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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關于做好2021年度民航在廣東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工作的通知

粵招辦普〔2020〕47號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高校: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民航發〔2019〕7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廣東省2021年民航招飛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計劃

2021年度民航在廣東省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的招生院校共6所,分別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航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煙臺南山學院和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

送培單位共5個航空公司,分別是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瑞麗航空有限公司、青島航空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單位(下文簡稱“招飛單位”)飛行技術專業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生條件

(一)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男性,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按《關于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招〔2020〕11號)和《關于做好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辦〔2020〕12號)執行。

(二)身體條件和年齡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飛單位條件要求,學生可參考《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附件2)。具體身體條件和年齡要求詳見各招飛單位公布的簡章。

(三)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品德優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及各招飛單位的標準。

(四)文化條件:高考文化課總分需達到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英語單科滿分的60%,且不低于各招飛單位自行確定的單科成績要求。外語語種限英語。考生需符合各招飛單位在招飛簡章中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

(五)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其他條件。

三、招生管理

(一)廣東省的民航招飛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統一部署、統一宣傳、聯合行動,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與各招飛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要有專人負責協調相關工作,各有關中學要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導處、年級長、班主任和校醫等組成的招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的民航招飛工作。

(二)按照各招飛院校為招飛主體、航空公司深度參與的原則,我省民航招飛工作2021年在招飛宣傳動員、預選初檢、招飛體檢鑒定、民航航空背景調查等高考前選拔工作,由南方航空公司牽頭,各招飛院校和送培單位組成招飛聯合工作小組負責實施。

(三)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招飛宣傳、預選初檢、招飛體檢等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關于疫情常態化防控的相關要求和指引,制定招飛各環節疫情防控方案,落實防疫工作職責,完善預選初檢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程序,嚴謹細致地做好各環節防疫工作,確保參檢學生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凡報考民航招飛院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都須在中學報名,報名時考生要認真、詳細地了解相關招飛院校及其對應的送培單位,由考生自主選擇招飛院校,參加由招飛單位在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組織的預選初檢。預選初檢合格的考生參加由招飛單位分別組織的體檢并接受背景調查。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普通體檢、考試和填報高考志愿。

(五)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在向各招飛單位申請報名同時,必須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簡稱“招飛系統”)進行注冊、報名招飛,并參加后續招飛選拔工作。考生通過招飛系統中確認并生成的“有效招飛申請”,將作為考生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愿的依據。考生未在招飛系統確認并生成 “有效招飛申請”的,不得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階段:高考前的民航招飛選拔工作,主要包括宣傳動員、考生報名、預選初檢、體檢及背景調查等。

1.宣傳動員(2020年11月中下旬)。民航宣傳動員時間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市招考部門統籌組織所屬中學,利用宣傳欄、網站和廣播,全面宣傳2021年度民航招飛政策要求、標準條件、報考程序,鼓勵綜合素質好、高考成績預估高于本科線的學生報名參選。各招飛單位組成宣傳組,跟各地市與招考部門溝通協調后,到相關中學與學生面對面宣傳動員和答疑解惑,現場發放海報簡章。

2.招飛報名(2020年11月中下旬)。

(1)考生招飛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在所屬學校報名,并填寫《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見附件3)。報名結束后,各中學以學校為單位,填寫《2021年度報考民航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名冊》(見附件4),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時將報考名冊匯總到所屬市招生辦(考試中心)。

(2)各市招生辦(考試中心)收齊名冊后,在2020年12月3日前通過郵件方式將名冊電子版發送到南方航空招飛郵箱(zhaofei@csair.com),由招飛單位使用。

3.預選初檢(2020年12月中上旬)。

根據各地的報名情況,招飛單位在各地級市共同設立面試站進行學員預選初檢(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附件5)。各地招生辦(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測場地布置工作(檢測場地要求見附件6)。

學生預選初檢時需持有《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視力驗光單,否則不得參檢。預選初檢合格名單在各招飛單位指定網站公布。

4.體檢(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預選初檢合格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參加由各招飛

單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鑒定標準》組織的上站體檢。體檢時間及地點由各招飛單位另行通知。

5.背景調查(2021年3月-5月)。

背景調查工作在體檢之后進行,由招飛單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員背景調查的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實施,各學校應給予支持與配合,如實反映學生表現情況。

6.在“招飛系統”填報有關信息(2020年11月-2021年5月)

為統一管理飛行技術專業考生高考前的選拔工作,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必須根據民航局及各招飛單位的安排,登錄“招飛系統”進行信息查詢、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組合以及參加預選初檢、招飛體檢鑒定(含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民用航空背景調查、招飛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招飛系統于高考當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錄入。

(二)第二階段:高考后的填報志愿及錄取工作。

1.填報志愿。

各招飛院校飛行技術專業,均屬提前批次錄取。在《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目錄》中,各招飛院校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飛行技術專業計劃將統一列于本校的國標代碼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飛院校的飛行技術專業計劃以不同的專業組及專業代碼區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廣東有5個送培單位和6所招飛院校進行招生,符合條件的合格考生必須根據本人在“招飛系統”中填報確認的“有效招飛申請”,在我省高考志愿系統提前批填報對應的招飛院校專業組和專業代碼,即廣東高考志愿系統填報的志愿必須與“招飛系統”的“有效招飛申請”一致的招飛院校及專業,否則不能錄取。如提前批未能錄取,不影響考生報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檔錄取。

(1)錄取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陽光高考精神,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嚴格按照民航局劃定的高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英語單科分數),在體檢合格、背景調查合格且在“招飛系統”填報確認了“有效招飛申請”的考生中進行錄取。

(2)投檔時,省招辦按合格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愿進行投檔,招生院校按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報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錄取。

五、入學復查及其他

(一)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身體復查。發現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復檢合格取得學籍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技術、學習等原因停飛的,可按照國家或普通高校的相關規定申請改學其他地面本科或專科專業。

(二)其他。

考生須通過各招飛單位公布的招飛簡章和招生章程,具體了解各招飛單位的體檢要求、體檢費用支付、招生錄取原則和選考科目要求等相關信息。被招飛院校飛行技術專業錄取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費用以及畢業后的就業及待遇,請查看相關航空公司以及招飛院校的招生簡章及網頁。

六、工作要求

民航招飛工作關系我國民航事業的健康發展,關系考生的切

身利益,各級招生部門、各中學、各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民航招飛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維護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維護中學正常教學秩序。各招飛單位要認真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國家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和教育部、民航局的招飛工作規定,按照我省的工作部署,切實組織好在粵招飛工作。

請各市招生辦及時將本通知轉發各市縣招辦及中學。

附件:  1.2021年度民航在廣東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計劃情況一覽表

                2.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3.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

                4.2021年度報考民航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名冊

                5.2021年民航招飛廣東預選初檢時間表

                6.2021年度民航招飛面試站基本設施及要求

                7.2021年度民航招飛工作時間表

                8.各招飛單位聯系方式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8日

 

2021年度民航在廣東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工作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