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0-07-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
第二條 學校教育部代碼:14557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五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六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七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大足區二環南路68號
第八條 學院概況:
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是2015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位于美麗的中國石刻之鄉、五金之都的重慶市大足區城區。規劃占地面積700余畝,規劃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學校擁有一支理論教學和行業企業實踐相結合的專家骨干教師隊伍。其中,副高職稱以上與研究生學歷以上教師占30%,雙師教師占26%,學校與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重慶文理學院、重慶長江師范學院、重慶財經職業學院、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泰國博仁大學、泰國格樂大學、韓國草堂大學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關系。
學校根據重慶市“6+1”支柱產業和“10+2”龍頭產業發展需要。按照六大專業群所轄二十一個專業。學院現設有生態環境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智能工程學院、交通工程學院、健康學院、教育學院等9個二級學院。擁有四個校內實訓中心、二十六個實訓室以及150余個校外實訓基地。
學校堅持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指導,以能力為本位,大力實施“產教融合、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采用“訂單式”、“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與100多家企業建立深度合作關系。實施合作育人,畢業生廣受社會用人單位好評。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招生計劃: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學院2020年將會面向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新疆、青海、廣西、吉林、河北、湖北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招收高職(專科)學生。今年招生專業有環境工程技術、環境評價與咨詢服務、污染修復與生態工程技術、環境規劃與管理、清潔生產與減排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建筑室內設計、工程造價、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市政工程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會計、互聯網金融、藥品經營與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社區康復、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學前教育等21個專業,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及具體說明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網(http://www.cqzhxy.cn/)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填報志愿及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相關政策執行。
2.學院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錄取。
3.在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在錄取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相近專業錄取,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4.凡報考學院的考生,符合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降分)條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的考生,學院按相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專業成績為依據,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應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若省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在錄取規則上有具體要求,我院按省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6.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生亦可在學院網站中查詢。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十二條 入學復查: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獎貸學金和貧困資助管理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體系,對于統招學生設有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為一等助學金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助學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學金每人每年2300元)等,并在校內設有勤工儉學崗位;凡被學院錄取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
第十四條 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五條 監督機制: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
聯系方式
第十六條 招生服務:
1.監督申訴:紀檢部023-43793167
2.招生電話: 023-43793190 023-43793191 023-43793193
3.學校網址:http://www.cqzhxy.cn/
4.招生網址:http://zsxxw.cqzhxy.cn/
5.電子郵件:cqzhxybgs@163.com
第十七條 重要聲明: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十八條 招生章程的解釋:本招生章程適用于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2020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