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0-07-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許昌學院(國標代碼10480)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試點單位”和首批“示范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院校”。辦學地址:許昌市八一路88號(校本部);許昌市興華路2111號(醫學院校區);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專業授課地點在校本部。
第三條 學校招生貫徹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學校本科預留計劃40人,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依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區、市)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省(區、市)統考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美術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繪畫)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體育教育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以上各專業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對口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四條 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學費標準及獎貸助情況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執行。因河南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現將學校分專業學費標準公布如下:
普通本科專業:文科類4400元/生·學年,理工類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8000元/生·學年,醫學類5500元/生·學年,體育教育4400元/生·學年。
對口本科專業:參照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體育教育4400元/生·學年、音樂學8000元/生·學年、旅游管理4400元/生·學年、酒店管理4400元/生·學年。
普通專科專業:醫學類4800元/生·學年。
軟件職業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專業8000元/生·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土木工程(與美國俄勒岡理工學院合作辦學)14000元/生·學年,人力資源管理(與加拿大卡普頓大學合作辦學)14000元/生·學年,舞蹈學(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辦學)15000元/生·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市場營銷(與加拿大荷蘭學院合作辦學)、音樂教育(與美國蒙大拿州立大學(比靈斯)合作辦學)11000元/生·學年,護理(與英國卡迪夫城市大學合作辦學)12000元/生·學年,藝術設計(與美國蒙大拿州立大學(比靈斯)合作辦學)13000元/生·學年。
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與俄羅斯南烏拉爾國立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土木工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與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普韋布洛分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工商管理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學前教育專業;與英國卡迪夫城市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等8個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的收費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住宿費標準:按不同的住宿條件,每生每學年800—1000元。如有變化,以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第十七條 獎學金設置: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獎項。
1.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金額每生每學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金額每生每學年5000元。
3.許昌學院綜合獎學金:由學校出資,為激勵我校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而設立,每生每學年2000元。
4.許昌學院單項獎學金:由學校出資,用于獎勵在發明專利、發表論文等科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每次獎勵額度從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條 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措施:
1.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每生每學年3300元。
2.臨時困難補助:為幫助學生解決在校學習期間因突發事件而造成的學習、生活中的暫時性經濟困難。
3.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4.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高校地助學貸款兩種形式。學生一般可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學貸款,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幫助困難學生通過銀行獲得助學貸款。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5.補償代償:參加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大學生村干部、特崗教師、西部計劃的學生,期滿后可通過學校及地方主管部門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6.社會捐助:社會愛心組織或個人通過學校向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進行物質幫助和精神鼓勵。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生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者頒發許昌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國家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許昌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度許昌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學校以往有關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許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4—2968818
監督電話:0374—2968928
學校網址:https://www.x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