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高考報名實施辦法
時間:2020-10-2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本實施辦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包括春季考試招生、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專科自主招生考試)、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含中本貫通)(以下簡稱三校生高考)、秋季統一高考招生、中高職貫通等。
一、報名條件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嚴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的規定執行。
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和網上付費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滬委辦發〔2018〕14號)中關于各類考試報名費用的收取統一采取網上付費方式的要求,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0年11月2日-6日
時間:11月2日-5日 每天8:00-21:00
11月6日 8:00-16:00
對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
組織方式: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由學籍所在學校集中組織網上報名(所有應屆生都應完成報名信息采集)。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自主登錄網站進行報名,按不同類別選擇報考所在區:本市戶籍外省市就讀考生、本市戶籍往屆生選擇戶籍所在區;在職職工選擇單位所在區;非本市戶籍考生選擇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所屬區。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里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系統以最后一次填寫信息為準。
擬參加2021年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貫通轉段)、中高職貫通轉段、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參加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統一文化招生考試直接辦理錄取的各類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并同時勾選相應考試的選項。
擬參加本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等)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勾選相應專業統考的選項;擬參加藝術類各專業校考的考生也須勾選校考選項。網上報名時勾選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或校考、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僅用于2021年本市秋季統一高考。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藝術類專業測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考點分配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
報名參加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自動匹配各統考類別對應考點。
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并完成網上付費的考生須于2020年11月19日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查看系統分配考點情況。
3.其他
按照教育部規定,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含單招)、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新疆中職班、內地西藏中職班(以下簡稱“內地西藏新疆班、新疆西藏內職班”)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報名手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試招生等具體要求和報名信息,還須詳見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文件。
(二)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
1.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2020年11月12日-15日,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
2.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
2020年11月13日-14日,由各區考試招生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資格審核和信息確認。
根據各區時間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在網上報名成功(取得“流水號”視為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報考證明(非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報考證明,往屆生由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或工作單位出具檔案證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證件和證明,到網上報名所選定的報考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手續并接受報名資格審核。區考試招生機構應認真做好在本區確認的報名考生高考資格審定工作,涉及資格審定的相關材料要留存備查。各區應注意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資格審核,若違規參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付費。
(三)網上付費
根據考試項目安排,2021年網上付費采取分段付費方式。第一次:主要針對參加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二次:主要針對報考專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主要針對參加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四次:主要針對報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五次:主要針對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
根據《關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考試收費等問題的復函》(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關于調整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外語口語考試等收費標準的復函》(滬價費〔2003〕069號、滬財預〔2003〕第104號)文件規定,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為每項考試25元/人,考試費為每項考試每科目26元/人;藝體類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為每項考試20元/人,考試費為每項考試每科目50元/人。各類考試項目須繳納費用如下表所示:
考試項目 |
金額(元/人·次) |
||
統一文化考試 |
春季高考 |
103 |
|
一月份外語 |
26 |
||
秋季統一高考 |
103 |
||
三校生高考 |
155 |
||
藝體類專業 統一考試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170 |
|
編導類 |
170 |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170 |
||
表演類 |
220 |
||
音樂學類 |
三門 |
170 |
|
四門 |
220 |
||
體育類 |
220 |
||
專科自主 招生考試 |
相應報名考試費繳納辦法另行通知 |
1.第一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0年11月16日-18日
對象:勾選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試項目)
2.第二次網上付費
時間:3月中旬(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網上志愿填報后)
對象:已填報專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3.第三次網上付費
時間:3月下旬(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網上確認后)
對象:勾選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并完成網上個人報名信息確認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4.第四次網上付費
時間:4月下旬(三校生高考志愿填報后)
對象:已填報三校生高考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5.第五次網上付費
時間:5月上旬
對象: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所有未付費考生(春季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等前期已錄取考生除外)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6.申請退費
在每一次網上付費階段,考生可在付費當日通過網上申請退費。付費次日及以后申請退費的考生,還須專門登錄系統在網上填寫退款申請,退款將返回給考生繳費時所用的銀行卡賬戶。
前期已被錄取考生,如已繳納秋季統一高考費用,可于5月指定時間段登錄系統填寫退款申請,退款將返回給考生繳費時所用的銀行卡賬戶。
三、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
(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2021年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在網上進行,考前由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時 間 |
項 目 |
2020年12月5日 |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6日 |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19日-20日 |
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26日-27日 |
音樂學類專業統一考試 |
(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
