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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2021年高考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美術學與設計學類)

  重慶市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美術學與設計學類

  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學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是為普通高校招收美術學與設計學類專業人才而設置的選拔性考試,注重考查美術學與設計學類專業基礎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主要測試考生的人文素養和藝術素養,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考試科目

考試形式

考試時間(分鐘)

分值(分)

總分(分)

素描

筆試:寫生、默寫、寫生與默寫相結合,根據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完成規定內容。

180

100

300

色彩

筆試:寫生、默寫、寫生與默寫相結合,根據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完成規定內容。

180

100

速寫

筆試:現場速寫、默寫、現場速寫與默寫相結合,根據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完成規定內容。

30

100

  III.考核目標、內容及要求

  一、素描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的審美能力、造型能力(構圖、結構、比例、透視、虛實、體積、空間、色調、質感等)和表現能力。

  (二)考試內容范圍

  靜物、石膏頭像、人物頭像。

  (三)考試要求

  1.考場提供考試用紙,考生自備黑色鉛筆或黑色炭筆,畫板及與考試相關的繪畫用具;

  2.構圖合理、造型準確、整體性強,有一定的藝術表現能力及刻畫能力;

  3.按所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與試題無關的其他內容,否則按不切題處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畫液、噴劑等膠質材料。

  二、色彩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的審美能力、感受能力(色調、色相、冷暖、明度、純度、環境色等)和表現能力。

  (二)考試內容范圍

  靜物、風景。

  (三)考試要求

  1.考場提供考試用紙,考生自備水彩、水粉或丙烯顏料,畫板及與考試相關的繪畫用具;

  2.構圖合理、色調明確、色彩豐富、整體關系好、形色結合得當,具有一定的刻畫能力和美感;

  3.按所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作答,位置、形狀、數量等均不得改變,答卷上不得添加與試題無關的其他內容,否則按不切題處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畫液、噴劑等膠質材料。

  三、速寫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的審美能力、感知能力(動態、結構、比例、透視、空間、虛實等)和表現能力。

  (二)考試內容范圍

  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的組合、人物動態與道具及環境的組合。

  (三)考試要求

  1.考場提供考試用紙,考生自備黑色鉛筆、黑色炭筆、黑色鋼筆、黑色簽字筆或黑色馬克筆,畫板及與考試相關的繪畫用具;

  2.構圖布局合理、形體結構比例準確、表現生動、造型完整,所有形態必須在同一卷面上完成;

  3.按所提供的圖片或文字資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與試題無關的其他內容,否則按不切題處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畫液、噴劑等膠質材料。

  音 樂 類

  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包含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考查考生的演唱(奏)能力、識譜能力、聽覺分析能力與音樂基礎知識,選拔具備學習音樂專業基本條件和潛能的學生。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考試按照專業方向分以下兩類:

  III.考核目標、內容、形式及要求

  一、聲樂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和音樂表現等。

  (二)考試內容與形式

  1. 音樂學專業考生自選曲目1首,音樂表演專業考生自選曲目2首(通俗演唱現場抽唱1首),作品內容積極健康;

  2. 現場演唱。

  (三)考試要求

  1. 自選曲目若為中外歌劇、清唱劇、音樂劇選段,則須按原調演唱,否則將予扣分;

  2. 考生須背譜演唱,否則將予扣分;

  3. 考點統一提供鋼琴伴奏(樂譜自備)、通俗演唱音響設備(伴奏音樂自備)。

  二、鋼琴、器樂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的鋼琴、器樂演奏水平和音樂表現等。

  (二)考試內容與形式

  1. 音樂學專業考生自選曲目1首(樂曲或練習曲),音樂表演專業考生自選曲目2首(樂曲和練習曲各1首);

  2. 現場演奏。

  (三)考試要求

  1. 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規定的最低速度,否則將予扣分;

  2. 作品中的反復段落不需反復;

  3. 考生須背譜演奏,不使用伴奏,否則將予扣分;

  4. 考點統一提供鋼琴,其它樂器自備;

  三、視唱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視譜即唱中的音高感、節奏感、樂感等音樂素養。

  (二)考試內容

  (三)考試形式

  現場視譜即唱五線譜和簡譜各1條。

  (四)考試要求

  1. 視唱不可延時過多,不可中斷兩次以上;

