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1年高職單招報考須知
時間:2020-12-2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1.什么是高職單招?
高職單招是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的簡稱,是指經批準的高等學校在當年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范圍內,自主進行命題、自行組織考試、自主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名單的一種普通高考招生形式。我省實施高職單招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冀政發〔2019〕2號》要求,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突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的重要舉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及畢業后的各項待遇與參加統一考試入學的同層次學生一樣,只是入學選拔方法不同。
⒉高職單招的招生對象是哪些考生?
已通過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考生)。
⒊2021年在河北省進行高職單招的院校有哪些?
經河北省教育廳批準,2021年在河北省進行高職單招的省內院校有72所,名單如下:
2021年如有省外院校經批準在我省參加高職單招,將在招生計劃中公布。各院校具體招生專業以教育廳批準的最終招生計劃為準。
4.什么是考試類,按考試類實行聯考有什么優勢?
考試類是指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劃分的專業大類為基礎,按照相近相通原則,分類別進行考試的一種形式。2021年我省高職單招考試招生專業繼續劃分為不同的考試類,實行院校聯合考試招生。
按考試類實行聯考相較傳統的各院校單考具有明顯的優勢。一是簡化了考生報考手續。考生只需選擇某一考試類報考,即認為向該類所有院校報考,考試成績供該類所有院校使用,大大減輕了考生的考試負擔、減少了考生的舟車勞頓。二是擴大了考生志愿填報選擇范圍,考生填報志愿時可以面向本類所有院校的全部本類專業,大大增加了考生的選擇范圍。三是考試和錄取管理更加規范,由牽頭院校統籌考試及錄取組織等工作,管理更加統一,操作更加規范,考試及錄取環境更加優化,有利于院校更好地選拔人才。
5.牽頭院校有哪些?有哪些職責?
牽頭院校由本考試類所有單招院校推選產生,具有相關專業優勢,負責本考試類的考生報考、繳費、命題、組考、評卷、成績公布與復核、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以及錄取組織等工作。
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如下:
6.高職單招的計劃編制有什么特點?
2021年高職單招繼續將統考計劃與對口計劃分開編列。分別編列計劃后,統考考生和對口考生之間、各考試類考生之間將互不影響,科學公平合理。
7.“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是什么?
“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是由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共同開發、共同負責運行和維護的系統(網址是:http://hebgzdz.sjziei.com)。2021年我省高職單招的報考、打印準考證、志愿填報、成績及錄取結果查詢等均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進行。考生也可通過相關考試類牽頭院校官方網站進行成績和錄取結果的查詢。為保證順利參加高職單招,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我省單招相關規定、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制定的考試實施方案和單招院校招生簡章,牢記“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及其網址,按要求進行報考、考試、填報志愿等操作。
8.高職單招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①已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9時至3月4日17時,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網址:http://hebgzdz.sjziei.com)進行報考、選擇考試類,并向對應的牽頭院校繳納考試費。
②完成報考繳費的考生按照各牽頭院校聯考實施方案要求,下載打印準考證。
③考生于2021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到各牽頭院校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以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公布的聯考實施方案為準。
④各牽頭院校于2021年3月27日前向社會公布考生成績及成績復核方法,按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
⑤2021年3月27日9時至29日17時,考生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填報一志愿;
3月30日至4月2日,一志愿錄取;
4月3日9時,考生查詢一志愿錄取結果;
4月3日9時至4日17時,一志愿未錄取的考生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填報二志愿;
4月5日至6日,二志愿錄取;
4月7日9時,考生查詢二志愿錄取結果;
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9.考生如何選擇考試類?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含技能拔尖免試考生)都必須進行報考,在報考時選擇考試類。
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可從10個考試類任選一類,但不得報考對口計劃。其中,選擇考試八類的考生,須在繳費頁面選擇細分類。
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可不選擇考試類,默認按考生高考報名時所選的專業類向相應牽頭院校繳費并按要求參加考試(具體招生專業詳詢招生院校或以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也可從統考計劃10個考試類中另選一類,與該類的統考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特別提醒:考生選擇考試類后,系統將跳轉到繳費頁面,支付方式確定后,考試類等報考信息將不得更改,如未確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試類等報考信息。報考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不得跨考試類(含考試八類各細分類)報考、參加考試、填報志愿和錄取。
各考試類涵蓋專業如下(涵蓋專業來源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具體招生專業詳詢招生院校或以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10.報考統考計劃的考生如何考試?
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750分。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的命題和考試均由牽頭院校負責。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以牽頭院校規定為準,滿分450分。
文化素質成績使用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成績折算替代,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沒有相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如不參加,文化素質成績為零。相應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為零)。
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組織,由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滿分100分,由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包含專業的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七個科目中指定一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為零。職業適應性測試部分滿分350分,由牽頭院校負責命題并組織測試,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折算替代。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11.報考對口計劃的考生如何考試?
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75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以牽頭院校規定為準,滿分450分。
報考對口計劃的考生均需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命題和具體考試工作由各考試類牽頭院校組織實施。
報考對口計劃的考生如有2021年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的,可選擇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折算代替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也可選擇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考生如沒有2021年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則必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否則,職業技能科目成績為零。
12.考生如何繳納考試費?
