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貴州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時間:2020-07-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顧。錄取時,符合投檔條件的,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加10分。
5.少數民族考生。貴陽市云巖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觀山湖區,遵義市紅花崗區、匯川區,安順市西秀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 分;其它縣(市、區、特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 分。
申報少數民族加分項目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我省同一縣(市、區、特區)具有三年完整戶籍、學籍和連續三年實際就讀,方可按考生戶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滿足上述條件,但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階段戶籍地、學籍地和實際就讀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戶籍在我省,學籍或實際就讀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最低分值加分。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可享受省內高校加分政策照顧。錄取時,符合所報考省內高校投檔條件的,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貴州省農村連續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女孩考生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加10分。
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2.被貴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范”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考生,加10 分;被貴州省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范”或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考生,加5 分。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向縣級招生考試機構申報,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由高校在進檔范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
4.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報考普通高考時,參照教育部關于相關優待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