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從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傳來消息,為優化全省創新生態,山西省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通過直接考核方式進行,不將大學排名作為限制性條件,不搞學歷“一刀切”。
山西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在本單位編制總量范圍內自主擬定年度增人計劃,省級組織人社部門實行宏觀調控,不再統一下達增人計劃。各事業單位人員增減情況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山西省規定,事業單位在本單位編制總量范圍內自主制定招聘方案,按規定公開發布招聘信息,自主實施招聘工作,組織人社部門不再進行事前備案。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通過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范圍、對象、批次、時間、地點及考核形式、內容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各事業單位招聘結果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