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1-03-1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地(市)教育局,西藏民族大學、西格辦、拉薩中學、軍區八一校、各內地中職班:
我區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間截止后,因多種原因個別考生錯過高考報名,考慮到我區普通高考報名時間較往年有所提前,按照教育部和我區有關規定,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宗旨,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對象
符合我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未報名考生。
二、補報名時間
網上填報報名信息時間為2021年3月20日至26日,網上資格審核、信息確認和繳費時間為3月27日至3月31日。此次報名為最終報名,逾期不予辦理。
三、補報名條件
(一)下列人員可以報名
1.區內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少數民族戶籍在藏的。
2.我區干部、職工子女戶籍在藏的。
我區干部、職工指在西藏自治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的正式在編干部或職工,含援藏干部、曾在我區工作過的干部或職工、駐內地辦事機構正式干部或職工。
3.除在藏干部職工子女外,戶籍從外省(區、市)遷入我區的,須具有西藏戶籍1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前遷入)、西藏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學籍1年以上(含1年)、西藏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1年以上(含1年)。
4.符合《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的規定》(藏政辦發〔2006〕13號)的其他考生。
5.三年來,經各地(市)招生辦審核屬實參加過我區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補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填報信息、網上資格審查、網上信息確認的方式。
2.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西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3.網上填報信息完成后,考生須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信息確認,逐項核對所有報名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后提交確認,提交確認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考生未在報名系統進行信息確認提交的一律視為報名無效,因考生填報信息有誤確認提交或未進行信息確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網上信息確認完成后,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納報名費、考務費和考試文具費,申請借考的考生還須繳納借考費,申請外語口試的考生還須繳納口試費。未在規定時間繳納相關考試費用,視作自愿放棄報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網上繳費成功即完成高考報名。
五、工作要求
1.具體報名條件、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按照2020年11月11日發布的《關于做好西藏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2.已在各地(市)招生辦或報名點登記補報名的考生由各地負責通知,并告知考生補報名、信息確認、網上繳費等工作的具體安排和要求。
3.鑒于藝術類專業加試工作已結束,藝術類專業加試不予補報名。
4.各地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明確招生辦和報名點的工作責任,嚴格規范做好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
六、其他
1.考生查詢有關工作安排和各類招考信息可登陸西藏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及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查閱相關信息。
2.未盡事宜以《西藏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為準。
3.本通知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