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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簡章

一、報考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統稱為藝術類專業。符合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者均可按藝術報名,報名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31號)執行。未按“藝術”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本年度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錄取。對于高校藝術類專業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身體條件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報考而未能被錄取的,責任自負。

二、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分三種形式:一是河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統考);二是高校聯合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際聯考);三是高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其中,選報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美術類等藝術統考類別的,也可參加校際聯考和校考專業的考試和錄取;選報“不參加藝術統考的校考類(含校際聯考)”的,將不能參加藝術統考的考試和錄取,也不能參加對統考成績有要求的藝術校考專業的錄取。

(一)統考

河北省對美術類、音樂類(分聲樂類和器樂類)、舞蹈類專業實行統考。美術類統考大綱參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聯考大綱》執行,音樂類、舞蹈類統考大綱分別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大綱及說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類專業統考大綱及說明》執行。考生須按高考報名時選擇的藝術類別參加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不能跨類報考及錄取。

1.美術類專業統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300分)

素描(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考試范圍: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等寫生或默寫。

速寫(100分):考試時間30分鐘。考試范圍:人物(單體或組合)動態或靜態寫生、慢寫或默寫等。

色彩(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考試范圍:人物頭像、靜物寫生或人物頭像、靜物、風景默寫。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美術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

本科專業:美術學、繪畫、雕塑、攝影、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中國畫、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實驗藝術、跨媒體藝術、文物保護與修復、漫畫、陶瓷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包裝設計等專業。

專科專業:藝術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家具藝術設計、皮具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雕刻藝術設計、包裝藝術設計、陶瓷設計與工藝、刺繡設計與工藝、玉器設計與工藝、首飾設計與工藝、工藝美術品設計、動漫設計、游戲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美容美體藝術、攝影與攝像藝術、美術、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民族美術、民族服裝與服飾、民族傳統技藝、影視美術、影視多媒體技術、影視動畫等專業。

其中攝影、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等本科專業,動漫設計、游戲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美容美體藝術、攝影與攝像藝術、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影視美術、影視多媒體技術和影視動畫等專科專業,一般應按美術類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專業不按美術類招生的,須向我省來函說明,并在招生簡章中公布。

⑶考試安排

①繳費辦法

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美術類專業統考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專業測試”欄目查詢繳費辦法并繳納美術類專業考試費。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愿放棄專業考試,不能參加本年度美術類專業統考

②下載《準考證》

2020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美術類專業統考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專業測試”欄目下載本人《準考證》。

③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20年12月19日,素描8:00-11:00,速寫11:15-11:45,色彩14:00-16:30。

考試地點:高考報名所在地的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專業考試。

④河北師范大學咨詢電話:0311-80786666。

2.音樂類專業統考(分聲樂統考和器樂統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專項(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藝術類別和藝術統考細項參加相應的專項考試)、樂理(15分)、音樂素質(練耳15分,視唱20分)。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聲樂或器樂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相應的音樂類專業統考。

本科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錄音藝術、流行音樂、音樂治療等專業。

專科專業:現代流行音樂、作曲技術、音樂制作、鋼琴伴奏、鋼琴調律、音樂表演、錄音技術與藝術等專業。

其中錄音藝術等本科專業,錄音技術與藝術等專科專業,一般應按音樂類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專業不按音樂類招生的,須向我省來函說明,并在招生簡章中公布。

⑶考試安排

①繳費辦法

2020年12月5日至12月9日,音樂類專業統考考生憑考生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河北經貿大學考試報名繳費平臺(網址:http://hbyytk.heuet.edu.cn)或登錄河北經貿大學財務信息網(網址:http://cw.heuet.edu.cn),核對顯示的“考生號、姓名”無誤后,按“二選一”要求填報專項測試信息(根據系統提示填報兩首測試曲目及相關信息,待測試日候考時由計算機隨機選取其中一首用于測試)并在網上繳納音樂類專業考試費。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愿放棄專業考試,不能參加本年度音樂類專業統考

②下載《準考證》

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音樂類專業統考考生登錄河北經貿大學考試報名繳費平臺(網址:http://hbyytk.heuet.edu.cn)下載本人《準考證》。

③考試時間、地點

樂理、練耳測試時間、地點

聲樂考生測試時間:2020年12月30日13:30-14:00測試樂理,14:00-14:20測試練耳。

器樂考生測試時間:2020年12月30日16:00-16:30測試樂理,16:30-16:50測試練耳。

測試地點:河北經貿大學(石家莊市學府路47號),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專項、視唱測試時間、地點

器樂考生自2020年12月23日起開始測試,具體測試時間見《準考證》。

聲樂考生自2021年1月3日起開始測試,具體測試時間見《準考證》。

測試地點:河北經貿大學(石家莊市學府路47號)音樂樓(校醫院對面)。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對拒不按“二選一”規則參加測試的考生(如測試時所報二首測試曲目經專家鑒定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時計算機隨機選取的曲目參加測試的),其專項測試成績按0分處理。