1.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及付費
時間:2021年3月28日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本市體育類統一考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個人報考信息確認并進行網上付費。
2.統一考試時間
2021年4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三)網上咨詢
為了讓考生了解相關報名政策及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政策、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市教育考試院將組織本市招生院校于2020年10月24日(9:00-15:00)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四、有關說明
(一)“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身份證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進行校驗。資格審核單位除了要通過查驗戶口簿等材料核實其法定親屬關系外,還要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查驗相關信息。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子女報名確認時,須攜帶留學人員及其子女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
“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0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須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查詢相關信息)、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本市戶口簿(戶口簿上信息須與所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致)]、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監護人關系材料。
列入2020年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生,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后,才能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20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的非本市戶籍考生,確認時,應屆畢業生須由該機構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和市教委復核后,通過市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名單下達給學籍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經核對無誤后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列入2020年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后,才能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四)考生為“在滬臺灣同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確認時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以上(一)(二)(三)(四)類別所涉及考生證件的有效期均須在所報類別統一文化考試開考首日有效,所有相關審核材料須留復印件備查。
(五)參加春季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其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必須合格。
(六)本市和非本市學籍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的應屆生,不可報名參加春季考試。符合在滬報考條件的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統一高考中,只能選擇其中一次參加考試。
(七)考生為持有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其中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的專科層次錄取,往屆畢業生只可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八)考生為本市新疆、西藏內職班應屆畢業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只可報名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九)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要同時確保提供的報名表信息和以后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實、準確,必須認真、仔細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類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場規則”,除網上以點擊確認方式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外,還須書面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
(十)參加本市秋季統一高考中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根據報考學校要求,須及時到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考證。
(十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已具備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學籍的在讀學生,須自行辦理完原學籍退學手續,方可參加相應考試和錄取。
五、高考報名號
采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一的14位報名號編制方法,內容包括“年份”、“國標行政區劃”、“順序號”三項。具體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試報名所屬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1表示2021年。
(2)國標行政區劃:指考生報名確認所在區的國標代碼(6位)。
(3)順序號:從000001開始,由小到大連續編號,不允許有重號。
六、照片采集
所有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包括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含單招)、新疆西藏內職班、內地西藏新疆班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一旦網上報名頁面上未顯示照片或顯示不符,均須重新進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20年11月14日-18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點:上海健生信息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浦東大道1616號高恒大廈3樓)。
3.考生須攜帶報名確認時打印的拍照憑證、本人身份證。
七、體檢安排
所有報名參加2021年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包括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含單招)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
根據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招生體檢的相關文件精神,本市實行區屬地招生體檢的規定,對參加2021年秋季統一高考考生的招生體檢安排如下:
1.各區招生體檢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間,組織安排考生的體檢(包括復查),便于考生填報志愿時選擇學校和專業。
2.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的體檢,由報考所在區招生體檢站會同區考試招生機構與各高中階段學校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3.往屆生和在職職工等其他考生的體檢,具體以報名所在區的考試招生機構安排為準。由考生自行前往報名所在地的區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閔行區、金山區和浦東新區的區域內有2至4個招生體檢站,考生可選擇就近的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
4.本市戶籍、長期在外省市中學就讀的個別考生的體檢,由區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返滬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期間,告知其體檢安排;具體辦法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將上述信息以書面方式告知有關招生體檢站,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讀考生的體檢。
5.對個別逾期未體檢的考生,在2021年5月底前,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督促其進行體檢;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個別逾期未體檢考生的體檢。
6.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填寫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一式兩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表》,同時將考生體檢信息輸入招生體檢信息數據庫,為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做好體檢信息基礎工作。
7.各區體檢站按工作流程將體檢結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對部分體檢結論有異議可按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體檢站提出復議,復議結論即為最終結論。如考生未提出異議則視為對體檢信息的確認,此后體檢信息不得修改。
附:1.2021年各類型考試項目時間安排
2.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
附1
2021年各類型考試項目時間安排
考試項目 |
考試時間 |
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 |
1月上旬 |
專科自主招生 |
3月下旬 |
三校生高考 |
5月中旬 |
秋季統一高考 |
6月上旬 |
(具體日期以后續考試項目文件為準)
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