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1-04-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有關高等院校,省考試局,省屬各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中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21年我省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對口單招”)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符合相關要求,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學校往屆畢業生。
3.有我省戶口的省外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4.有我省戶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學校往屆畢業生。
5.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軍人。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已經報名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學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0日8:00至4月20日17:30。
2.報名地點:省內各招生院校均設置報名點。考生須在報名時間內,自行到本人報考的院校申請報名。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報名申請材料。考生到各招生院校提交報名材料,接受報名點對報名材料的核查,領取報考卡,現場采集身份證信息及拍攝電子照片。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籍檔案(應屆考生提供畢業證明或在校就讀證明)。
(2)往屆畢業生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省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考生需提交:海南戶口簿。
(4)申請免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還需提交:退役軍人需提交退役證明;下崗失業人員需提交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創業證》(或原《就業失業登記證》),內頁應有失業登記記錄;農民工需提交務工勞動合同及從業證明(由務工單位或村、居委會開具);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農民)需提交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農民)培訓證書。
(5)申請免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還需提交: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四級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其它行業相應資格證書。
(6)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還需提交: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三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對通過參加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可晉升但還未晉升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提供獲獎證書和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報名現場提交,經報名點審核后,原件由考生帶回,復印件由報名點留存。
2.網上填報報名信息。考生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2021年海南省高職對口單招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指示的程序準確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逾期不予辦理。
3.網上繳納考試費用。考生網上報名確認后,須在2021年4月23日17:30前,自行上網繳納考試費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根據海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3〕775號)精神,考生需按每科38元繳納高職對口單招文化課考試費,共計114元。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農民)等四輔人員以及符合免試入學的考生,無需繳納文化課考試費用。
4.報考注意事項
(1)考生逾期未完成提交報名材料、上網填寫報名信息和繳費等事項,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考生在報名前要充分了解擬報考的學校及專業有關情況,審慎選擇報考院校和專業。綁定招生院校的報考卡后,不予更改報考院校。
(3)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到報名點提交報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其學籍。
(4)考生僅可選報1所院校的2個相近專業。憑相關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請免技能測試的考生,僅可以填報證書工種類別所涵蓋的專業。
(5)報名時間截止前,考生應完成網上報名信息填寫并繳費等工作,考試費繳納后不予退還。考生所填寫的畢業學校等信息必須使用規范名稱,要認真核對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報信息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所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6)考生在報名時所設定的密碼是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填報和修改報名信息的依據,因泄漏密碼造成個人信息被公開、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7)考生和招生院校應遵循國家和我省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強健康監測和篩查,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五)招生院校報名工作程序
1.受理和審查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核對考生提交的戶口簿、畢業證書、身份證、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核對無誤后將原件退還給考生本人,將復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復印件上簽署審查人的姓名。
2.讀取考生身份證信息,并現場采集考生近照,要確保照片規范、與考生本人對應無誤。
3.給考生分發報考卡。
4.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審查確認報考資格,打印考生報名表,由考生簽字后留存。發現考生信息有誤,及時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信息。
5.整理考生報名材料,做好考前的準備工作。
6.發放《準考證》,組織實施考試。
(六)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實行“誰審查、誰負責”的工作機制,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嚴格做好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一是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校領導為副組長,招生辦、教務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報考資格審查領導小組,明確審查工作職責、要求以及工作程序等。二是要認真做好審查,嚴防通過虛假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的行為。認真對每位考生提交的學歷、學籍和在校實際就讀情況進行核查,特別是要注意協調做好省外就讀畢業考生的學籍、學歷的核查;要對每位考生做出準確的報考審查結論,經審查人、招生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和校長簽字確認加蓋學校公章后,規范整理成冊,于2021年4月30日前報省考試局備案。三是要落實好報考資格審查公示制度。各招生院校在完成資格審查確認工作后,需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戶口所在地、就讀或畢業學校以及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各招生院校要主動公布信訪舉報電話,安排專人值班,及時受理考生投訴舉報。
