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關于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須知
時間:2020-09-2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經研究確定,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將于10月10日-1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辦法及時間
(一)報名條件
1.凡參加2020年7月7日—8日普通高考、對口招生未被錄取考生,和原報考高職單招考試但未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結束后舉行的高職單招、對口招生考試。
2.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選擇高職單招;符合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以在對口招生與高職單招中,任選其中一項參加。
(二)報名辦法及時間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縣區考試招生機構完成報名確認。
報名考試確認時間為9月30日——10月2日。
二、命題制卷及成績構成
各科目命題范圍、考試要求和成績構成按《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規定》(吉招委字〔2020〕1號)執行。
對口招生與高職單招的文化素質考試科目包含語文、數學、外語。
對口招生職業技能測試(專業綜合試卷)共有10個科類,分別為財經類、餐旅管理類、應用文科類、藝術類、種植類、養殖類、醫學類、機械電子類、建筑工程類、信息工程類。
對口招生總分750分。文化素質考試450分,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限英語、日語),每科滿分均為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300分。其中藝術類專業職業技能測試分為專業綜合、專業技能,專業綜合滿分為100分,專業技能滿分為200分;專業技能的具體考核方式及時間由招生院校自定。
高職單招總分750分。文化素質考試滿分450分,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均為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300分,具體考核方式及時間由招生院校自定。
三、考試科目及安排
四、考試地點
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五、成績公布及復核
對口招生考試各科目成績與高職單招的文化素質科目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布,10月18日左右考生可通過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
六、志愿填報及錄取
對口招生志愿填報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高職單招的志愿填報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招生院校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許填報1所院校志愿,不可兼報其它院校志愿)。具體志愿填報辦法及時間,考生可到相關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七、考場規則
1.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主動接受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檢測和對隨身攜帶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3.考場統一準備石英鐘和考試所用文具。嚴禁攜帶各種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掃描等各種信息傳輸設備,手表以及答題用筆、橡皮、格尺、圓規、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帶等考試用品進入考點、考場;不得攜帶有金屬物品的服裝、鞋帽,項鏈、耳墜、發卡、手鐲、戒指、磁卡、信用卡、鑰匙、硬幣等鐵磁性物品;不得攜帶影響入場檢查的與考試無關物品。考試時間以考點確定的統一時間為準,考場內時鐘時間為參考。
4.考生進入考點須接受兩次體溫檢測,并自覺接受和服從檢查人員三次入場安全檢查。開考后遲入考點、考場的考生,必須接受體溫檢測和入場安全檢查,由此延誤的考試時間由考生自負。
5.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驗。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用2B鉛筆填涂選擇題、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答非選擇題。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每科考試結束前15分鐘不允許更換答題卡。
7.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考試。不準提前交卷,當科考試結束前未經允許不得離開考場。違規考生交卷、接受處理后到指定休息室,待考試結束后退出考點。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及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紙及統一發放的文具帶出考場。
9.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待監考人員依順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紙清點無誤后,根據考點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10.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1.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低風險地區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非低風險地區及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八、疫情防控提醒
考試期間,考生需做好日常個人防護。從即日起,所有考生均須如實填寫《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承諾書》、《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健康監測卡》、《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行程軌跡跟蹤統計表》(詳見附件),并嚴格執行國家、我省及當地政府公布的各項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
1.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承諾書
2.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健康監測卡
3.吉林省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行程軌跡跟蹤統計表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