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11-1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有關高校: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將于2020年12月開始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類別
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分為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專業方向)、書法類等7個類別(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涵蓋的本科專業詳見附件1)。凡報考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物理科目組藝術類、歷史科目組藝術類的考生均須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可自愿選擇報考藝術類專業類別,逾期不再接受補報名或專業類別調整。
二、考試內容和合格要求
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具體考試科目、考試要求按《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省級統一考試大綱》執行。各類別總分均為300分,本科專業合格線為195分,專科專業合格線為180分。
未取得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本科專業。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的考生,須取得2021年相應類別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資格。
除經省教育廳審定的個別省內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外,其他省內院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未經教育部批準同意組織校考的省外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凡擅自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的,我省將不予承認,院校不得按校考成績招生,由此產生的所有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解釋處理。
三、考點設置
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書法類等7個類別考點設在福建師范大學。其中,美術類的考試地點設在福州城區有關中學;其他專業類別的考試地點設在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
四、時間安排
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定于2020年12月-2021年1月期間進行,具體時間安排詳見《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附件2)。所有考生須于2020年12月1日- 3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簽領《藝術類專業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并在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本人姓名,同時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所有考生須于考前14天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做好身體健康情況檢測工作,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同時按照《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的要求,在規定時間登錄考點網站(http://zsb.fjnu.edu.cn/)查閱考試信息,并按考點要求參加考試。
五、網上繳費
2021年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費用采用“網上繳費”方式,不接受現場繳費。考生須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9:00-30日下午18:00通過網上繳交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費用170元/生(根據閩價函〔2018〕364號規定),方可參加考試。逾期未網上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已網上繳費但未參加藝術類省級統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已繳費用不予退還。網上繳費流程詳見附件3。
六、成績查詢
2021年1月20日后,考生憑本人賬號及密碼,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本人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位次等信息。同時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的考生,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自行打印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
七、工作要求
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由福建師范大學具體組織實施,考務管理總體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考院普〔2020〕24號)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試成績是全國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項工作,確保考試公平、安全、科學、規范。福建師范大學應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測試、考務、綜合、監督、后勤、保衛、疫情防控等若干職能小組,領導和組織實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紀檢監察小組依法依規負責考試的紀律教育、監督和執紀工作。
(二)落實防疫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福建師范大學要根據我省《考試活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省教育廳、省衛健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教育考試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考〔2020〕8號)規定,落實疫情防控安全責任,全力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安全有序。福建師范大學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組考防疫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完善組考防疫工作處置流程,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堅持以生為本,結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考生錯峰、有序領取《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現場人數,避免人群聚集、長時間排隊。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做好健康狀況監測,所有考生須于考前14天開始每天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屬于應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人員,須準時提交,方可參加考試。
(三)嚴格規范管理。福建師范大學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認真研究制定我省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實施細則和考試應急處置預案,合理設計考試流程,編印考試工作手冊,并于考前1周將各類別考試實施細則、應急預案和工作手冊等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原則上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因測試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測試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加強考場硬件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加強考試違禁物品檢查,嚴禁考生將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以及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加強信息管理,凡審核材料、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應進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面試等測試內容須全程錄音錄像保存;凡經會議確定的結論性內容,應留存會議紀要;保存材料應清晰可辨、保存時限不得少于4年。加強考點周邊的安全疏導與警戒,維護考場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四)嚴守工作紀律。各地各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工作規定,針對各類別考試的特點,制訂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確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點死角,嚴防事故發生。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責任制,加強施考全過程的保密管理和監督。福建師范大學要嚴格按照機密級事項管理要求,切實做好考評人員的保密工作。加強對考評人員的崗前教育培訓,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對命題、制卷、考評、閱卷及登分人員(須為在編教師或干部)要實行24小時封閉式入闈管理,嚴禁考評人員攜帶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有關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嚴防失密泄密。加強考務人員選聘和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簽訂崗位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廣泛開展誠信考試教育,積極營造“誠信守法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重點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宣傳工作。
(五)強化數據管理。福建師范大學要切實加強登分、統分和成績合成等環節的信息管理,并對成績數據進行全面復核,確保數據準確、完整和安全。考生成績數據經確認無誤后,福建師范大學應于2021年1月13日前,將考試違規考生成績處理后的最終成績數據,按格式要求以數據庫(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的形式,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相應類別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數據。省級統考成績將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向考生公布,考生憑帳號、密碼查詢個人成績、位次等信息。福建師范大學對省級統考成績數據的準確性、安全性、完整性負責,并負責解釋其他相關問題。
(六)嚴肅考風考紀。各地各校要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行為,對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福建師范大學須于每個類別考試結束后,及時將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違紀作弊事實、處理意見等材料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附件:1.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涵蓋本科專業一覽表
2.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類別考試安排表
3.2021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網上繳費流程
福建省教育廳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3(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