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0-10-2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有關招生院校:
為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
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0〕26號)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本市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專業考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確保2021年全市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小組。
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負責表演類專業統考的考試、考務組織與管理,協調并處理考試和考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接待處理考生的來信、來訪。
二、市統考科目、分值、考點及時間
1.統考科目及分值
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門。
聲樂100分,臺詞100分,形體100分,表演200分,四門總分500分。
2.統考考點:上海戲劇學院華山路校區(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3.統考時間: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見考試安排表)。
三、市統考各科目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分為A、B、C、D、E、F等級,每個等級具體賦分由專家組評定。各等級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聲樂:演唱(清唱自備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條件好,音色優美。吐字清晰。音準、節奏把握準確、穩定。音樂表現力強。
B(80分-89分)
嗓音條件較好。吐字較清晰,音準、節奏把握較準確、穩定。有較強的音樂表現力。
C(70分-79分)
嗓音條件一般。音準、節奏尚可。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
D(60分-69分)
嗓音條件基本符合標準。音準、節奏不夠準確、穩定。音樂表現力一般。
E(40分-59分)
嗓音條件不符合標準。音準、節奏不準確。完成樂曲演唱困難。
F(1分-39分)
嗓音條件差,音準很差。不能完成樂曲演唱。
(二)臺詞:學生自備朗誦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詩歌皆可。
A(90分以上)
語言流暢生動、吐字清晰、字音準確、節奏鮮明、聲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較好的表現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語言較為流暢生動、吐字歸韻準確、節奏鮮明、音色音量較好,具有一定的表現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歸韻較準確、音色音量一般,語言表現力一般,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歸韻不夠準確,語音問題較多,音色音量欠缺,無語言表現力,但能糾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歸韻不準確,表現力欠缺;音色音量較差,調整困難者。
F(1分-39分)
吐字歸韻差,無語言表現力或表達不準確,音色音量差,唇舌齒元音發音有缺陷者,或難以調整者。
(三)形體:學生自備各種舞蹈、武術、健美體操等,無需伴奏。
A(90分以上)
動作節奏、韻律、感覺、情緒(表情)、身體柔韌度、協調性優秀且能獨立跳出一曲風格完整的舞蹈,并且爆發力、控制力、表現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獨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基本達標、協調性(含節奏、韻律)感覺、表達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體表現力者。
C(70分-79分)
能獨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現力一般,身體運動素質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動能力及一定的節奏感或做一段完整的體操、廣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動作不太協調,節奏感較差,又羞于動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動作不協調,毫無節奏感,不敢或不愿進行形體表演者,甚至有明顯的行為怪異。
(四)表演:按指定的題材,由學生做集體小品或生活練習,進行即興表演。
A(180分以上)
審題準確、立意鮮明、構思嚴謹,表演時自然、真實,能夠投入到規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鮮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潛質。
B(160分-179分)
審題準確、能夠投入到規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潛質。
C(140分-159分)
審題基本準確,能夠基本完成表演任務,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夠鮮明。
D(120分-139分)
審題尚準確,尚能完成表演任務,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鮮明。
E(80分-119分)
審題不準確,表演較為緊張,不能完成表演任務。
F(1分-79分)
表演過于緊張,木訥,甚至有明顯的行為怪異,邏輯混亂。
四、考務管理
市統考考點設在上海戲劇學院內。上海戲劇學院牽頭考務組織工作,落實考場安排及工作人員培訓管理。
市統考準考證起訖號:21020001-21029999
五、考試評分及成績公布
表演類專業統考采用全市統一評分、統一公布成績、統一發放成績單方式。
表演類專業統考每個科目由評分教師組成評分小組,按考試評分標準,對參加考試的考生進行評分。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四門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確定表演類專業統考合格線,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單、發放統考成績通知單,并向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
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衛工作黨委紀檢監察組、市教育考試院紀委及上海戲劇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評分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