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10-2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院):
我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即將開始。為保障此項工作平穩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所有參加普通高考全國統考(以下簡稱普通高考統考)和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都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分類考試招生包括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獲得免普通高考統考資格)、職教師資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退役士兵專升本等不需要參加普通高考統考的招考形式。
高職擴招面向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企業員工、幼兒園教師和基層衛生人員等群體的報名工作,將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二、報名時間
2021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報名站現場確認考生報名資格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辦理普通高考報名手續。退役士兵參加普通高考統考、退役士兵專升本和分類考試的報名同時截止。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可根據本地情況對報名時間做出具體安排,并向社會公布,但截止時間不得早于上述時間截點。
學籍在區外且在學籍地實際就讀的廣西戶籍學生(戶籍從外省遷入我區的除外),須自行了解是否符合當地報考條件,對于不符合當地報考條件須回我區報考的,原則上應該在我區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到戶籍所在地報名。對于已在學籍所在省(市、區)參加報名,但因資格審核不通過需協調回戶籍地補報名的學生,必須由學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出具協調回原籍報考的函件,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交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統一開放報名系統供此類考生補報名和確認,逾期不再接收。不接收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體育高考)的考生補報名。
三、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普通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如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桂招考委〔2013〕32號)的有關規定,可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桂政辦發〔2012〕330號和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中“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廣西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學籍、戶籍遷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報名時考生的學籍、戶籍必須已遷入我區。戶籍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普通高考統考,且能提供復讀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可繼續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
滿足上述1-3點條件且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如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
報名參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免普通高考統考部分)、職教師資班等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統考報名條件和相應考試招生類型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區內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畢業或除技工學校外的區內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或普通高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
3.身體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普通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的外來人員和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屬于區內中職學校畢業或區內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不受戶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屬于普通高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情況的,如具有我區常住戶口,不受本人戶籍遷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區外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和二年級在校生不能報名參加我區2021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報名條件將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具有我區常住戶口。
滿足上述條件的外來人員,不受本人學籍遷入條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外國僑民和戶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統考報考條件,也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學歷;
3.身體健康;
4.具有我區常住戶口;
5.報名截止時間之前退出現役的士兵。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優秀消防員,可報名參加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單獨招生。
1.政治立場堅定,志愿獻身消防救援事業;
2.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
3.現實表現優秀,專業技能突出,身體和心理健康,通過各總隊級單位統一組織的選拔預考。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及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辦發〔2012〕330號、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件的規定,不符合在我區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
四、報名地點
(一)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普通高考報名站(以下簡稱報名站),并于2020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設置報名站信息。中學報名站、中職報名站于2020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網上報名系統設置班級信息。網上報名系統登錄路徑為“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統導航—考試報名—2021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
(二)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統考考生和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原則上在其常住戶口所在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報名;符合報考條件而戶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含往屆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報名。
(三)未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各報名站不得辦理外省借考考生報名手續。
(四)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如所在學校是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可在本校報名。未經當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授權,中學報名站、中職報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五)報名站在接受戶口不在本地的考生報名時,須征得報名站所在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報名站所在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組織專人對考生的報名資格、加分資格等各類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并簽字以示負責。對于跨區域審核考生信息協商有困難的,可要求考生回戶口所在市、縣報名,并在本市、縣報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確說明。
(六)符合報考條件且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持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在現居住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報名。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點擊“系統導航-考試報名-2021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首次登錄時用戶名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碼后四位。首次登錄后,系統會要求考生填報手機號碼并按系統提示設置考生密碼,之后將向該手機號碼發送驗證碼作為確認。該手機號碼會被自動設置為考生第一聯系電話,并與考生個人信息綁定。請考生務必正確填報手機號碼,并在報名后至大學入學報到前保持該號碼暢通,沒有手機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夠及時與考生本人取得聯系人員的手機號。考生必須牢記修改后的考生密碼并做好保密、保管,該密碼既是報名系統登錄密碼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報密碼和信息查詢密碼(信息查詢密碼主要用于考生成績查詢、體檢信息查詢、藝術統考和體育高考準考證打印等)。考生密碼與網上報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設置的報名系統登錄密碼一致。報名截止之后考生丟失或遺忘考生密碼時,可通過網上報名時填寫的考生聯系手機發送驗證碼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碼。