④河北經貿大學咨詢電話:0311-87655611。

3.舞蹈類專業統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專項(舞蹈基本功能力測試65分,舞蹈技巧測試30分,個人作品表演55分)、即興舞蹈(30分)、節奏(20分)。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舞蹈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舞蹈類專業統考。

本科專業: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舞蹈教育等專業。

專科專業:舞蹈表演、舞蹈編導等專業。

⑶考試安排

①繳費辦法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舞蹈類專業統考考生憑考生號和姓名通過“中國建設銀行悅生活云平臺”繳費。手機微信關注“中國建設銀行”公眾號,點擊“悅生活”,選擇“生活繳費”,點擊“立即繳費”,所在城市定位“保定市”,依次選擇學校教育->考試報名費->保定學院考試考務費,輸入“姓名、考生號”點擊“查詢”進行登錄;登錄成功后,請認真核對個人信息,勾選待繳費訂單前面小方框,點擊“繳費”繳納舞蹈類專業考試費。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愿放棄專業考試,不能參加本年度舞蹈類專業統考。

②下載《準考證》

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舞蹈類專業統考考生登錄保定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xx.bdu.edu.cn)下載本人《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前須認真閱讀考試須知和注意事項,須填報舞蹈專項測試中“個人作品表演”的作品名稱等信息。

③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20年12月28日開始測試,具體測試時間見《準考證》。

考試地點:保定學院音樂樓(地址:保定市蓮池區七一東路3027號)。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舞蹈類專業統考。

④保定學院咨詢電話:0312-5972065。

(二)校際聯考

1.經省內院校協商決定, 2021年繼續組織戲劇與影視學類、書法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服裝表演類等四類專業的校際聯考工作。承辦院校具體負責該類考試的命題、組考、成績發布及復核等工作。2021年各類校際聯考承辦院校分別為:河北大學承辦戲劇與影視學類、書法學測試(咨詢電話:0312-5079698);河北地質大學承辦播音與主持藝術測試(咨詢電話:0311-87207400);河北科技大學承辦服裝表演類測試(咨詢電話:0311-81668135)。各類別校際聯考考試安排、成績發布等事項詳見各承辦院校發布的校際聯考報考公告。

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際聯考各類別涉及專業如下:

(1)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影視攝影與制作、影視技術、戲劇教育、影視編導、廣播影視節目制作等專業;

(2)書法學:書法學等專業;

(3)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等專業;

(4)服裝表演類: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服裝表演、模特與禮儀等專業。

(三)校考

1.我省省統考已涉及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應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其中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涉及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2.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我省不統一組織此類專業統考。

3.經批準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高校,其專業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進行。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如果考生報考的高校(專業)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4.高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等由高校負責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詢。

5.考生報考我省藝術統考涉及到的校考專業,須相應類別統考合格(其中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如無法確定所報考專業是否屬于藝術類省統考涉及的專業,應先報名參加相應類別省統考。

(四)專業考試成績有關規定

1.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省內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統考類別涉及到的,錄取時必須使用河北省統考成績(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凡四類校際聯考涉及的專業,省內院校必須使用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歡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如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規定的省內高校直接使用校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無需考生校際聯考成績合格。

3.高校進行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于我省統考涉及到的,須在相應類別統考合格(其中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基礎上使用高校校考成績;對于我省統考涉及不到的,直接使用高校校考成績。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高校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高校負責通知考生。

4.2021年1月20日前公布美術類、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并確定專業統考合格標準(按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美術類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屆時美術類專業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專業測試”欄目、音樂類專業考生登錄河北經貿大學考試報名繳費平臺(網址:http://hbyytk.heuet.edu.cn)、舞蹈類專業考生登錄保定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zsxx.bdu.edu.cn)查詢省統考成績。藝術類專業統考單科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為各單科成績之和。

5.省統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當次成績有異議,須在承辦院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事項為:考生試卷或考試信息是否與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評、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成績復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

6.2021年我省仍不發放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和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如需要《報考證》,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ebeea.edu.cn右側導航欄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務”進入)“信息查詢”模塊,自行查詢打印《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個人信息表》,代替《報考證》的功能,報名點不再蓋章。

三、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滿分750分。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使用原始成績計入,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物理、地理、歷史、化學、生物6門,考生根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興趣特長,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物理、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按等級賦分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在相應科目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報考選擇性考試科目。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須符合高校相應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四、違規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違規行為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對在河北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檔案。對在考試中組織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

(二)對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有關高校須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五、其他

(一)藝術類專業批次設置、志愿設置、投檔錄取辦法等另行制定。

(二)考生在測試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遵守各考點院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三)參加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四)本簡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有新的規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為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執行。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