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高考考試科目
時間:2020-06-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1)普通高考文化課考試科目
“普通類”和“單列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除外語科目外,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外語科目不組織口試。其中“單列類”招生計劃限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學習考試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報考。
“雙語類”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民族語文。其中,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民族語文科目使用授課語言試卷并使用授課語言文字答卷;英語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試卷,聽力部分為必考內容,英語科目成績不計入高考統考成績,作為高校錄取參考。
“民語言類”(維吾爾語言、哈薩克語言、柯爾克孜語言、蒙古語言)招生計劃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民族語文。語文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其他科目使用授課語言試卷并使用授課語言文字答卷。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學的文科雙語類考生的數學(文史類)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
外語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聽力部分為必考內容,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試卷筆試部分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筆試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
(2)“三校生升高職”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所有科目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試卷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考生入學后,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的專業知識(技能)進行測試,對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新疆教育考試院備案。
(3)體育、藝術類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參加校考。自2020年起,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屬計劃類型全部文化課考試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