嚴格做好資格審查復核工作。省教育廳會同公安、人社等部門負責復核考生的本省戶籍、本省學籍信息;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負責審核退役軍人身份;省人社廳負責審核下崗失業人員身份;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農民)的身份界定工作。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負責考核;未從業的往屆考生由其戶口所在鄉鎮或社區負責考核;已從業的往屆生由用人單位負責考核。考核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進行全面鑒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應屆考生記入畢業生登記表中,往屆考生記入《2021年海南省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往屆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體檢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生院校確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體檢醫院應具有二級甲等以上資格;應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查;負責對檢查結果作出規范、準確、真實的結論。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為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考生進行終檢。
四、招生院校及專業
2021年我省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高職學校和招收專科專業的本科學校以及經教育部批準面向全國單獨招生的高職院校。各高校的招生專業須經教育部備案或審批的2021年高等職業學校擬招生專業,并由學校確定后報省考試局網站向考生公布。
五、考試實施
(一)考試方式、內容及科目
高職對口單招考試采取“文化課+職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方式,考試內容分文化課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
1.文化課采取筆試的考試方式,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由省考試局負責組織實施。
文化課考試設1門必考科目和2門選考科目。必考科目為語文,選考科目為數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職業道德與法律4門課程,具體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培養需要,確定2門選考科目。考試內容為我省中職學校所開設以上課程的基本知識,各科指定教材為:《語文》(基礎模塊)上、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數學》(基礎模塊)上、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語》基礎模塊預備級(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計算機應用基礎》(Windows7+Office 2010)(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職業道德與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
語文科目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兩科選考科目采取合場、合卷的考試辦法,兩科卷面滿分為100分,各占50分,考試時間共為90分鐘。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高素質農民)等四輔群體,免予文化課考試。
2.職業技能測試分為專業理論和技能操作兩部分內容,具體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培養需要,自主命題、自主組織實施考核,滿分150分。已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四級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其它行業相應資格證書)、并報考相應專業的考生,可以不參加職業技能測試,其成績記滿分。未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所取得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工種不涵蓋所報考專業的考生,需到報考院校指定的地點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三)成績公布
2021年5月25日前,各招生院校須將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上傳至報名系統,由省考試局統一向考生公布成績。
六、招生錄取
省考試局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文化課成績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招生院校在文化課成績符合所劃定的分數要求和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省考試局在錄取期間通過錄取系統將達到最低控制線的合格考生投檔到相應的招生院校,由院校擇優網上錄取。考生的錄取結果分別由省考試局報名系統以及在各招生院校網站向廣大考生公布,錄取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七、免試入學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請、省教育廳審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試局辦理錄取手續”的辦法免試入學。
(一)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三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考生。
(二)獲得省級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并且可晉升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三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考生。
八、其他高職分類招生
我省高職綜合評價招生以及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職業教育人才試點項目轉段升學考試的招生工作另文通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工作實行“高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省考試局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強領導和管理,按照教育部30個“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關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堅持“集體議事、民主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杜絕招生過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敗行為的發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冊、成績、擬錄取名單及考生免考免試審核材料等必須經組長審核簽字確認,并報省考試局備案。
(二)規范招生宣傳。各高校要認真組織做好招生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嚴肅招生工作紀律,準確理解招生規定、程序和要求。嚴禁招生宣傳失實、夸大,嚴禁通過中介機構組織生源違規錄取學生,嚴禁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嚴禁組織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省外生源,嚴禁避開省考試局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嚴禁招收超前入讀的考生。要做好信訪、咨詢和服務考生的相關工作。
(三)嚴格招生測試。各招生院校可單獨或聯合組織職業技能測試的命題及測試。要加強招生考試試題命制的質量及安全保密,要選聘思想素質過硬、教學水平較高的專業教師根據專業特點科學命制試題,試題在啟用前按照秘密級管理。要規范有序認真組織做好文化課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工作、科學選拔。各高校須在4月5日前將本校高職對口單招考試實施方案報省考試局備案,經審核同意,方可組織實施。
(四)強化招生監督。各高校要成立由紀檢監察、教務、招辦等部門組成的專門機構,對本校高職對口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要落實“陽光招生”公示考生報考資格,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省教育廳、省考試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各高校對口單招報考和錄取信息進行檢查復核。發現院校存在違規行為的,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同時將視情節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取消高職對口單招資格。發現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存在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
1.2021年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往屆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2021年海南省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資格審查公示表
3.2021年海南省高職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海南省教育廳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