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光華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0-07-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光華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路3555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1.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2.秘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3.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4.應用心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5.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6.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7.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8.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9.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10.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11.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2.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3.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4.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5.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6.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7.汽車服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8.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19.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20.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2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22.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23.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24.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25.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26.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27.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28.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29.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0.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1.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2.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3.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6.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7.攝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8.新聞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39.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40.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41.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1600元;
專科專業:
1.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2.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3.應用韓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4.大數據應用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5.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光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光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長春光華學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每年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5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以“獎、貸、助、勤、減、補”為主體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政策方面,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外,還設有校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校內資助政策,具體如下:
一、校獎學金。校獎學金是指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奮發向上,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而設立的獎學金。
二、勤工助學。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三、學費減免。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具體減免金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而定。
四、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進一步落實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的相關要求,對被錄取入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我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程序: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程序予以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按照學校學生資助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學校根據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執行各省(市、區)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2.投檔比例: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3.院校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照顧加分政策: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5.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專業清”錄取原則錄取。其他省份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其調劑錄取到未滿額專業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投檔分數(含加分項)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江蘇省錄取考生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6.特殊類專業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我校設專業校考的省份,考生須取得我校相關專業校考合格成績;我校不設專業校考的省份,認可各省相關專業省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在各省教育考試院按相關規定投檔后,擇優錄取;承認其他本科院校該專業校考合格成績的省份,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表演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吉林省、內蒙古自治區該專業承認我校校考合格成績,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承認省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總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吉林省該專業在普通類批次錄取,并執行該批次錄取規則。內蒙古自治區該專業承認我校校考合格成績,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專業課成績×6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承認省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文化課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吉林省該專業在普通類批次錄取,并執行該批次錄取規則。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專業:山東、遼寧、吉林、江西、黑龍江、河北、內蒙古、河南省份承認美術類省統考合格成績;浙江省承認攝制類省統考合格成績;山西省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承認編導類省統考合格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專業課成績×6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總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5)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專業課成績×6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總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6)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7)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體育類專業加試并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課成績×80%+專業課成績×2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總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課同分,則按照語文、英語、數學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gh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路3555號
聯系電話:0431-85552348、85552353
聯系人:范老師、劉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光華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