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類考試說明正式發布
時間:2021-01-2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擬從2022年開始,在原有的美術與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舞蹈學類(含體育舞蹈)、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四類藝術類統考基礎上,增設音樂類專業市級統考。考試說明具體附后。
我市音樂類專業市級統考科類又細分為聲樂類、器樂類,考生須選擇其中一項進行報名考試。聲樂類考試科目為聲樂演唱、樂理、聽寫,每科滿分100分,共計300分,總成績=(聲樂演唱得分×80%+樂理得分×10%+聽寫得分×10%)×3。器樂類考試科目為樂器演奏、樂理、聽寫,每科滿分100分,共計300分,總成績=(樂器演奏得分×80%+樂理得分×10%+聽寫得分×10%)×3。
聲樂演唱、樂器演奏科目的考試形式為專業面試。聲樂演唱考試內容為背譜演唱兩首聲樂作品,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歌劇詠嘆調均可,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樂器演奏考試內容為背譜演奏器樂作品兩首,其中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器范圍包括中國樂器、管弦樂器、鍵盤樂器以及流行樂器共計40種樂器,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樂理與聽寫科目的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分別為90分鐘與60分鐘。
2022年我市普通高考報名時將啟動音樂類專業統考報名,并計劃于2021年12月份組織考試。
天津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類專業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相關專業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專業范圍
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等音樂類相關本科和專科專業,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參加市級統考的其他音樂類本科和專科專業。
三、考試科類設置及分值
1.科類設置
天津市音樂類專業統考科類分為聲樂類、器樂類。
2.統考科目和分值比例
(1)聲樂類
考試科目為聲樂演唱、樂理、聽寫,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滿分為3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聲樂演唱得分×80%+樂理得分×10%+聽寫得分×10%)×3。
(2)器樂類
考試科目為樂器演奏、樂理、聽寫,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滿分為3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樂器演奏得分×80%+樂理得分×10%+聽寫得分×10%)×3。
四、考試形式、內容及要求
1.聲樂演唱
(1)考試形式:專業面試
(2)考試內容及要求:背譜演唱兩首聲樂作品,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歌劇詠嘆調均可,演唱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伴奏自帶。
2.樂器演奏
(1)樂器范圍
①中國樂器演奏:笛子、笙、嗩吶、二胡、板胡、琵琶、三弦、揚琴、古箏、古琴、阮、柳琴、民族打擊樂、管子。
②管弦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長號、圓號、大號、西洋打擊樂。
③鍵盤樂器演奏:鋼琴、手風琴、電子琴。
④流行樂器演奏:現代鍵盤、薩克斯管、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鼓、吉他、電吉他、電貝司、電子手風琴。
考生可以在規定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
(2)考試形式:專業面試
(3)考試內容及要求
背譜演奏器樂作品兩首,其中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演奏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伴奏自帶。
3.樂理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音與音高;常用記譜法;節奏、節拍、音值組合法;音樂術語、標記及裝飾音;五線譜與簡譜互譯;音程、和弦(構成、識別、調內解決);調式調性(含大小調式及民族調式的調號、音階、半音階、調性分析、轉調、移調等)。
(3)試題類型:單選題20分,填空題10分,判斷題10分,調性分析題10分,寫作題50分(含音程和弦構成或識別、音程和弦找調或解決、音階構成或識別、音值組合法或節拍的正確劃分、簡線互譯或移調)
(4)考試時間:90分鐘。
4.聽寫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單音20分、音程20分、三和弦(含轉位)30分、單聲部旋律(一個升調號以內,8小節)30分。
(3)考試時間:60分鐘。
五、專業面試評分維度
1.考生現場演唱、演奏的技術技能水平,占比30%。
2.考生演唱、演奏曲目的難易程度,占比20%。
3.考生對于作品音準、節奏、速度、力度等的掌控程度,占比25%。
4.考生對于作品風格的把握和內容的表現能力,占比25%。
本說明自2022年音樂類專業考試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