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10-2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以下簡稱高考報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在我省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和學籍符合《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定》(黑教規〔2019〕10號)文件相關規定。
(二)特殊考生報名
1.非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參加過高考未被錄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報名參加高考。
2.戶籍為我省久居但為外省學籍的應屆考生,憑外省省級學業水平考試(或高中會考)管理機構提供的成績證明材料、就讀學校提供的應屆畢業證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申請報名。相關材料原件裝入考生紙介檔案,復印件留存備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到居住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招考機構)申請報名。
4.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學生報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相關規定執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轉業軍人,須持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復員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干部轉業證》,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考機構申請報名。
6.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須取得當年由高校組織的綜合測試《合格證》,考生憑《合格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機構申請報名。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參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錄取。
7.報考經教育部批準的浙江特殊教育學院、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北京聯合大學、長春大學、綏化學院、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天津理工大學、西安美術學院等招收視障、聽障殘疾考生以及有特殊專業要求的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考試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
8.報考我省高職(專科)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考試。考生填報志愿、考試及錄取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職(專科)院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9.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
10.參加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和被相關高校保送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
11.藝術類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藝術類考生可在藝術類省統考同類別中兼報其他專業,不可跨類兼報。我省統一組織美術類(美術學專業、繪畫專業、雕塑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公共藝術專業、工藝美術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動畫專業、中國畫專業)、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聲樂表演專業、器樂表演專業)、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舞蹈編導專業、舞蹈表演專業)專業課省級統考。
考生如參加高校組織的我省藝術類四大類統考所涵蓋專業的專業課校考,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并取得專業課省級統考合格證后方可報考。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課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錄取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12.體育類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我省統一組織體育專業術科考試,考試項目為100米、鉛球、二級蛙跳、800米等四項。每項25分,總分為100分。各項評分標準將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址:www.lzk.hl.cn)上公布,術科考試將在2021年5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不符合黑教規〔2019〕10號文件中有關戶籍、學籍規定的。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及現場信息確認地點
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
(一)網上報名時間
考生網上報名時間從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含節假日),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9:00-21:00。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時間
考生網上填報基本信息、網上繳費結束后應攜帶相關材料按縣(市、區)招考機構規定的時間及地點進行確認。全省考生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從2020年11月2日開始,2020年11月19日上午12:00時截止(不含節假日)。
(三)現場信息確認地點
1.戶籍和學籍在我省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中學負責組織,到縣(市、區)招考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信息確認。
2.往屆生及其他考生在戶籍所在市(地)、縣(市、區)招考機構進行信息確認。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的復讀生到畢業年份學籍所在地市(地)、縣(市、區)招考機構進行信息確認。
4.戶籍為我省久居但為外省學籍的應屆考生,在戶籍所在市(地)、縣(市、區)招考機構進行信息確認。
三、報名考試費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價聯字〔1999〕第5號)和《黑龍江省物價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9〕8號)文件規定。凡是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須交報名考試費150元。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另交術科報名考試費135元(術科報名費15元,每科考試費30元)。報考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的考生另交專業課報名費15元,每報考一科交考試費30元。報考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另交外語口試費10元。
四、報名工作程序
(一)網上注冊
考生登錄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www.lzk.hl.cn)后,進入“網報中心”,點擊“2021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入口”,憑考生本人身份證號進行注冊,設置網上報名密碼,并妥善保管密碼。考生網上報名時須認真閱讀考生網上報名必讀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確認同意后方能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和繳費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準確填寫考生自然信息和報考信息、修改及查詢本人信息。網上報名時所填報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民族等必須與居民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考生類別一欄須按考生戶口簿(農村戶口或城鎮戶口)填寫農村或城鎮應往屆(考生填報的手機號碼必須在高考錄取結束前保持暢通狀態),并嚴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進行填報。如對所填報的信息進行修改和查詢,程序與填報過程相同。考生要認真核對本人填報的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項中如存在字庫中沒有的漢字,以拼音(半角大寫字母)代替。考生報考信息填寫完畢后還須進行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操作(支付支持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報名考試費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網上報名。
(三)報名信息確認
考生完成網上信息填報、繳費成功后,還須在各地招考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包括:身份驗證、資格審查,采集頭像照片、指紋信息等相關步驟。考生不按時完成網上基本信息填報、報名考試費支付、現場確認等環節步驟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資格審查
1.高級中學負責應屆考生學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考生戶籍、學籍、學力、身份等報名資格審查,市(地)招考機構負責報名資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屬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組織部門確認引進的優秀人才,本人隨父或母經戶籍管理部門落戶我省的;報名確認時,考生須出具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組織部門提供的引進優秀人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戶籍必須在報名前經戶籍管理部門落戶我省。
