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科技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時間:2020-07-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準,防災科技學院2020年面向全國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根據教育部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牽頭、教務處、各二級學院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負責對二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報名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二)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三)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與專業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20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分為面向本校學生計劃和面向外校學生計劃兩類。
招生專業與計劃見下表:
序號 |
學院 |
招生專業 |
面向本校學生招生計劃數 |
面向外校學生招生計劃數 |
1 |
地球科學學院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10 |
10 |
2 |
土木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20 |
20 |
3 |
地質工程學院 |
地質工程 |
20 |
20 |
4 |
生態環境學院 |
測繪工程 |
20 |
20 |
5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5 |
5 |
6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5 |
5 |
7 |
經濟管理學院 |
金融學 |
10 |
10 |
8 |
文化與傳播學院 |
廣告學 |
10 |
10 |
注:當某一類計劃報名考生人數少于該類計劃數時,剩余計劃可用于另一類報名考生的補錄。
四、報名方式
學生可報考與原畢業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枝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査詢。
(一)本校考生通過釘釘智能填表進行報名并確認。
(二)外校考生須填寫《防災科技學院年第二學士學位校外考生報名表》(附件1)并親筆簽名,同時附以下材料掃描件(或高分辨率照片)于7月20日24:00前打包發送至學校招生辦電子郵箱(fzzsb@cidp.edu.cn),郵件注明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紙介材料在參加考試時隨身攜帶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其他方式報名無效,逾期視為報名無效)。
1.身份證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
3.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4.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五、本校考生資格審查及錄取
學校招生辦公室對本校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經報考專業所在二級學院依據招生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錄取規則,擇優提出錄取意見,并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免試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外校考生資格審查、考試及錄取
(一)報名資格審核
學校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可參加考試。考生于2020年7月25日后登錄防災科技學院主頁查詢審核結果,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注意:務必確保按要求填寫、寄送報名材料,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未按要求經推薦單位簽字蓋章、考生本人未簽字以及報名材料不全等導致審核不通過者,責任自負。
(二)打印準考證
審核合格考生于2020年8月1日后登陸防災科技學院官方網站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與時間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8月10日 |
08:30~10:00 |
高等數學(廣告學專業免試高等數學) |
10:30~12:00 |
計算機基礎 |
|
14:00~15:30 |
大學英語 |
考試時間擬定為2020年8月10日,考試地點為防災科技學院南校區,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各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學校將組織學科專家閱卷,擬于8月15日公布成績,考生可在防災科技學院官方網站查看本人成績。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成績公布后3日內將《復核申請表》(將與考試成績同時發布在官方網站上供下載)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學校批準后由評卷組進行首次復核,并向考生反饋復核結果。考生對首次復核結果仍存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首次復核結果3日內至防災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申請再次復核,學校批準后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核組進行再次復核,并向考生反饋再次復核結果。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五)錄取辦法
1.廣告學專業按照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兩科總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成績排序,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計算機基礎非選擇題、大學英語非選擇題成績排序。
2.其他專業按照招生計劃的1.2倍劃定高等數學合格線,在高等數學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總分排序,擇優錄取、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高等數學、大學英語成績排序,仍相同的依次按照高等數學非選擇題、大學英語非選擇題成績排序。
3.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滿的情況下在招生計劃內進行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錄滿情況下不予錄取。
4.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七、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河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的規定,學費標準為文科類4600元/生·年,理科類49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為800元/生·年或500元/生·年,若物價管理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學院將按照新規定執行,專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分類。
八、培養與畢業
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原則上由學校教務處和各二級學院具體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學校學生處和各二級學院具體負責。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九、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嚴防暗箱操作、權力尋租,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10-61596267)。
十、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四)招生網站:http://zjb.cidp.edu.cn
(五)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術開發區學院大街465號 郵編:101601
電子郵件:fzzsb@cidp.edu.cn
咨詢電話:010-61596244、01061596216
學校網址:http://www.cidp.edu.cn
