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實施細則
時間:2020-10-3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將于2020年11月1-10日進行。報名前,考生須先進行報名注冊,注冊時間為2020年10月28-31日,報名網址:https://pg.eeagd.edu.cn/ks;考生預報名時間為11月1-6日,確認時間為11月6-10日。
為規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下同)報名流程,確保考生電子檔案真實準確,特制定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我省普通高考報名采取網上注冊報名加確認方式。報名前,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預先做好中學代碼、報名點代碼、報名點規模的審定確認工作。報名前,考生需通過普通高考報名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報名時,考生憑報名點(中學)派發的考生號,以及注冊時設置的密碼登錄報名系統,了解報考須知,簽訂《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報考信息,按要求采集和上傳相片,并交納報考費,然后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確認報名時間內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報考信息、采集指紋和打印報名校對表。相片上傳不成功的考生,可在確認報名現場補攝像。
第二條報名開始前,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點(中學)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核。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發考生號,然后在普通高考報名系統上錄入相關信息。具體做法是:考生先通過報名點讀取身份證信息并派發考生號后,根據派發的考生號和注冊時設置的密碼在網上自行錄入其他基本信息、報考信息、個人簡歷、家庭情況,上傳報名材料。基本信息內容包含政治面貌、考生類別、畢業中學、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個人特長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相關信息等;報考信息包含考試科目、術科考試形式及項目、職業技能證書信息等。上傳的報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過2M,其中身份證要求上傳正反兩面、戶口簿要求上傳首頁、戶主頁、父/母親或監護人頁、考生本人頁,考生可提前準備相關電子文檔,方便報名時上傳。報考“3+證書”類考生須在基本信息中如實填寫畢業學校及專業。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書面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在網上錄入的所有漢字信息采用簡體中文。報名結束后,報名點(中學)應將姓名中無法錄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后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由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匯總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第三條報考類別分為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體育類、藝術類、單考單招類、退役士兵類及“3+證書”類共七大類。其中,藝術類包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藝術校考類。單考單招類是指報考高校單獨組織考試(含免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單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職教師資、殘障(單招)、高職自主招生、高職三二分段、依學考成績錄取、五年一貫制和消防救援(單招)的考生。單考單招類考生不參加夏季高考統考,采用考生屬性為“6”的考生號報名。單考單招類考生如果要兼報其他高考類別,則派發其他相應屬性的考生號,并要求考生報名時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
第四條考試科目采用“3+1+2”模式,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一考試科目,“1”為在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的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2”為在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簡稱四選二,下同)。普通類(物理)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四選二。普通類(歷史)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和四選二。體育類考生考試科目為:在普通類(物理)或普通類(歷史)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體育術科。藝術類考生(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藝術校考類專業)考試科目為:在普通類(物理)或普通類(歷史)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藝術術科。外語選考語種為英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中的一門。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參加英語聽說考試,英語聽說考試單獨進行。
“3+證書”考試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第五條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s://pg.eeagd.edu.cn/ks。
第六條考生須憑身份證、戶口簿和相關報考證明材料到規定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指定的報名點(中學)領取考生號,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手續。
第七條考生進入網上報名網頁,須認真閱讀報名流程、《考生須知》和《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閱讀完畢并確認后,才可繼續填報其他信息。
第八條考生須妥善保管好本人的系統賬號和密碼,以便在確認報名資格時修改個人資料、填報志愿、查詢考試成績、查詢錄取結果等后續環節使用。考生在注冊時須準確綁定個人手機,用于高考成績、填報志愿驗證碼、錄取結果等各種信息的接收和確認。
第九條考生須按規定交納考試費。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交納考試費。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考試費與文化課考試費一并在網上報名時交納。考生根據選考科目,按系統操作指引進行交費。
第十條報名點(中學)須認真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工作人員根據考生提供的考生號核查是否為該考生的資料,是否已正常采集相片、指紋(有需要的地市),并已交費,核查無誤后在系統進行提交確認,并打印出該考生的報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員現場核驗考生身份,并采集相片。在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已經采集了指紋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復采集指紋信息。未采集指紋信息的,現場進行指紋信息采集。
第十一條考生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要認真逐項核對本人報名信息表中的內容,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應/往屆、選擇考科目、選考外語語種、聯系電話等關鍵信息。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認真核對術科統考(含考試項目)或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GBK)的輸入法輸入,確實找不到的生僻字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在報名確認時向報名點(中學)申請備案正確姓名。如果核對時發現有錯誤,請考生在報名信息表上用筆更正,再交給報名點(中學)工作人員修改,并重新確認和打印。為避免報考信息錯誤影響填報志愿和錄取,考生應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報考信息核對無誤后,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第十二條考生須認真閱讀《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名確認。
第十三條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試與錄取管理、入學電子注冊、畢業證書頒發都以考生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為依據。考生對所填報考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錄入的信息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四條高考報名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組織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報名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安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轄區高考報名工作的整體組織與協調,監控各縣(市、區)報名工作的進程,處理個別遺留問題。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報名點(中學)報名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各類信息采集工作的實施,以及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或中學提供上網環境與便利,并監控各報名點(中學)的工作進度,聯合公安等部門審查考生報考資格,處理遺留問題。考生所在中學負責審核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各報名點(中學)負責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報名,監控考生報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進度,幫助考生解決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并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五條本實施細則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