3.市(地)及以上政府規定的招商引資項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隨父或母落戶我省的,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提供市(地)及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招商引資項目的證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網址、法定代表人證書和企業營業執照;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戶籍必須在報名前經戶籍管理部門落戶我省。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我省高考報名,需填寫《黑龍江省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報名確認時,考生須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相關證明;考生所就讀的高級中學校長、班主任負責審核確認考生連續實際就讀情況并簽字負責。考生所在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審核考生學籍、考生家長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
5.考生父母一方為駐我省部隊現役軍人(含軍轉文職人員),考生因父或母隨軍在高考報名前將戶籍落戶我省的;考生父母雙方為我省部隊現役軍人(含軍轉文職人員),考生隨父母在高考報名前將戶籍落戶我省的;須持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隨軍證明、士官證或軍官證和《隨軍報告審批表》,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考機構申請報名。
6.我省11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龍江縣、泰來縣、甘南縣、富裕縣、克東縣、拜泉縣、林甸縣、明水縣、青岡縣、望奎縣、蘭西縣)和9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延壽縣、綏濱縣、饒河縣、樺南縣、樺川縣、湯原縣、撫遠縣、同江市、海倫市)(以下簡稱貧困縣)的考生選報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享受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時進行填報,報考資格由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審查,審查合格后網上確認。縣(市、區)招考機構按照《黑龍江省2021年20個貧困縣考生選報國家專項計劃資格審查表》(附件3)相關內容,根據報考條件會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和考生所在中學審查考生學籍、戶籍及連續就讀情況,市(地)招考機構負責指導監督。審查表一份留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一份報市(地)招考機構備案。
7.我省41個國貧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邊境縣(龍江縣、泰來縣、甘南縣、富裕縣、克東縣、拜泉縣、林甸縣、明水縣、青岡縣、望奎縣、蘭西縣、延壽縣、綏濱縣、饒河縣、樺南縣、樺川縣、湯原縣、撫遠縣、同江市、海倫市、巴彥縣、木蘭縣、依安縣、克山縣、勃利縣、綏棱縣、孫吳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虎林市、密山市、雞東縣、穆棱市、綏芬河市、東寧縣、漠河縣、塔河縣、呼瑪縣、愛輝縣、遜克縣、嘉蔭縣、蘿北縣)的農村考生可選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黑龍江省屬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享受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進行填報,報考資格由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審查,審查合格后網上確認。縣(市、區)招考機構按照《黑龍江省2021年41個國貧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邊境縣考生選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資格審查表》(附件4)相關內容,根據報考條件會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和考生所在中學審查考生學籍、戶籍及連續就讀情況,市(地)招考機構負責指導監督。審查表一份留縣(市、區)招考機構存檔,一份報市(地)招考機構備案。
8.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與審查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申報、審查的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五)信息采集程序及辦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為兩部分組成:考生網上填報基本信息和考生現場信息采集。
考生圖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證審驗工作由市(地)、縣(市、區)招考機構統一組織,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學辦理。采集考生圖像信息時,考生本人必須持《居民身份證》原件,經招考機構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后,使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考生相關信息,采集信息后當場攝像。如無《居民身份證》或因身份證閱讀器無法識別的考生不得報名。考生圖像采集標準參照《黑龍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附件5)中的“考生照片采集標準”執行。攝像時統一使用白色背景,嚴禁使用考生照片攝像。采集考生圖像的同時還須對每名考生的指紋信息采集和人臉信息比對。招考機構要有專人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和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鄉鎮、派出所、街道辦事處鑒定,或根據各市(地)招生委員會有關要求執行。負責鑒定的單位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在外省高級中學就讀的應屆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讀學校負責考核。
考生所在學校、單位、鄉鎮、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在《黑龍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上填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論(合格或不合格),并簽字、蓋章。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七)信息核對
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后,各負責受理報名、信息采集單位打印《黑龍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由考生本人認真核對后,在信息表中抄寫“我已認真核對上述報名登記表中所有信息,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確認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縣(市、區)招考機構要對考生簽名后的報名登記表進行掃描或拍照留存備查;考生確認簽名后,出現信息錯誤和信息造假所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核對無誤后,高級中學、縣(市、區)和市(地)招考機構簽名蓋章裝入報考檔案袋。
五、幾點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高考報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礎工作,也是綜合治理考風考紀的關鍵環節,各級招考機構要加強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本著為考生服務為宗旨,精心組織,廣泛宣傳,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確保2021年高考報名工作安全、平穩、有序實施。
2.強化協調配合。各級招考機構要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嚴格按照黑教規〔2019〕10號文件有關要求,對考生的戶籍和學籍進行嚴格審查,嚴防“高考移民”;嚴防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在校生報考;嚴防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報考;嚴防各類人員替考。
3.嚴肅報考紀律。各級招考機構和高級中學要各負其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報名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4.嚴格落實公示制度。20個和41個貧困縣、國貧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邊境縣的考生,以及申請享受照顧錄取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合格名單,須分別在考生就讀班級、學校和縣(市、區)招考機構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省招考院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進行集中公示,接受廣大考生及社會監督。
5.確保報名信息準確。各級招考機構要加強報名信息的核對審查,報名信息一經上報國家注冊,不得更改。要向考生強調填寫本人基本信息的重要性。考生不得跨科類、跨地域重復報名。對于不符合我省報考條件的外省籍考生,應回戶籍流出地參加高考報名。
6.加強疫情防控。各級招考機構要認真貫徹執行當地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有關工作要求,加強管控,做好預案。要合理安排考生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時間,對社會和返籍報考的考生要合理安排電話預約,在確認現場盡量設置等候區、安排專人引導等形式,要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在1.5米以上,確保現場確認人員有序分散,以最大限度確保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
附件:
1.黑龍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2.黑龍江省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
3.黑龍江省2021年20個貧困縣考生選報國家專項計劃資格審查表
4.黑龍江省2021年41個國貧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邊境縣考生選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資格審查表
5.黑龍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