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單獨招生章程
時間:2020-09-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實施陽光工程,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2020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3780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漯河市
第十條 辦學特點:學校實行開放性、多元化辦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樹立“三全育人”理念,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積極推進教育供給側改革;在國內外最早探索推行精準醫學教育培養模式,實行“彈性學制、嚴進嚴出、教考分離”等重要舉措,狠抓人才培養質量;緊密結合區域醫療衛生行業發展需要,著力深化改革、強化內涵、擴大開放、厚植特色,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科學研究水平、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能力。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凡屬考試、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報名方式、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已通過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未被統一高考、對口招生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0年9月15日9時—17日18時。
(二)報名網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pzwb.heao.gov.cn)。
(三)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學校志愿。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20年單獨招生計劃220人,單獨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專業序號 |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學費元/年 |
具備高招成績 |
無高考成績 |
D1 |
護理 |
專科 |
三年 |
5280 |
30 |
|
D2 |
藥學 |
專科 |
三年 |
4800 |
20 |
|
D3 |
中藥學 |
專科 |
三年 |
4800 |
10 |
|
D4 |
醫學檢驗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800 |
10 |
|
D6 |
康復治療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800 |
15 |
|
D7 |
中醫康復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800 |
40 |
|
D5 |
醫學影像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800 |
10 |
|
D8 |
健康管理 |
專科 |
三年 |
4800 |
25 |
|
D0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專科 |
三年 |
4800 |
40 |
20 |
根據考生人數,確定各專業文理科計劃分配比例
第十六條 成績考核辦法
成績考核按照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進行。
(一)有高考成績的考生參考高考成績擇優錄取。
(二)無高考成績的考生依據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錄取。
(三)職業技能測試時間:2020年9月25日上午9點開始。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采取“專業優先、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錄取專業。對總分相同的考生,則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進行排序。
(二)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錄取學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三)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
(四)錄取工作在河南省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校組織錄取。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五)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色弱、色盲,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考生均應參加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的高考體檢,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五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第十八條 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進入我校專科階段學習。
第十九條 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由考生所在學校負責考生獲獎情況的確認。
2.考生所在學校將上述登記表及相關材料送至我校,由我校進行相關資格審查和公示,并將公示后的名單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進行備案。
3.核實審定的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由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高校頒發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資格
第六章 新生資格復查、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及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考準考證、身份證、單招準考證。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以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二條 學校獎貸學金設置。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校提供的困難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三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由于考生和家長輕信非法招生宣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長負責。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漯河市大學路148號
郵 編:462002
咨詢電話:0395-2924139 2124491
電子信箱: lhyzzsc@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lhmc.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