網上報名的具體填報要求和方式詳見附件1、2。考生在網上按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將根據所填報的考試科目統計需繳納的費用,待考生進行網上繳費后,提示“繳費成功,等待審核”即完成網上報名。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報名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相應報名站進行現場確認。特別提醒考生,所有考試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統考、藝術統考、體育高考、外語口試、退役士兵專升本等均需在報名時(即2020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進行網上繳費,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現場確認,報名無效。考生進行網上繳費成功后,在報名站現場確認之前仍可修改考試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補交報考費的,可直接在報名系統補交;如已繳納的報考費多于實際應繳納數額的,多交部分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核實后,將在普通高考統考前退回原支付賬戶。考生報名信息經報名站確認后,一律不再允許修改考試科目。如考生報名申請未能審核通過,相關報考費將在普通高考統考前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退回原支付賬戶。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選擇一個報名站參加普通高考報名。一旦發現在多站報名的(包括在多個省、區、市同時報名),將上報教育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科目選擇。
1.我區2021年普通高考科目設置為“3+小綜合”。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的考生,必須確定自己的考試科目,可選擇“3+文科綜合”或“3+理科綜合”,二者不能兼報。
2.報考文史類、藝術(文)類專業的考生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3+文科綜合”,普通高考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填報志愿時,文史類考生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藝術(文)類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藝術(文)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
報考理工類、體育類、藝術(理)類專業的考生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3+理科綜合”,普通高考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填報志愿時,理工類考生可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體育類考生除可選報體育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藝術(理)類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藝術(理)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
3.報考藝術(文)類專業或藝術(理)類專業的考生, 還應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者方能按規則投檔和錄取。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我區組織的藝術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自行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校考)。參加藝術統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藝術統考”標志,并進入相應頁面選擇考試類別和科目,我區藝術統考設置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類等六個考試類別,供考生選擇填報,報考藝術統考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憑網上報名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使用A4幅面白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見《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不參加藝術統考,僅參加我區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藝術校考”標志,憑網上報名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使用A4幅面白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憑《報名登記表》自行向組織考試的招生院校報名;既參加藝術統考又參加藝術校考的考生憑網上打印的藝術統考準考證自行向組織考試的招生院校報名。考生在報名參加考試時,應向所報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號(14位)和身份證號碼(18位),否則將直接影響考生的藝術成績備案,最終影響考生的錄取。沒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選“藝術統考”或“藝術校考”標志的考生,如自行參加藝術校考,成績將無法備案,最終影響考生的錄取。
4.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選“體育高考”標志,2021年,我區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由身體素質和體育專項兩部分組成,考生勾選“體育高考”標志后,還須進入相應頁面選擇 “體育專項”考試科目,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登錄“2021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個人準考證。
5.報考外語專業或對外語口試有要求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外語口試報名,其中外語語種選擇英語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英語口試”標志;外語語種為除英語外的其他外語語種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小語種口試”標志。
6.報考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不參加統考”,還須在“加考科目”中勾選“退役士兵專升本”。退役士兵專升本考政治、英語2門文化科目和1門專業基礎課。文化科目試題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命制,全區統一考試;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測試。具體事宜另文公布。
7.只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可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不參加統考”。考生須自行向招生院校申報,并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
8.報考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的考生,可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不參加統考”。考生須自行向有關部門申報,并參加由應急管理部政治部組織的文化考試和技能考核。
(三)考生現場確認時應交驗的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1)考生應交驗戶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如無戶口簿,應交驗戶籍地公安派出所證明(證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戶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數的身份證號等)。尚未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報名站可根據考生交驗的戶口簿辦理報名手續,考生本人須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所在中學要主動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系,協調集中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事項。考生參加普通高考時須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在我區申請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的外來人員,還須依照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件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3)在我區申請報名參加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還須交驗退伍證。
2.學歷、學力證明材料。
(1)除在本校報名站報名的區內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學歷證書或學力證明,其中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其學力證明由所在學校負責開具(證明須包括入學時間、學籍號、學業水平考籍號、是否為本校學籍的應屆畢業班學生或二年級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實際就讀等,并加蓋學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學歷證書者,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①初中畢業后滿3年(取得初中畢業證書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日,滿3年)。
②至普通高考報名時年滿18周歲,且經普通高考報名地縣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具有高中畢業的知識及能力,達到高中畢業的知識水平,并認定其具有“同等學力”。
(2)區外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除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力證明(證明須包括入學時間、是否應屆畢業班學生等,并加蓋學校公章)外,還必須提供初中畢業證書和學籍號(可在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查詢到其學籍信息)。
(3)不在本校報名站報名的區內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和二年級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力證明(證明須包括入學時間、是否應屆畢業班學生或二年級在校生等,并加蓋學校公章)外,還須交驗《廣西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錄取簡明登記表》。
(4)報考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須交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3.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證明材料。
