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關于做好2021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1-04-2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有關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相關要求,2021年重點高校招生繼續面向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為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關于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相關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2021年我省國家、地方和高校貧困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為:
1.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2.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以上“農村戶籍”指戶口類型為農村居民。農村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確定考生農村戶籍。
具有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縣教育、公安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報考專項招生計劃志愿。
二、資格審核
各地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嚴格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督機制,規范考生報名材料,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各地招委會要協調建立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合審核機制,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內容一致。
符合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的考生須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上述專項計劃的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
高校要對報考考生在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進行資格核查。有關市、縣(區)招辦和中學要積極配合高校開展考生資格復查工作。
三、信息公示
各有關市、縣(區)招生辦、中學要建立完善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建設,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有關信息。有關縣(區)招生辦和中學要及時在縣級招辦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要完善舉報核查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及時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四、錄取辦法及招生計劃
1.錄取辦法
(1)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執行。
(2)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執行。
(3)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4月10日前,有關高校發布招生簡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
鼓勵高校專項計劃直接安排分省計劃錄取;仍開展學校考核的高校,可采取視頻方式開展考核;確需開展現場考核的高校,根據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在高考后兩周內完成。
2.招生學校及專業待教育部下達專項生招生計劃后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完善工作方案。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實施工作方案,優化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等工作安排。要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專項計劃審核等各環節工作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
2.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高度重視對考生的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宣傳,深入解讀專項計劃報考條件、招生政策和招錄程序,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咨詢指導。有關縣(區)招辦務必將教育部文件及我省相關規定通知到轄區內所有中學,讓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曉。督促中學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宣傳解讀,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班級板報、信息推送等形式,向考生介紹相關政策,努力提高宣傳實效。在填報志愿階段,要加強考生志愿填報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各地要從嚴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對在上述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附件:
山西省專項計劃實施區域貧困縣名單
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36個)
太原市:婁煩縣
大同市:天鎮縣、陽高縣、廣靈縣、靈丘縣、渾源縣、云州區
長治市:武鄉縣、壺關縣、平順縣
朔州市:右玉縣
晉中市:左權縣、和順縣
運城市:平陸縣
忻州市:神池縣、寧武縣、五臺縣、河曲縣、靜樂縣、偏關縣、 五寨縣、 保德縣、繁峙縣、代縣、岢嵐縣
臨汾市: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吉縣
呂梁市:臨縣、石樓縣、方山縣、中陽縣、興縣、嵐縣
二、省級貧困縣(22個)
1.省定貧困縣(17個)
長治市:沁縣、沁源縣
晉城市:沁水縣、陵川縣
晉中市:榆社縣
臨汾市:古縣、安澤縣、浮山縣、鄉寧縣、蒲縣
運城市:萬榮縣、聞喜縣、垣曲縣、夏縣
呂梁市:離石區、柳林縣、交口縣
2.插花貧困縣(5個)
太原市:陽曲縣
朔州市:平魯區、山陰縣
晉中市:昔陽縣
呂梁市:交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