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實施辦法及相關附件
時間:2020-12-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文化課全國統考兩部分組成。藝術類專業考試分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2021年我區組織美術類(含設計學類)、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其他專業暫不組織專業統考。為確保我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安全有序,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
(一)報考要求及流程
1.自治區報考普通高校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
2.考生須符合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已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號。
3.持有各地、州、市(縣)招生辦公室打印及蓋章的《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4.所有參加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通過“新疆招生網(http:// www.xjzk.gov.cn)”網站,進入“新疆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按公告要求確認考點,按時完成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5.考生網上報名、繳費結束后,系統將統一隨機編排專業統考準考證。考生按系統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閱讀考生考場規則、誠信考試承諾書、疫情防控承諾書)并承諾。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自行打印《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統考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統考準考證”),憑專業統考準考證、報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我區專業統考。
(二)考點設置
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在烏魯木齊市、奎屯市、喀什市設三個考點;音樂類專業統考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市。
1.美術類考點設置
(1)烏魯木齊考點
考生所在地區:烏魯木齊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哈密市、巴州。
考 點: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
地 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
聯系人:郭書池 聯系電話:0991-4332596
(2)奎屯考點
考生所在地區:伊犁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克拉瑪依市、奎屯市、博州。
考 點:奎屯市第八中學
地 址:奎屯市烏蘇街9號
聯系人:楊光華 張雪琳 聯系電話:0992—3270020
(3)喀什考點
考生所在地區:阿克蘇地區、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
考 點:喀什市實驗學校(原喀什地區實驗中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86號
聯系人:曲明坤 聯系電話:0998—2313370
2.音樂類考點設置
考 點: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
地 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
聯系人:郭書池 聯系電話:0991-4332596
(三)報名及繳費時間
1.美術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5日10:00—2020年12月29日18:00。
2.音樂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月3日10:00—10日18:00。
3.在烏魯木齊考點(新疆師范大學)參加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在網上完成報名、繳費等相關流程,美術類于1月1日—3日16點前進行網上繳費,音樂類網上報名繳費同步進行,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美術類專業考生1月4日網上自行打印專業統考準考證;音樂類專業考生1月12日起,網上自行打印音樂類專業統考準考證。
4.在奎屯考點、喀什考點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先網上報名,于1月1日—3日16點前在高考報名點集中繳費,繳費后方為報名成功。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將考生繳費集中匯總后統一交相關考點。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1.美術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考試方式:集中,筆試。
2.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為:基本樂理、音樂常識、視唱、練耳、聲樂、器樂。考試方式:集中,筆試+面試。
3.考試時間
(1)美術類:2021年1月5日。
(2)音樂類:2021年1月14日—19日。
(五)評卷與成績復核
1.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教考試廳〔2013〕2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負責自治區評卷組織、管理工作。
2.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設評卷點,具體實施評卷工作。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無死角監控,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3.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考生成績復核辦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績復核服務。成績復核主要檢查是否考生本人卷或本人應試信息、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評分寬嚴。成績復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
(六)成績公布及合格線劃定
1.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分別確定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專業合格線和高職(專科)專業合格線。本科專業合格線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線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情況確定。
2.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專業合格線根據考生總體成績分布情況確定。
3.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1年1月底公布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我區不發放紙質藝術類考生成績合格證,考生屆時可通過“新疆招生網(http://www.xjzk.gov.cn)”網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績通知單。相應專業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績通知單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高校組織的校考。
4.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1年1月底完成自治區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考生的信息匯總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單、成績等內容的網上查詢服務。網址為:新疆招生網http://www.xjzk.gov.cn。
(七)成績適用范圍
1.自治區專業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院校一般應直接使用專業統考成績,確需組織校考的,高校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應面向自治區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
2.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其他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使用我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二、招生院校校考
(一)報考條件
1.符合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成功報考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號。
2.參加美術、音樂類專業校考的考生須達到我區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相應合格線。