根據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精神,在普通高考統考中,由于身體殘疾需要申請合理便利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5日前向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原件,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并如實填寫《殘疾人報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17)。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受理并審核在本地參加考試的殘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請,并告知殘疾考生為避免其他考生質疑,在考前監考員或考務員會在其所在考場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則由考生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牽頭組織由有關招生考試機構、殘聯、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專業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日常學習情況、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轄區所有殘疾考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殘疾人報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和專家組書面評估報告后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考前突發疾病需要申請合理便利的考生,參照殘疾考生申請程序進行審批。
4.有關加分資格證明材料。
按《自治區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公布〈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規范〔2020〕3號)、《關于做好我區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試〔2020〕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5.專項計劃資格的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四)對所有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均須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證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紋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原則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證導出的信息為準,如實際信息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應出具公安部門的證明,由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后手工更改,考生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應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門辦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個別考生在普通高考報名時未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居民身份證無法正常讀取的,須由報名點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考生網上報名時錄入的信息進行核對。同時,考生應立即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或更換有效居民身份證,并于2021年3月9日前將新辦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交報名點采集信息,報名點必須將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與原手工錄入信息進行再次比對。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或更換有效居民身份證并交由報名點采集的,所產生遺留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采集指紋信息時,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順序進行,手指優先順序為:拇指、食指、中指、環指和小指。如無特殊情況,應當采集考生雙手拇指指紋。每一枚指紋采集兩次。其中,右手指紋為備用指紋。
(五)區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考生必須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交驗簽署了所在學校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附件15)。
各報名站必須在4月10日前統一將《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內容錄入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系統,并復印一份存檔備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學,作為考生高中階段學籍檔案的一部分歸入考生紙質檔案袋。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非2021年區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單位或社區如實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欄,由單位或社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社區無法提供,則由考生本人向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親筆簽字的書面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本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非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的考生均應在報名所在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六、體檢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統考和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檢。具體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年度普通高考體檢工作文件,會同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協商作出安排。各地體檢工作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學校應將體檢結果及時告知考生,如考生體檢項目有異常的,學校應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請復檢,并告知考生可能影響部分高校或專業錄取,考生閱知體檢結果后須在體檢表上簽字確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要求進行復檢的考生原則上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一家體檢醫院安排統一復檢,復檢項目見年度普通高考體檢工作文件,復檢后仍有異議的,須于2021年4月13日前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并填寫《體檢終檢申請表》,由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同意后,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終檢,終檢結果作為最終體檢結果。沒有按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體檢或進行第一輪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申請終檢。
凡申請復檢的考生,其電子檔案的相應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信息確認
(一)考生信息確認是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環節。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嚴格審核相關材料,并按附件1的內容對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報的有關信息和上傳的相片進行確認,務必確保信息準確以及相片與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相片”信息必須與有效居民身份證導出信息比對,比對結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證導出信息為準,予以覆蓋替換。對已確認的考生信息應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不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市自定)進行簽字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生遺留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站工作人員須對報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務必認真細致審核考生報名登記表所填的各項信息,并簽字確認以對審核負責。對于沒有進行身份證導出信息比對的市、縣,如出現信息錯誤在高考報名后提出修改的,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予以通報批評。
(二)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上報考生信息時間。
1.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退役士兵專升本的報名信息并上報有關審核材料。上報的審核材料包括普通高考報名信息登記表復印件、退伍證復印件、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證復印件等。所有復印材料的原件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核,審核無誤后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由審核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2020年11月17日12:00前,上報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指紋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指紋信息于2021年3月16日前上報。
3.2021年4月5日前,上交體檢表。
4.2021年4月20日前,上交《體檢終檢申請表》和殘疾考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殘疾人報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17)和專家組書面評估報告。
