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覽!2020年北京高考考場規則公布
時間:2020-07-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考生應講誠信,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監測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開考前25分鐘(語文科目為考前30分鐘),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
四、各科目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場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外語(非英語)科目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16:30),交卷出場后不得再次進場續考。
五、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黑色字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標準化考試模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得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六、考生進入考場后,按座位號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和準考證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后,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在監考員的指導下正確粘貼個人信息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須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不再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七、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答題。考生必須用現行規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八、試題答案要全部答在答題卡上,在試題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九、考生要按答題卡上注意事項所列要求作答。要在答題卡上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作答,不得在答題卡上規定答題區域外作答,也不得在答題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標記。
十、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冊、答題卡、草稿紙。
十一、考試結束前要離開考場的考生須先將答題卡、試題冊、草稿紙整理好,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檢查無誤并允許離場后方可離開考場,離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十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將考試材料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題冊、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后,方可依次離開考場。
十三、考生不得將試題冊、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十四、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