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0-12-2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87(國標代碼),0121(浙江省代碼)。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生畢業后授予“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根據國家統一規格印制)。本科畢業生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學士學位。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學士路1號。
第九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是1999年8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學校下設經濟與管理分院、人文分院、理工分院三個分院和一個公共教研部。現有教職工470余人,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7600余人。擁有機械工程、藥學等2個浙江省“一流學科”,材料化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商務等3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護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化學等5個省新興特色專業;生物工程1個浙江省重點專業;電子商務、行政管理2個市重點專業。
學校圍繞拓展大學生國際視野、促進其國際交流學習能力、培養國際化人才,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國際交流項目,學生均有機會參加長短期國際交流學習。
學校堅持“求真特色、同類一流”的應用型辦學目標與定位,樹立“求真知、干真事、做真人”人才培養理念,構建以崗位勝任力為核心的“135”實踐創新能力培養體系,著力建設“特色求真”。經過20多年的健康快速發展,辦學質量穩定優良,2017、2018連續兩年在浙江省高校分類考核中列獨立學院第三,近三年畢業生就業率均在96%以上,位于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根植湖州深厚的歷史文化土壤,擁有思源廣場、沈行楹聯藝術館、趙紫宸趙蘿蕤父女紀念館、陸增鏞紀念館、湖州歷代狀元館等一批以湖州文化人物為主的場館和文化景觀。學校建有田徑場、室外籃、排、網球場、室內體育館及標準游泳池等,體育教學與訓練設施完備。
第三章 機 構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2020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計劃及類別(批次)
第十三條 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校自身辦學條件,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2020年我院計劃面向全國十八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人數和類別(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20年浙江省招生類別分為專升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等。
第十五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20年繼續實施專業(或大類)招生,錄取時各專業(或大類)不設專業級差。學校對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采取“1+3”模式,實行“厚基礎,寬口徑”培養。學生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志愿+成績”原則進行專業分流。學生申請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如下:
(一)在高考成績達到同類別(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1(部分有特殊規定省份除外)。
(二)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所有其他專業學生進校后原則上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三)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則不予錄取。具體受限專業如下: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材料化學、制藥工程、生物工程、護理學等專業。
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等專業。
考生應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學校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五)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六)綜合改革錄取: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浙江、上海、山東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錄取專業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參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檔同分考生排序規則。
(七)其他省份錄取: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錄取專業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有特殊規定省份則遵循該省文件執行)。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90分(或總分的60%)。在實際錄取中,學校可根據部分省份生源總體情況適當降低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七條 錄取方式:全面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以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設立的考生電子檔案為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具體如下:
(一)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及學校招生網公布。
(二)錄取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逾期不辦(超過兩周)且無正當理由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我院面向浙江、貴州、廣西等省份招收藝術類考生,所有專業均采用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具體錄取規則如下: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浙江)。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九條 體育類招生錄取辦法:
(一)體育類招生:對文化分、體育術科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術科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術科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考生文化分(滿分折合成750分)×50%+術科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二)體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要求,文化考試成績過線,特招生專項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體育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計劃和錄取辦法參見《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20年體育特招生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為鼓勵、吸引優秀考生報考,我院2020年實行以下措施:
(一)高分考生任選專業激勵措施:規定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浙江省劃定的普通類二段線45分及以上,入學一學期后可選擇全校任何專業就讀(不包括體檢受限專業),歡迎廣大考生踴躍報考。
(二)為貫徹“最適教育,最佳發展”理念,滿足學生個性化成長、多元化成才需要,學生在一年級、二年級階段均可以申請轉專業,具體參見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
第六章 收費及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學雜費收繳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設立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類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類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和外設類獎學金(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出資在我校設立,如護理學專業學生經過選拔進入鑫達卓越班、和康卓越班,有機會獲得相應企業設立的獎助學金),獎學金在學生中覆蓋面達40%以上。學校資助育人體系完善,建立“獎、貸、助、補、勤、減”六位一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所有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助盡助,實現了資助政策100%的覆蓋。除了各項保障性資助,學校還積極探索開展發展性資助,通過勤工助學、暑期社會實踐、赴港交流訪學等項目,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具體政策詳見學校相關文件規定。
第二十三條 新生獎學金政策
(一)浙江省普通類新生獎學金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并被錄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浙江省劃定的普通類二段線70分及以上(以下簡稱超線70分),且在我校錄取學生中,列1-10名者,學校設立新生A類獎學金(20000元);超線70分且列11-30名者,學校設立新生B類獎學金(10000元)。
(二)省外新生獎學金
報考我校普通/文理科類專業并被錄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本省劃定的本科控制線(或同等位次線)50分及以上(以下簡稱超線50分),且在我校錄取所有非浙江籍學生中(以分差排序),列1-5名者,學校設立新生A類獎學金(20000元);超線50分且列6-15名者,學校設立新生B類獎學金(10000元),各省獲獎名額不超過實際錄取人數5%。
(三)以上獎項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同分,則統一參照各省相關類別同分錄取規則執行。獲獎新生均須在我校就讀1年以上,中途退學需退還相應獎勵金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咨詢電話:0572-2599555,2321128(兼傳真)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1號 郵編:313000
學校網址:http://qzxy.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qz.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臺: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師招生助手”)
第二十五條 2020年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學校招生網及招生簡章。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求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附:2020年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擬在浙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附:
2020年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擬在浙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層次 |
專業(類)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類中所含專業 |
本科 |
材料化學 |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本科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本科 |
經濟與貿易類 |
不提科目要求 |
國際經濟與貿易 電子商務 市場營銷 物流管理 經濟與金融 |
本科 |
行政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本科 |
生物工程類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生物工程 制藥工程 |
本科 |
英語 |
不提科目要求 |
|
本科 |
商務英語 |
不提科目要求 |
|
本科 |
日語 |
不提科目要求 |
|
本科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本科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本科 |
電子信息類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電子信息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本科 |
護理學 |
化學,生物,歷史(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本科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本科 |
設計學類 |
不提科目要求 |
環境設計 |
本科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提科目要求 |
漢語言文學 秘書學 |
本科 |
廣告學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2020年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擬在浙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考試院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