任。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附件下載:
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
附件2: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競爭性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來源鏈接:
https://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410/t20241022_4704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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