(六)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詳情請見防災科技學院主頁:https://www.cidp.edu.cn/info/1045/10265.htm)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準,防災科技學院2020年面向全國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根據教育部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牽頭、教務處、各二級學院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負責對二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報名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二)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三)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與專業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20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分為面向本校學生計劃和面向外校學生計劃兩類。
招生專業與計劃見下表:
序號 |
學院 |
招生專業 |
面向本校學生招生計劃數 |
面向外校學生招生計劃數 |
1 |
地球科學學院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10 |
10 |
2 |
土木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20 |
20 |
3 |
地質工程學院 |
地質工程 |
20 |
20 |
4 |
生態環境學院 |
測繪工程 |
20 |
20 |
5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5 |
5 |
6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5 |
5 |
7 |
經濟管理學院 |
金融學 |
10 |
10 |
8 |
文化與傳播學院 |
廣告學 |
10 |
10 |
注:當某一類計劃報名考生人數少于該類計劃數時,剩余計劃可用于另一類報名考生的補錄。
四、報名方式
學生可報考與原畢業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枝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査詢。
(一)本校考生通過釘釘智能填表進行報名并確認。
(二)外校考生須填寫《防災科技學院年第二學士學位校外考生報名表》(附件1)并親筆簽名,同時附以下材料掃描件(或高分辨率照片)于7月20日24:00前打包發送至學校招生辦電子郵箱(fzzsb@cidp.edu.cn),郵件注明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紙介材料在參加考試時隨身攜帶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其他方式報名無效,逾期視為報名無效)。
1.身份證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
3.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4.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五、本校考生資格審查及錄取
學校招生辦公室對本校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經報考專業所在二級學院依據招生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錄取規則,擇優提出錄取意見,并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免試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外校考生資格審查、考試及錄取
(一)報名資格審核
學校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可參加考試。考生于2020年7月25日后登錄防災科技學院主頁查詢審核結果,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注意:務必確保按要求填寫、寄送報名材料,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未按要求經推薦單位簽字蓋章、考生本人未簽字以及報名材料不全等導致審核不通過者,責任自負。
(二)打印準考證
審核合格考生于2020年8月1日后登陸防災科技學院官方網站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與時間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8月10日 |
08:30~10:00 |
高等數學(廣告學專業免試高等數學) |
10:30~12:00 |
計算機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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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大學英語 |
考試時間擬定為2020年8月10日,考試地點為防災科技學院南校區,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各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學校將組織學科專家閱卷,擬于8月15日公布成績,考生可在防災科技學院官方網站查看本人成績。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成績公布后3日內將《復核申請表》(將與考試成績同時發布在官方網站上供下載)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學校批準后由評卷組進行首次復核,并向考生反饋復核結果。考生對首次復核結果仍存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首次復核結果3日內至防災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申請再次復核,學校批準后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核組進行再次復核,并向考生反饋再次復核結果。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五)錄取辦法
1.廣告學專業按照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兩科總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成績排序,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計算機基礎非選擇題、大學英語非選擇題成績排序。
2.其他專業按照招生計劃的1.2倍劃定高等數學合格線,在高等數學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總分排序,擇優錄取、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高等數學、大學英語成績排序,仍相同的依次按照高等數學非選擇題、大學英語非選擇題成績排序。
3.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滿的情況下在招生計劃內進行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錄滿情況下不予錄取。
4.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七、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河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的規定,學費標準為文科類4600元/生·年,理科類49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為800元/生·年或500元/生·年,若物價管理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學院將按照新規定執行,專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分類。
八、培養與畢業
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原則上由學校教務處和各二級學院具體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學校學生處和各二級學院具體負責。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九、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嚴防暗箱操作、權力尋租,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10-61596267)。
十、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四)招生網站:http://zjb.cidp.edu.cn
(五)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術開發區學院大街465號 郵編:101601
電子郵件:fzzsb@cidp.edu.cn
咨詢電話:010-61596244、01061596216
學校網址:http://www.cidp.edu.cn
(六)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詳情請見防災科技學院主頁:https://www.cidp.edu.cn/info/1045/102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