  2. 考生可自行定調視唱。

  四、練耳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覺能力和記憶能力。

  (二)考試內容

  (三)考試形式與計分

  1. 閉卷,筆試;

  2. 題型為選擇題和判斷題;

  3. 考試時間30分鐘,滿分100分,折算計入總分。

  五、樂理與音樂常識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的音樂基礎知識。

  (二)考試內容

  1. 音樂常識(約30%)

  主要考查與作家、作品、創作等相關的音樂常識。

  2. 基本樂理(約70%)

  (1)聲音的基本屬性;

  (2)記譜法:主要考查常用譜表、音符休止符、音名組別等;

  (3)音樂常用記號與術語:主要考查速度力度記號、演奏法記號、表情術語、省略記號、裝飾音等;

  (4)節奏節拍:主要考查節奏節拍相關概念、拍子類型、常用節奏型、音值組合法等;

  (5)音程與和弦:主要考查音程中自然音程、變化音程、音程協和性的識別,各種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轉位形式的識別;

  (6)旋律調式分析:主要考查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式以及中國民族調式的識別。

  (三)考試形式與計分

  1. 閉卷,筆試;

  2. 題型為選擇題和判斷題;

  3. 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折算計入總分。

  (四)主要參考書目

  1. 中學音樂教材;

  2. 李重光編著:《音樂理論基礎》,人民音樂出版社。

  編 導 類

  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編導類專業(包含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等專業)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III.考核目標、內容及要求

  一、藝術常識

  (一)考核目標

  1.考查考生對文學及藝術常識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的知識識記能力、信息獲取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

  (二)考試題型

  本科目試卷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部分,題型可包含選擇題、判斷題、填空題、名詞解釋題、問答題、綜合分析題等。

  (三)考試內容

  1.中學階段所學的文學、藝術等常識;

  2.報考該專業應具備的文學、藝術(影視、戲劇、戲曲、美術、音樂、舞蹈等)知識。

  二、故事寫作

  (一)考核目標

  1.考查考生的思維能力、藝術想象力和創造力;

  2.考查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

  3.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學習本專業的藝術修養和發展潛質。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1.考試內容

  根據給定的材料編寫一個完整的故事。材料類型為一段文字材料或關鍵詞(三個及以上)。

  2.考試要求

  (1)題目自擬;

  (2)內容健康,主題明確,并具有一定的原創性;

  (3)故事情節發展既有戲劇沖突又要符合邏輯;

  (4)故事結構合理,層次清晰,人物形象鮮明;

  (5)綜合運用多種寫作手法,文字通順,行文流暢;

  (6)字數不少于1200字。

  三、影視作品分析

  (一)考核目標

  考查考生對影視作品的鑒賞能力、分析能力和寫作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1.考試內容

  考生觀看影視作品片段(時長15分鐘左右,連續播放兩次)后,選取角度進行分析。分析角度可包括:

  (1)作品的題材與類型;

  (2)作品的主題與意蘊;

  (3)作品的形式與風格;

  (4)作品的敘事特征(人物、情節、結構等);

  (5)作品的視聽語言。

  2.考試要求

  (1)題目自擬;

  (2)內容健康,觀點鮮明,論據充分,論證合理;

  (3)不要過多復述影視作品片段內容,注重對作品的鑒賞和分析;

  (4)分析角度可以多樣,對作品既可以進行肯定,也可以進行批評;

  (5)字數不少于1200字。

  影 視 類

  表演專業

  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影視類表演專業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學習影視戲劇表演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選拔適合進入高等學校接受該專業培養的合格考生。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III.考核目標、內容及要求

  一、臺詞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的普通話、音質、語感,以及朗誦作品的感受力和表現力。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抽取文學作品片段(小說、寓言、現代散文、現代詩歌),經過一定時間準備后進行朗讀。朗讀時間1分鐘以內。

  二、聲樂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的基本樂感、音準,以及節奏感、表現力和感染力。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演唱自備中文歌曲一首(內容應健康積極),無伴奏。演唱時間1分鐘以內。

  三、形體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的身體協調性及動作的靈巧性、表現力、節奏感等。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展示自備的形體片段(舞蹈、武術、戲曲身段、體操等),無伴奏。表演時間1分鐘以內。