3.持有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打印及蓋章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二)考試時間、地點
校考報名及考試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確定,校考由院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校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高校負責向社會公布,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及時關注招生院校官網網站,按照招生院校當地防疫要求參加校考。如區外院校在我區組織校考,地點及院校名單另行公布。
(三)筆試、面試要求
1.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招生院校應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方式,進一步完善線上考試工作方案,及時公布,方便考生應考。
2.招生院校如需進行現場考試,校考考評工作要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筆試科目須按規定多人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考生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妥善保存,以備復查。
3.高校確定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四)成績報送和公布
1.院校要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中上傳校考成績。對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專業考試信息或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投檔錄取的,由院校負責承擔相關責任并解釋處理。
2.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1年1月底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區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成績等內容的網上查詢服務。網址為:http://www.xjzk.gov.cn。
3.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于2021年6月上旬在新疆招生網站開通考生藝術校考成績及排名查詢功能。
(五)校考要求
1.自治區專業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考生可根據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相關要求自行參加校考。
2.自治區專業統考未涉及且院校不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院校可以直接認可新疆藝術學院、新疆師范大學等區內外本科藝術院校(專業)的相關專業考試成績,但必須報備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并在本校的招生簡章中進行說明。
3.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凡自治區專業統考涵蓋的專業,學校不得組織校考)。
4.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高校自行確定,校考成績由高校負責通知考生。
5.在我區組織校考的院校,自行下載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設點申請表》,于2021年1月15日前傳真至0991—8752302,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方能在我區指點的考點組織校考。未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同意,擅自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則專業測試成績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6.區內院校及區外在我區設點院校的考試方案須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區內院校如確需在其它地、州、市設點,須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核準,并在地、州、市教育考試部門備案,在外設置考點數量最多不得超過5個,院校下設的二級學院(系)不得組織校考。
三、考風考紀
(一)藝術類專業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院校及考點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相關要求,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考試組織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嚴肅考試紀律,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全區廣大考生創造安全、和諧、有序、公平的考試環境。,
(二)嚴查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員和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嚴肅查處。對相關作弊考生,取消藝術類考試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對相關高校,將視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其藝術類專業招生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員,將依照相應法律規定和管理規定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禁藝術類專業教師及工作人員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
四、填報志愿
1.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自治區2021年美術類、音樂類本科層次合格線的考生,可填報所有使用相應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普通高校志愿;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2021年自治區高職(專科)層次合格線的考生,只能填報相關招生院校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志愿。
2.若校考包含專業統考所組織的專業,則考生須取得專業統考相應層次合格成績方能參加校考,否則校考成績無效;考生須專業統考和校考同時合格才能填報相關高校專業志愿,未取得相應合格成績填報的藝術類專業志愿無效。
3.報考自治區“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計劃(含直升專)美術、音樂類專業的,須達到自治區普通高校美術類、音樂類專業高職及以上專業統考合格線。
4.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具體辦法及要求按照2021年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規定執行。
五、疫情防控
根據《教育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區黨委關于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具體要求,各考點要統籌考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學制定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認真制定考試期間突發情況應急預案,切實保障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安全平穩。
六、工作要求
(一)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考點要高度重視,做好藝術類專業考試宣傳工作。各考點要成立藝術類專業考試領導小組,嚴密考試過程組織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確保考試安全、公平、科學、規范。
(二)招生院校要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考試過程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加強考試過程的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嚴格校考組織管理,嚴格考評人員選聘管理,加強考評人員業務培訓,嚴肅考風考紀,規范考試操作流程,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三)各考點要加強考試硬件建設,強化信息安全,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確保考試公開、公平、公正,以高標準、嚴要求做好考試工作。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校考工作公平、規范、安全、有序進行。
七、其它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及區外招生院校在疆設校考點聯系方式:
1.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招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俞永江
聯系電話:0991—8753876 傳真:0991—8752302
通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南昌路456號
郵政編碼:830000
2.紀檢監督聯系人:阿不力米提·卡依木
電話:0991—875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