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度菏澤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相應職位。基層工作經歷應當足年足月據實累計計算,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1月。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技師(含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和有關部門發布的招錄簡章,報考者可以通過燈塔—菏澤黨建網(http://www.hezedj.gov.cn/)的公務員專欄查詢。
職位資格條件由招錄機關編制。報考者對招錄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詳見招錄職位表和報考指南最后。
(二)網上報名
報名主要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可以通過燈塔—菏澤黨建網的公務員專欄登錄報名,也可以直接通過2025年度山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平臺(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5.html)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可于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于
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025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畢業生應于
3.報名確認。招錄機關于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應當按指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繳費確認后,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打印并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并于
5.錄用計劃核減及職位改報。最終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重點扶持區域、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職位和急需緊缺專業職位、殘疾人職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比例到2︰1。
核減和取消錄用計劃的情況,在燈塔—菏澤黨建網的公務員專欄上公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報考者,可按規定改報菏澤市各級機關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申論試卷分為A類、B類、C類。市級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A類試卷;市屬基層單位和縣級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B類試卷;鄉鎮(街道)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C類試卷。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的,報考者須統一參加相應的專業科目筆試。其他招錄機關設置專業科目考試的,報考者還須參加相應的專業科目考試。
2.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行政執法類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上述考試在菏澤市設置考點。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其他招錄機關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錄機關另行公告。
3.成績查詢。報考者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報考者須達到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面試環節。對重點扶持區域、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職位和急需緊缺專業職位,在確定合格分數線時可予以適當政策傾斜。
未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規定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外語等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和其他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招錄機關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面試前,組織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報考者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錄機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多種形式,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實行考官和考生雙抽簽。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采取適當方式向面試人員公布。
設置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報考者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由招錄機關組織的專業能力測試。
考試結束后,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在燈塔—菏澤黨建網的公務員專欄上發布。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進行百分制合成: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分別占40%、40%、20%。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后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對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招錄機關可以對其是否具備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招錄職位明確開展心理素質測評的,由招錄機關組織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四、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工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各職位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如同一職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專業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本次招錄對體檢和考察的人選不實行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涉及個別職位調整體檢有關項目標準的,見招錄職位表或者相關部門發布的招錄簡章。
考察工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考察工作原則上在確定考察人選后30日內完成。考察情況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報考者不按規定參加體檢、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的,實施機關有權終止其錄用程序。
五、公示和報到
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在燈塔—菏澤黨建網的公務員專欄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于公示后無故放棄錄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報考者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對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手續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六、試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安排在錄用職位工作。試用期內,招錄機關應當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和教育培養,并按有關規定組織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一般不調整崗位,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不得參加規定以外的離職學習。試用期間發現新錄用公務員有不具備公務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錄用為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報到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含公開遴選)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也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使用。對于重點扶持區域、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上級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其他省、市、縣的機關。招錄職位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嚴格履行約定的服務年限,未滿約定服務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其他機關或者其他職位。
七、補充錄用
對于招錄期間出現人選空缺的職位或者招錄機關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時補充人員的職位,將面向參加2025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且考試科目類別相同的人員統一進行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職位及相關事宜,將通過燈塔—菏澤黨建網的公務員專欄發布。
特別提示:
1.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市公務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2.本次招錄發布的公告、簡章、職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數。
3.必要時,市公務員局將對考試錄用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菏澤市公務員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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