牽頭院校負責本考試類考試費的收取,考試費按照《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0〕1851號)執行。使用學考成績及對口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折算的科目不需繳費。
2021年3月1日9時至3月4日17時,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網址:http://hebgzdz.sjziei.com)進行報考選類,并向對應的牽頭院校繳納考試費。繳費過程中出現問題,可根據繳費頁面提示操作或向牽頭院校咨詢。
具體報考流程如下:
(1)考生打開“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http://hebgzdz.sjziei.com)”,先進行系統登錄,需輸入姓名、考生號、密碼(首次登錄密碼為考生身份證號碼)和驗證碼。
(2)考生首次登錄系統后,需先修改登錄密碼。為保證信息安全,考生應盡量避免使用簡單密碼(例如:由純數字、純英文組成的密碼)。密碼修改完畢后,考生需使用新密碼重新登錄系統,登錄后,在個人中心選擇“報考繳費”進行考試類的選擇。
請考生高度重視登錄密碼的保管,此密碼將作為后期登錄系統進行成績查詢,準考證下載,志愿填報等使用,不要將密碼告訴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等信息。
(3)考生選擇考試類后進入繳納頁面,確定支付方式后,將無法修改考試類等報考信息,支付方式未確定前可返回修改。
(4)考生選擇微信或支付寶,掃描二維碼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后,點擊“退出”按鈕安全退出系統。
詳細流程圖如下:
13.考生如何參加高職單招考試?
高職單招考試在2021年3月20日至3月24日之間進行,具體各考試類的考試時間,以牽頭院校公布的考試實施方案為準,屆時,考生可登錄各牽頭院校官網查看各類考試實施方案。考生完成高職單招報考繳費后,需按各牽頭院校聯考實施方案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提醒考生要誠信應考,遵守考場規則,自覺抵制違規行為,禁止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進入考場,否則將按作弊處理。
14.考試疫情防控的要求有哪些?
各牽頭院校負責制定本考試類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可于報考前,登錄各牽頭院校官方網站查看相關內容,按各考試類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赴考及考試期間注意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安全。
15.殘疾考生如何申請高職單招考試合理便利?
對在2021年高考報名時已申請合理便利并審核通過的高職單招殘疾考生,可在所選擇考試類的考試前10個工作日內,向對應牽頭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請,由牽頭院校確定能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內容。
16.考生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牽頭院校提出成績復核。詳見各考試類考試實施方案或向牽頭院校咨詢。
17.考生如何填報志愿?
考生須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http://hebgzdz.sjziei.com)進行志愿填報。
2021年3月27日9時至29日17時,考生填報一志愿;
2021年4月3日9時至4日17時,考生填報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額、征集志愿方式。
考生每次填報志愿可在同一考試類中選報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6個專業。服從專業調劑的須勾選“服從專業調劑”選項。跨類填報的志愿無效。符合條件的免試生在高職單招一志愿投檔前完成錄取備案,已錄取備案考生的志愿無效。
網上填報志愿系統操作流程:
(1)考生登錄
考生打開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http://hebgzdz.sjziei.com),輸入姓名、考生號、密碼和驗證碼登錄系統,通過個人中心點擊“志愿填報”按鈕進行志愿填報。
如忘記密碼,可點擊考生登錄界面的“忘記密碼”按鈕,填寫姓名、考生號、驗證碼,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行人臉識別驗證,驗證通過后,可進行密碼修改。如無法完成密碼修改,考生可聯系各考試類牽頭院校進行修改。
(2)填報志愿:
考生首次進入志愿填報系統,必須進行誠信承諾。考生點擊“我承諾”按鈕后,系統將自動跳轉至志愿列表。點擊可填報志愿的“操作”欄內“填報”按鈕進入志愿填報頁面。
考生最多可以填報5所院校(不能重復或跨越式填報),每所院校最多可選擇6個專業(不能重復或跨越式填報)。若服從專業調劑,需對“服從專業調劑”選項進行勾選。考生只能按前期所報考試類(含考試八類各細分類)填報志愿,不得跨考試類填報志愿,跨類填報的志愿無效。
考生在填報志愿完畢后,必須點擊“保存”按鈕來保存所報志愿信息,保存后系統將顯示考生當前志愿已填報的志愿信息。
(3)查看志愿:考生在查看志愿清單頁面,可以查看到已經填報的志愿信息。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所填報的志愿信息是否準確。若需修改,可點擊“返回修改”按鈕返回志愿填報頁面進行修改。在志愿填報時間結束前,考生均可進行志愿修改,以最后一次保持的志愿為準。
(4)退出系統:考生在查看志愿清單頁面,點擊“確認并退出”按鈕退出系統。請考生填報志愿完成后要及時退出系統,以防他人篡改。
志愿填報流程圖如下:
18.高職單招是如何錄取的?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由牽頭院校按類分別組織,一志愿和征集二志愿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每次志愿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和各考試類投檔規則,將其電子檔案投給相關考試類里符合條件的院校,由院校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其錄取專業。
19.哪些考生可以申請免試錄取?如何辦理?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負責,考生須按院校有關要求提出申請。各招生院校負責本校免試考生的錄取工作。
20.考生如何查詢錄取結果?
2021年4月3日9時,考生可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http://hebgzdz.sjziei.com)查詢一志愿錄取結果。
2021年4月7日9時,填報征集二志愿的考生可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http://hebgzdz.sjziei.com)查詢錄取結果。
考生也可向院校查詢錄取結果,最終結果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21.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還能參加當年的全國統考等考試和錄取嗎?
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全省統一考試以及其他各種普通高校單獨招生考試,不能參加當年其他形式的高考錄取。
22.違規處理有什么規定?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和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單招院校負責本校單招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工作。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體育、對口專業考試和高職單招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其當年高考報名所參加的各科、各階段考試成績無效,考生違規事實及處理意見將上報教育部,由教育部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規定,由相關部門對單招工作中違規的院校、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相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如有違反法律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涉考條款進行處理。中共黨員在考試招生過程中違反黨紀,將依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