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0-07-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與學院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以下簡稱為學院)(國標代碼:4152013652;辦學性質:獨立學院;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成立于2001年6月26日,由貴州師范大學舉辦,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黔府﹝2001﹞252號)、貴州省教育廳(黔教計發﹝2001﹞271號)批準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發函﹝2004﹞9號)確認的新機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院位于有“避暑之都”和“森林之城”美譽的貴州省省會——貴陽市,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融文學、理學、工學、經濟學、法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于一體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學院秉承“保證基礎、強化實踐、突出技能、彰顯特色”的辦學理念,構建“一個專業,多個職業發展方向”的專業課程體系,培養創新性、應用型本科人才,先后獲全國先進獨立學院、全國100強獨立學院、貴州省最佳獨立學院、區域高水平獨立學院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貴州師范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監督下進行。學院成立由院黨委書記和院長任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 學院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執行學院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負責錄取工作。
第七條 貴州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學院的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八條 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九條 招生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批次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當年全國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認可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藝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后,在生源省招生考試院的投檔范圍內,各專業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者,若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順序如下(按序號順序比較,錄取①成績高的考生,若①成績相同錄取②成績高的考生,以此類推):①語文、②綜合、③外語。
2、體育類錄取規則:體育類考生專業、文化及綜合成績均達到生源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進檔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2+體育專業術科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術科成績高者;若專業術科成績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總分仍然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順序如下(按序號順序比較,錄取①成績高的考生,若①成績相同錄取②成績高的考生,以此類推):①語文、②外語、③綜合。
3、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在符合專業要求的前提下,參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總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總分仍然相同,則按考生類別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者,錄取順序如下(按序號順序比較,錄取①成績高的考生,若①成績相同錄取②成績高的考生,以此類推):文史類相關科目:①語文、②外語、③綜合;理工類相關科目:①數學、②語文、③綜合;外語類專業相關科目:①外語、②語文、③綜合。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安排: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學院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已滿,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在學院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對低分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四條 學院英語專業的外語應試語種限英語,其它專業都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
第十五條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身體無殘疾、無色弱、無色盲。
第十六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十八條 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學院有完善的“獎、勤、助、學、貸”學生資助體系。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397號 郵政編碼:550014
咨詢電話:0851—86771489,0851—86770323(傳真)
電子郵箱: qsxyzjb@163.com 學院網址:http://qsxy.gznu.edu.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