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實施辦法
時間:2021-03-1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實施辦法。
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階段。
一、本科階段
本科階段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作為本科錄取時的基本依據,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考生如獲政策性加分,則計入高考成績,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本科階段以院校專業組方式開展招生。院校專業組由高校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和不同專業(或大類。以下統一簡稱為“專業”)的科目要求設置,是本科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一所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科目要求須相同。
(一)招生計劃編制
高校按院校專業組方式編制在滬本科計劃。高校在滬公布計劃須具體編制到各院校專業組,院校專業組的計劃原則上須具體編制到組內各專業。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編制計劃因報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間不能調劑使用。
(二)招生批次設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錄取順序分為:①綜合評價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藝體類批次;④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各批次招生開展前完成強基計劃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投檔前完成特殊類型招生。
本科藝體類批次內分甲、乙兩個批次,各設順序段和平行段。甲批次順序段一般為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專業),平行段一般為使用專業統考成績招生的高校;乙批次順序段為除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外,其他經教育部批準允許使用專業校考成績招生的高校及部分使用專業統考成績仍按順序志愿方式招生的高校;乙批次平行段一般為本科藝體類甲批次平行段的征求志愿高校。
(三)志愿設置與填報方式
1.志愿填報單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愿。
2.志愿填報數量與志愿性質
(1)綜合評價批次設置4個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設置3個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設置4個順序志愿。
(4)本科藝體類設置甲、乙兩個批次,各設1個順序段志愿和10個平行段志愿。
(5)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設置4個順序志愿。
(6)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針對零志愿批次設置1個志愿,針對本科普通批次設置3個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設置24個平行志愿。
考生填報志愿時,可以填滿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選擇填報部分志愿。
3.志愿填報時間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公布后填報。具體填報日期另行公布。
4.選考科目要求
考生應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結合興趣、愛好,合理選擇各批次具備填報資格的志愿。填報時應仔細閱讀相關高校的招生章程規定,須對照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填報志愿。
考生的選考科目與擬報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相符時,才具有填報該院校專業組志愿的資格。當院校專業組科目要求為“或”的關系時,考生選考科目中只要有1門與其相符,即具填報資格;當院校專業組科目要求為“和”的關系時,考生選考科目須包含其要求的全部科目,方具填報資格。對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填報時無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報要求
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的考生須在初報名的公示合格名單中,且高考成績達到本市統一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部分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及專業對體檢、面試、政審等有相關報考要求,考生須比對擬報高校要求,符合資格者方可填報。2021年起,在本市招收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高校相關專業歸并為一個院校專業組,組內各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方式完成錄取。
填報本科藝體類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須高考成績達到藝體類本科文化控制線(2021年起,本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線為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體育類本科文化控制線為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專業成績須統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藝體類批次志愿不得兼報。
填報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志愿的考生須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具有本市農村戶籍。
填報特殊類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須符合擬報高校給予的特殊類型招生優惠資格,且公示無異議。
填報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須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6.征求志愿
本科藝體類甲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設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設征求志愿。
本科藝體類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藝體類乙批次中,在本科藝體類甲批次錄取完畢后填報,未被甲批次錄取的藝體類合格考生具有填報資格。
本科普通批次錄取完畢后開展兩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被錄取考生具有填報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資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實行降分錄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決定,高考成績滿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錄取考生具有填報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資格。
7.專業志愿設置
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內設4個專業志愿。考生在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均須選擇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
(四)投檔規則與同分處理辦法
1.投檔方式
根據各批次志愿性質,綜合評價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藝體類批次平行段、特殊類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檔;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藝體類批次順序段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按照順序志愿方式投檔。
2.投檔比例
綜合評價批次按1:1.5比例投檔。
本科提前批次原則上按1:1.2比例投檔,已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比例投檔。
本科藝體類批次順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檔;平行段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算后產生的投檔成績按1:1比例投檔。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按高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各占50%折算產生投檔成績;表演類、體育類、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按高考成績占30%、專業統考成績占70%折算產生投檔成績(具體投檔成績折算公式詳見附4)。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按1:1.2比例投檔。
特殊類型招生不設投檔比例,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通過后,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檔。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在投檔前先進行模擬投檔,最終按實到計劃1:1比例正式投檔。
3.投檔位序
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
4.同分處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為: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外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4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5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6位序,比較考生志愿順序,按各自順序分別投檔。志愿順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時投檔。
(2)本科藝體類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為:
第1位序,比較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
第1位序比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規則處理。
(五)錄取規則
1.專業錄取
高校接收投檔后,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分別進行專業錄取。專業錄取辦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專業調劑錄取
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高校可依據考生填報的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
3.退檔處理
因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檔處理。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結果進行錄檢復核。
二、高職(專科)階段
高職(專科)階段(以下簡稱“專科”)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專科錄取的基本依據是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考生如獲政策性加分,則計入總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具體使用辦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一)招生批次設置
專科按錄取順序分為:①專科提前批次或專科藝體類批次;②專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設置與填報方式
1.志愿填報數量與志愿性質
專科提前批次設置2個順序志愿;專科藝體類批次設置8個平行志愿;專科普通批次設置8個平行志愿。
2.志愿填報時間
專科各批次志愿的填報時間為本科階段錄取結束后。具體填報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報要求
除被本科階段錄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專科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均可填報。
專科提前批次志愿與專科藝體類批次志愿不得兼報。填報專科藝體類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須高考成績達到藝體類專科文化控制線;專業成績須統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4.征求志愿
專科各批次均設征求志愿,在專科普通批次錄取完畢后統一開展。
5.專業志愿設置
每個院校志愿內設6個專業志愿。考生在每個院校志愿中均須選擇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
(三)投檔規則與同分處理辦法
1.投檔方式
專科提前批次按照順序志愿投檔,專科藝體類批次、專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
2.投檔比例
專科提前批次原則上按1:1.2比例投檔,已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比例投檔。
專科藝體類批次中,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算后產生的投檔成績按1:1比例投檔。
專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檔。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在投檔前先進行模擬投檔,最終按實到計劃1:1比例正式投檔。
3.投檔位序
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
4.同分處理
(1)專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為: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考生志愿順序,按各自順序分別投檔,志愿順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時投檔。
(2)專科藝體類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為:
第1位序,比較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
第1位序比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專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規則處理。
(四)錄取規則
1.專業錄取
高校接收投檔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進行專業錄取。
2.專業調劑錄取
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高校可依據考生填報的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3.退檔處理
因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檔處理。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結果進行錄檢復核。
本實施辦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
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院校專業組目錄(樣表)
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本科提前批次院校專業組目錄(樣表)
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本科藝體類甲批次平行段院校專業組目錄(樣表)
4.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體類平行志愿投檔分數折算公式
5.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1-綜合評價批次(樣表)
6.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2-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樣表)
7.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3-本科藝體類甲批次(樣表)
8.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4-本科普通批次(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