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時間:2021-04-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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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人才選拔渠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
第三條 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河南省招生代碼:6213;國標代碼:11828。辦學類型:公辦、高等專科學校。培養層次:專科。辦學形式:全日制。學制:三年。詳細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鳳棲街296號。
第五條 畢業證書:1.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獲得專科畢業證書,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2.中澳合作辦學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并達到澳方文憑要求考核標準,可同時獲得中方專科畢業證書和澳方文憑證書,澳方的學校名稱為“Chisholm Institute”。
第六條 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是中央與地方共建,由電力行業辦學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8年的辦學歷程,學校形成了“嚴謹篤學、敬業樂群”的優良校風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學風品質,確立完善了“校企結合,學工銜接”的人才培養模式,以良好的教學生活環境、科學規范的教學管理體系和優美濃郁的校園文化氛圍,在電力教育領域乃至全國職業教育領域確立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學校獲得“河南省電力公司文明單位”、“河南省首批高職高專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河南省文明校園”、“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工程建設單位”等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做到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對象:已通過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已通過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九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學習的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優秀人才進入學校學習。學校內部業務部門實行“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條 學校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計劃為1000人,其中面向高中畢業生計劃為820人,面向中職生和社會考生計劃為180人。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見附件,最終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志愿填報及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 志愿填報。
1.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時至9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
2.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且志愿修改不超過2次, 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1.學校外語教學為英語。
2.考生的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3.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新能源裝備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供用電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熱能動力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考試考核。
考生考核科目由“文化素質”考試與“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各占總分值的50%,共400分。
1.“文化素質”考試
高中生文化素質成績原則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按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各科目成績等級折算分數相加;A等級折算為25分,B等級折算為22.5分,C等級折算為18.75分,D等級折算為15分,折算后相加計為文化素質評價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折算最高成績=200分。
中職生和社會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知識”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考核方式為閉卷筆試,滿分200分。
高中生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按社會考生對待。
2.“職業技能”測試
高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測試方式為筆試(100分)+面試(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社會觀察、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職業潛能等能力。
中職生和社會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測試方式為筆試(100分)+面試(100分)。職業技能測試,測試專業為考生所報的第一專業志愿,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職業認知、專業素養、心理適應、實際操作等能力。
3.考試時間:
2021年4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第十四條 賦分政策。
1.高考加分。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學〔2019〕164號)執行。
2.技能賦分。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根據不同等級賦分。符合賦分條件的考生需在4月2日9:00-15: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學生中心112室報名。
(1)專業技能賦分。具有一定專業技能,并獲得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專業類屬于學校招生專業類的考生,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專業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①獲得初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加5分;
②獲得中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加10分;
③獲得高級工及以上級別職業資格證書,加15分。
(2)技能競賽獲獎賦分。參加由政府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并獲獎的考生,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①參加省級技能競賽并獲獎的考生,最高加15分。
②參加國家級技能競賽并獲獎的考生,最高加20分。
第十五條 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考加分+技能賦分。
第十六條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同意調劑默認為同意調劑至報考專業志愿之外的所有招生專業。
錄取成績相同時:
1.高中畢業生依次以職業適應性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成績擇優錄取。
2.中職生按文化知識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名錄取。
第十七條 考生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審核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通過高職單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入學注冊學籍后,轉學、轉專業按照學校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第二十條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及錄取程序。
1.免試對象和條件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畢業生;
(2)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2.免試錄取程序
(1)符合條件的考生需在4月2日9:00-15:00攜帶經考生所在學校蓋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學生中心112室報名。
(2)學校進行相關資格審查和審核公示后,將公示后的名單及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進行備案。
(3)核實審定、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資格的優先錄取。擬錄取名單由學校在本校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由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學校頒發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資格。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2021年學費標準按專業不同分別為37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150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條 住宿費標準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住宿費標準為6人間900元/人•年,4人間1000元/人•年。
第二十三條 學校相關資助政策:
1.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學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選與評定。
2.學校設有校內獎學金。受獎面占學生總數的30%,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占學生總數的5%、10%、15%。
3.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程序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4.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5.學校設立臨時困難補助。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時期內改善學生的生活,減少學生的經濟壓力,解決學生突發的重大家庭或個人遇到的困難。
第九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由學校紀檢監察組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保證考生的合法權益。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單獨考試招生錄取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十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五條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本人防疫健康綠碼、14天行程記錄和健康記錄等證件材料,考試時如實上報學校,到校后自覺配合防疫檢查。
2.所有考生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對于考生考前 14 天內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以及考前 14 天內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須于考前 7 日內做核酸檢測,憑核酸檢測報告(陰性)才能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其他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參加考試有關事宜以及隔離考場使用等情況,依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指導精神執行。
3.考生到校途中要做好個人防護,妥善保存旅行票據信息,記錄乘車時間和登車地點。
4.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指導精神及我校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371-62275026
單招QQ咨詢群:368280775
招生微信公眾號:鄭州電力高專招生就業處
招生信息網:http://zs.zepc.edu.cn
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網址:http://www.chisholm.edu.au
學校郵箱:zepczs@126.com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要求如與本章程有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