5.2021年4月25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經公示后的外省遷入人員普通高考報名信息、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專項計劃資格信息。考生相關資格信息均以網上報名系統中的確認結果為準。經公示、確認后的上述信息,還應填報相應的分類匯總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并通過考務平臺發送至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存檔備查。
(三)按教育部的規定,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政治面貌、報考科目等)均以2021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網上報名系統最終確認的數據為準。請有關學校及考生務必認真逐字逐項核對相關信息,嚴格履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手續,確保信息準確無誤,避免因考生信息錯誤導致影響考生考試、錄取和學籍電子注冊等情況的發生。同時,對考生普通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戶口在市轄區的考生,采集“戶口所在地”信息時必須詳細到具體城區,且與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上交經公示后的考生專項計劃資格匯總表后,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對考生符合專項計劃資格條件的考生類型信息進行勾選確認。對于符合資格人數較多的項目,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可委托報名站負責勾選,但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嚴格復核,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六)網上報名系統信息確認和修改時間安排。
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各報名站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考生報名基本信息確認。該時間節點之后,報名站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報名站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修改,相關報名站應及時對修改后的信息進行核對,并通知考生重新簽字確認。
2021年4月6日17:30前,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可對所轄報名站采集、確認的考生信息進行修改,并確認有關資格。該時間節點之后,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市招生考試機構審批后修改,相關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及時對修改后的信息進行核對,并通知考生重新簽字確認。
2021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可對所轄報名站采集、確認的考生信息進行修改,并確認有關資格。該時間節點之后,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后修改。
八、報考收費
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9〕212號、桂價費〔2010〕47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由報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費標準。
藝術統考報考費、體育高考報考費、英語口試和小語種口試報考費在普通高考報名時需一并通過網上繳納。
九、加強領導,切實做好高考報名工作
(一)各市、縣級教育局要加強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政策規定,強化對報名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圓滿完成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
(二)切實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特別是對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和外來人員報名材料的審核,審查材料至少保留一年。杜絕弄虛作假,防止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獲得報名資格。
(三)嚴格對享有加分政策資格和專項計劃資格對象的審查審核,嚴防遺漏或造假的現象發生。
(四)認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普通高等學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公開考生資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或單位)及年限、戶籍及年限、學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及審核單位等。“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信息(網址:https://gs.gxeea.cn/)至少保留至當年年底。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當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須在校園和班級同時公示。
(五)認真核對考生相關信息。在確認前,考生所有報名信息必須反復核對,特別是考生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必須與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一致,并在確認后打印《廣西壯族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給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享受加分項目在公示10個工作日后,由報名站打印加分確認表給考生核實并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不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市自定)進行簽字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生遺留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各地要加強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宣傳,確保有關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七)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報名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確保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實到位。要把報名工作的有關信息傳達到轄區內的報考單位及轄區內的所有中職學校,特別要重點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嚴禁考生在普通高考報名后至大學入學報到前,以個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變更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針對報名期間中職畢業生可能在外地實習的情況,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制定便于考生報考的辦法,報名體檢等工作盡可能安排在同一時間段內完成。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期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報名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將責成當地有關部門予以糾正。
(八)對在報名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如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九)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的政策宣傳,及時通過轄區內有關中學,讓考生在入學時清楚知曉其畢業時能否在我區報考以及在我區報考需滿足哪些條件等政策要求。特別強調,對于接收外來人員學籍轉入的中學,須負責審核轉學學生在原學校的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此類人員的審核材料必須由校長簽字確認。一旦發現外來人員掛學籍、協助考生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等違規情形,將對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報名點資格。
十、其他
(一)2021年我區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另文通知。
(二)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制定轄區內報名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自治區統考項目時間安排。
1.全區藝術統考:2020年12月5日至13日。
2.全區體育高考:2020年12月10日至17日。
3.外語口試:2021年3月13日至15日。
4.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2021年4月8日。
(四)本通知所有規定的解釋權屬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樣表)
2.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報說明
3.專項計劃資格的類型及審核程序
4.廣西普通高考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登記表
5.廣西普通高考“三僑考生”登記表
6.廣西普通高考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登記表
7.廣西普通高考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考生登記表
8.XX市2021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資格考生名單分類匯總表
9.外省遷入人員普通高考報名審核匯總表
10.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登記表
11.廣西2021年普通高考符合各類資格項目的考生名單公示(式樣)
12.符合國家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情況登記表
13.符合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情況登記表
14.符合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情況登記表
15.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
16.外來人員在廣西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
17.殘疾人報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
18.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