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07-2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推進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以及學分銀行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主要任務
(一)優選試點證書(專業)
1.嚴格證書遴選準入。省教育廳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統籌推進試點工作,積極引導院校自主選擇產業契合度高、用人企業認可度高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開展試點工作。各試點院校要建立證書入校的準入與退出機制,充分發揮專家組織作用,逐一論證,嚴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入校關;在試點過程中,院校要建立證書質量跟蹤與反饋機制,將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培訓評價組織反饋,促進試點證書不斷完善標準、提高質量。
2.合理布局考核站點。省教育廳會同相關培訓評價組織,按照集約資源、協同共享和方便學生就近考核的原則,加強考核站點建設統籌和指導。各設區市要對接區域產業特色和產業規劃,引導和推動區域內院校按需開展證書試點和考核站點建設工作。鼓勵試點院校依托優勢專業積極申報設立考核站點。
3.嚴把考核關口。試點院校要積極與培訓評價組織聯系溝通,及時反映考核取證過程中的各類問題,促進培訓評價組織及時改進考核方法、內容等,確保考核內容真正對接行業標準和崗位要求。試點院校可探索將相關專業課程考試與職業技能等級考核統籌安排,評價結果可作為課程考試成績和證書考核成績同時使用。
(二)深化1+X證書教學改革
4.正確處理“1”與“X”關系。試點院校要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相結合,正確把握學歷證書“1”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X”的關系,既要通過學歷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學生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也要通過技能證書培訓,強化新技術新技能學習,盡快適應崗位需求。
5.著力課證雙向融通。試點院校要與培訓評價組織按專業(證書)逐個研討,根據職業技能等級標準和專業教學標準要求,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優化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學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相關核心內容也可替代證書培訓的相應內容。統籌學歷教育內容、證書培訓內容的教學組織與實施,提高教學效率,提高人才培養的靈活性、適應性、針對性。
(三)強化師資隊伍培訓
6. 將X證書納入全員培訓范疇。試點院校要對接1+X證書試點需求,將X證書師資培訓作為必修模塊,納入5年一周期的全員輪訓內容。省教育廳將對接1+X證書試點先后批次,將相應項目師資培訓納入省職業院校教師培訓規劃,開展項目化培訓。試點院校要組織教師積極參加國家級和省級1+X證書師資專項培訓。
7.豐富教師培訓載體。推動多方聯合培訓,統一協調培訓資源,按照證書類別組建培訓聯合體,互聘教師開展培訓。探索適應職業技能培訓等級要求的教師分級培訓模式,分類別、分區域培育一批優質“種子”師資。發揮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在實施1+X證書試點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8.規范師資培訓行為。培訓評價組織開展的1+X師資培訓是國家和省培訓項目的有益補充,試點院校結合實際自愿參加。培訓評價組織要堅持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制訂有關培訓方案及收費標準并提前公示公告,接受各方監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教師參加收費性培訓。充分利用職業院校現有資源,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師資培訓。嚴格培訓師資質審核,來自行業企業的專家比例不少于40%,切實保障培訓質量。
(四)同步推進學分銀行建設
9.開設學分賬戶。省終身教育學分銀行管理委員會及時修訂《江蘇省終身教育學分銀行建設管理辦法》,結合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完成試點院校和試點專業學生的賬戶開設工作,有序開展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
10.推動學分轉換。試點院校要會同培訓評價組織,對照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與相關證書的職業技能等級標準,依據有關規則研制具體的學習成果轉換辦法,實現課證雙向互認(即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認定為相關課程學分,相關課程學分可沖抵相應證書考核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并在學分銀行備案發布。
11.開展典型專業學分認定試點。依托“雙高計劃”建設學校和職業教育本科試點學校,選擇具代表性的典型專業開展學分認定試點。一是跨校學分互認,學生獲取典型專業相關課程的學分后,在省內開設同一專業的其他職業院校可直接認定,無須重復學習;二是課證學分互認,典型專業學歷教育課程與關聯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相同課程學分互認。全省首批將確定10個典型專業,以此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學分銀行應用模式和典型案例。
二、規范試點工作組織管理
(一)優選試點證書(專業)
12.加強業務指導。省教育廳將依托專門機構加強對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定期組織證書管理工作培訓,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形成試點工作合力。
13.加強會商交流。試點院校應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用人企業的會商交流,積極宣傳1+X證書制度試點相關政策,通報工作動態,聯合開展問題研討、師資培訓和工作調查,主動對接行企人員職業培訓需求。
14.強化屬地管理。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本地區1+X證書制度推進工作的責任單位及專職人員,指導本地區相關院校開展試點工作,履行統籌、指導、監督和協調等管理職責。
(二)合理分擔成本
15.堅持公益性原則。試點院校要積極會商各培訓評價組織,對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核成本進行單獨核算,在相應上限范圍之下(詳見《關于在院校實施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考核成本上限設置方案的公告》,教職所〔2020〕22號),合理確定各類證書的考核費用標準。承擔考核站點任務的試點院校,應統籌用好學校場地、設備、耗材、人員等資源,合理降低考核成本。
16.維護學生權益。各試點院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證書考核收費的有關要求,統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事業收入等辦學經費分擔培訓考核費用,保障參與試點項目相關專業學生至少參加一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證。
(三)落實院校主體責任
17.建立工作機構。各試點院校須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機構,明確具體工作聯系人,組織教師及學生參加試點工作培訓,落實試點工作動態定期報送制度,及時、準確報送工作進展,并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18.開展社會服務。試點院校要用足用好本校資源,積極參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積極承擔各類培訓,擴大面向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貧困勞動力的培訓規模。試點院校可將教師額外承擔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學生培養工作量。
三、強化試點工作保障
(一)成立省試點工作組織機構。
成立江蘇省職業院校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試點辦公室”,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見附件1)。以專業大類成立江蘇省職業院校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協作組(以下簡稱“協作組”,組長單位名單及工作職責見附件2)。今后將根據試點證書推出情況調整或補充成立相關協作組。省試點辦公室、各協作組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在廳職業教育處的具體指導下,依據職責做好全省試點工作的統籌推進、業務指導、工作培訓。
(二)加強監督管理。
堅持問題導向,省試點辦公室要主動監督各證書試點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分析和研究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各協作組要定期總結本領域證書的試點情況,研判工作成效,提出改進建議;各試點院校要對培訓評價組織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發現違規行為要及時上報。強化工作考核,省教育廳將把1+X證書試點和學分銀行推進工作作為省屬高職院校高質量發展考核重要指標。
(三)做好信息服務。
依托省終身教育學分銀行建立1+X證書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承擔證書信息發布專業數據填報、學生取證記錄、數據管理與動態分析等職能。省試點辦公室、各協作組要利用1+X證書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對試點院校工作進行動態監控,并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