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09-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考試院(招辦),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今明兩年職業技能培訓3500萬人次以上,高職院校擴招200萬人,要使更多勞動者長技能、好就業”的要求,全面深化職業教育改革,進一步穩定高職擴招規模,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2號)和《河北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職成〔2020〕18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高職擴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穩”,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的重大發展機遇,也是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職院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高職擴招專項工作與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實現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緊密結合起來,要在科學測算生源情況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高職院校的師資、經費、場地等辦學條件,充分挖掘教育資源,不斷強化條件保障措施,保證培養質量;要廣泛宣傳動員,科學制定考試招生辦法,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鼓勵更多退役軍人、企業員工、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在崗幼兒園教師和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等群體報考;要積極穩妥操作,精心組織實施,嚴格資格審核,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圓滿完成我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任務。
二、工作任務
(一)專項報名與資格審核
1.招生對象。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對象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企業員工、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在崗幼兒園教師、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八類特定人群”)。報名條件保持不變,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號)執行。已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的考生,不再參加此次專項報名。參加此次擴招專項報名并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
2.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承擔本次高職擴招和培養任務的學校原則上以2019年承擔過專項擴招任務的高職院校為主,綜合考慮生源情況、辦學條件、經濟支撐等因素,按照向優質高職院校傾斜,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傾斜,向貧困地區特別是連片特困地區傾斜的原則,合理確定分學校招生計劃。有關高職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按照“八類特定人群”分列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定后下達。
3.招生章程。有關高職院校要研究制定招生章程,明確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報考條件、報考時間、辦學層次、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時間、考試地點、錄取規則、授課形式、教學總課時、學費標準、學籍管理、聯系電話以及其他須知等,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招生章程須于9月14日前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由高職院校向社會公布。
4.專項報名。參加高職擴招的“八類特定人群”考生應先進行高考專項報名,取得專項報名資格后再按照有關院校招生章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報考。高考專項報名安排在2020年9月25日9時至9月30日12時,考生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以及身份界定證明等報名所需材料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進行報名(具體報名程序見附件1),不需繳納報名費。各報名點應提供適量的計算機供考生網報使用,并安排專人進行指導。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指定的報名點及聯系電話,主動接受考生咨詢。鼓勵各地采取多部門聯合辦公的形式,為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及專項報名提供一站式服務。
考生報名時需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考生所在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鑒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5.資格審核。考生應根據個人實際情況以及高職院校分類確定的錄取標準、分類制定的教學安排等內容,自主確定本人報名身份。考生如同時符合多種身份,以專項報名時相關部門認定的身份為準參加后續的考試和錄取。考生身份一經確認,不再更改。
教育部門負責在崗幼兒園教師的宣傳動員和身份界定工作,并會同公安部門審核考生戶籍信息;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宣傳動員,審核退役軍人身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的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宣傳動員和身份界定工作。企業員工憑企業同意參加學習的證明直接報名。
“八類特定人群”具體界定標準為: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須持有退伍證,同時持《河北省2020高職擴招退役士兵身份認定表》(附件2);
(2)下崗失業人員須持有就業創業證,并且進行過失業登記。
(3)農民工須本人戶籍在農村,有工資性收入的勞動者(報名時須持工資流水等工資性收入證明)。
(4)高素質農民(新型職業農民)須出具本人下列證書之一:培訓證書、新型職業農民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證書、農業廣播電視學校中職畢業證書。
(5)基層農技人員須持有縣農業農村部門開具的基層農技人員證明。
(6)企業員工須持有企業同意參加學習的證明。
(7)在崗幼兒園教師須持有河北省公辦幼兒園和有辦學許可的民辦幼兒園園長簽字并加蓋幼兒園公章的《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幼兒園專任教師身份界定表》(附件3)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
(8)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崗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學歷提升為2020年6月1日前在職、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鄉村醫生定向培養為戶籍在本鄉、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攜帶《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在崗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學歷提升推薦表》(附件4)或《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鄉村醫生定向培養推薦表》(附件5)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
6.體檢。參加高職擴招專項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工作于10月10日至20日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市自定。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通過普通高校招生業務辦公系統專網采集考生體檢結果,于10月20日之前完成上報。考生要按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繳納體檢費。體檢工作參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5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試組織與錄取備案
1.考試形式。高職擴招專項考試采取高職院校單獨考試的形式進行。鼓勵高職院校通過聯合考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試負擔。各高職院校組織考試工作應符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科學合理制定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2.考試內容。高職擴招專項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各有關高職院校應針對不同群體特點和受教育狀況,科學合理研究確定考試內容,采取筆試、實際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考核。退役軍人、企業員工、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高職院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面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錄取。
3.組織報考。各招生院校負責考生向院校的報考工作。專項報名結束后,考生須持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ebeea.edu.cn)打印的《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報名考生個人信息表》,按照招生院校規定向院校報考并參加考試。
高職擴招專項報名結束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將參加專項報名的考生名單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擴招錄取備案系統(https://data.hebeea.edu.cn:81,需要使用普通高考錄取時使用的紫荊盾密鑰進行登錄)提供給各招生院校,各院校要認真核對考生信息,防止未包含在報名庫內的考生報考和參加考試及錄取,同時做好相關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信息僅限用于高職擴招相關工作。考生身份類別等信息以《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報名考生個人信息表》為準,招生院校不得隨意更改。
4.考試時間。各有關高職院校要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實際合理安排考試時間,原則上于10月中旬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高職院校自行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考試結束后,高職院校要按照事先公布的時間和方式,向考生發布考試成績,公布成績復核方法,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并進行成績復核。
5.錄取備案。錄取工作由高職院校負責。高職院校應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10月30日前,各院校將錄取考生名單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擴招備案系統進行備案。被多所院校同時錄取的考生,由相關院校征求考生意見,協商確定最終錄取備案院校。
6.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實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八類特定人群”,經高職院校審核通過,均可由該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免試錄取考生應納入高職院校擴招總計劃。具體備案時間與其他考生相同。
(三)教學管理
1.入學時間。根據招生考試時間安排確定新生入學時間,10月份以前錄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秋季入學,10月份以后錄取的新生,可在2021年春季入學。
2.教學安排。各高職院校可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在崗職工、在崗幼兒園教師等群體單獨編班,要深入貫徹落實2019年《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科學編制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采取彈性學制和靈活多元教學模式的同時,嚴格保障集中教學學時,嚴把人才培養質量關,實現質量型擴招。
3.學籍管理及學歷證書。通過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與統一高考、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職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成立擴招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相關政策制度,安排專人負責,統籌做好宣傳發動、考生報名、考試錄取、教學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確保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二)統籌規劃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主動加強與退役軍人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村農業、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宣傳發動和資格審核工作。有關高職院校要加強疫情防控和考務管理,健全考務管理組織機構,完善考試實施程序,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規范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加強試題命制、監印、運送、評閱、成績復核等環節的管理,研究制定考試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處理辦法,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職院校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不因擴招工作而降低規范管理要求。對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
(四)強化信息公開公示。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職院校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要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晰各部門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對審核工作中發生的失職瀆職行為實行倒查追責。
(五)做好招生宣傳服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職院校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認真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準確解讀高職擴招工作實施方案和政策內容,切實做好志愿填報、信息發布等工作,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高職擴招相關政策。
附件:
1.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報名流程
2.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退役士兵身份認定表
3.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幼兒園專任教師身份界定表
4.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在崗鄉鎮衛生院專業 技術人員學歷提升推薦表
5.2020年河北省高職擴招鄉村醫生定向培養推薦表
河北省教育廳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