  四、表演

  (一)考核目的

  考查考生的外部形象、個性特征與表演綜合素質。表演綜合素質包括考生的信念感、感受力、想象力、理解力、表現力、應變能力等,以及小品的構思與完成能力。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由4-5名考生組成小組進行命題小品表演。現場抽題后,小組成員根據命題經過一定時間討論、構思后開始表演。考生需明確各自的角色和任務,建立情境和人物關系,并按照生活邏輯展開合理想象,演繹小品主題。表演時間3分鐘左右。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影視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選拔適合進入高等學校接受該專業培養的合格考生。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III.考核目標、內容及要求

  一、朗讀文學作品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的普通話標準程度、音質及朗誦表現力。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抽取散文類文學作品,經過一定時間準備后進行朗讀。朗讀時間1分鐘以內。

  二、播讀新聞稿件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的普通話標準程度、音質及新聞播讀技巧。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抽取新聞稿件,經過一定時間準備后進行播讀。播讀時間30秒左右。

  三、話題評述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學生的思維能力、表達能力,以及生活積累和知識儲備。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抽取題目素材,經過一定時間準備后進行評述,緊扣主題、觀點鮮明、條理清晰、內容健康積極。評述時間1分鐘以內。

  四、即興主持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的節目構思能力、反應能力、表達能力,以及面對受眾的交流感。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現場抽取題目,經過一定時間準備后進行模擬主持,緊扣題目要求、風格鮮明、態度積極、內容健康。主持時間1分鐘以內。

  五、才藝展示

  (一)考核目的

  重點考查考生外在形象、內在氣質及藝術特長。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生自備非語言類才藝項目進行展示(內容健康積極)。唱歌、舞蹈如需伴奏請自備播放設備(禁用手機播放);器樂演奏請自備樂器(鋼琴由考點提供)。時間1分鐘以內。

  ★特別提示:從2022年起,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科目將調整為散文朗讀、古詩詞朗誦、話題評述、才藝展示4科。

  舞 蹈 類

  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舞蹈類專業(包含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是否經過了系統、扎實的基本功訓練,具有一定的舞蹈基礎和對舞蹈風格的把握能力、表現能力和表演能力,從而選拔出具備舞蹈類專業學習的身體條件和藝術潛能的合格人才。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III.考核目標、內容及要求

  一、專業基本條件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專業學習所需的外形條件。

  (二)考試內容

  考官目測考生身高、體重、形體比例、腿型、相貌、氣質等外形條件。

  (三)考試要求

  考生均需穿專業軟底練功鞋,且不得化妝。女生應盤頭,穿著專業體操服及連褲襪,男生應穿著貼身上衣及緊身褲。

  二、專業基本能力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專業所需的軟開度、力量、協調性等身體能力。

  (二)考試內容

  豎叉、橫叉、下腰、中間搬腿(前、旁、后)。

  (三)考試要求

  考生均需穿專業軟底練功鞋,且不得化妝。女生應盤頭,穿著專業體操服及連褲襪,男生應穿著貼身上衣及緊身褲。

  三、技能技巧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專業所需的旋轉、翻騰、彈跳等方面的身體能力。

  (二)考試內容

  女生:原地四位轉、原地點翻身、平轉、串翻身、大跳、倒踢紫金冠跳。

  男生:原地二位轉(或跨腿轉)、掃堂探海轉、雙飛燕、平轉、躦步、擺腿跳、飛腳。

  說明:如有空翻或其他特殊技巧,考生可單獨展示。

  (三)考試要求

  考生均需穿專業軟底練功鞋,且不得化妝。女生應盤頭,穿著專業體操服及連褲襪,男生應穿著貼身上衣及緊身褲。

  四、口試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口頭表達能力。

  (二)考試內容

  考生用普通話介紹自己的腰牌號及即將表演的舞蹈組合或劇目名稱。

  (三)考試要求

  口試過程中不得透露與考生有關的個人信息。

  五、舞蹈組合或劇目表演

  (一)考核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對舞蹈風格、動作質感、音樂節奏、作品情緒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二)考試內容

  考生自備一個舞蹈組合或劇目片段,作品風格不限,表演時長不超過1分30秒。

  (三)考試要求

  考生自備表演所需音樂CD光碟或U盤,可穿戴表演服裝及頭飾并攜帶所需道具入場,不得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