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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關于做好2021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東風場區招生委員會,有關高等高校: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我省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部署要求,2021年我省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為“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教育部關于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文件精神,現就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善細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情況,進一步細化完善工作服務措施,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要聯合公安等部門進一步健全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加大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嚴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內容一致。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可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標準,科學合理確定專項計劃實施范圍。高校專項計劃其他報考條件由招生高校審核,有關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予以積極配合。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準確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高校對資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復核,堅決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資格,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要嚴格按照當前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專項計劃各環節工作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

二、嚴格信息公開制度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通過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就讀學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等信息分別在省、市、縣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有關高校要認真執行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要完善舉報核查機制,暢通舉報方式,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受理調查,并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育信訪工作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

三、加大違規行為查處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對在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優化宣傳服務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的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宣傳實效。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咨詢。及時向考生印發報考指南、填報須知、招生簡章等宣傳材料,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資格認定流程、錄取辦法、就業政策等內容。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高校要主動深入中學,為考生提供面對面的政策解讀,鼓勵優秀學生踴躍報考。要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簡化報名和資格審核辦法,為考生提供便捷的服務。有關高校要統籌做好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培養工作,針對不同學生特點,積極采取學業輔導、適當延長學習時間等方式,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進一步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傾斜,對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不得拒錄符合錄取規則的進檔考生。有關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為高校在當地開展招生宣傳、現場或網絡考核等工作給予必要的條件支持。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2021年甘肅省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2.甘肅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3.2021年甘肅省國家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查表

4.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一覽表

5.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校名單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2021年甘肅省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國家專項計劃

(一)實施區域及考生資格

我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的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原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詳見附件2)。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資格審核及信息上報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20〕33號)中“符合政策規定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精準扶貧招生專項、革命老區專項、省列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專項、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專科)等專項計劃和擬享受高考照顧政策中對戶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的規定,報考學生的資格審核認定和備案由考生戶籍所在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

各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資格審核中必須結合《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和《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認真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確保考生戶籍、學籍、年限等信息的一致性。

1.審核程序

考生須到戶籍所在報名地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申領《2021年甘肅省國家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查表》(詳見附3),填寫后交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

凡不進行資格認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國家專項計劃錄取。資格審查時,對符合相關資格但個別情況特殊的考生,由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組織審查后,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裁決。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將批準的考生名單和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資格信息的上報

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對原貧困地區考生資格信息數據單獨建立數據庫,于5月下旬報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甘肅省國家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查表》由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三)批次設置及計劃編制

1.批(段)次設置

國家專項計劃分別在本科提前批A、B、C段。部屬及省外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B段;若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在提前批A段;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C段。

2.計劃編制

(1)教育部下達我省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分兩部分編制:部屬及省外院校(含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全省原58個貧困縣(市、區)分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編制招生來源計劃,若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計劃編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全省原58個貧困縣(市、區)分縣(市、區)、分專業編制,安排在C段。具體承擔院校及計劃情況以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準。

(2)國家專項計劃單列。計劃公布時須注明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或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

(四)志愿填報

1.投檔模式及志愿設置

國家專項計劃B段實行平行志愿模式,設置9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和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C段,實行“1+1”順序志愿。

2.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后,國家專項計劃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愿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錄取

1.分數線劃定

國家專項計劃分數線參照普通文理類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時,按照教育部規定可降分錄取。

2.錄取批(段)次

國家專項計劃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錄取;部屬及省外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原58個貧困縣(市、區)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錄取;省屬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原58個貧困縣(市、區),按考生志愿和成績分縣(市、區)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生錄取。

3.投檔原則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國家專項計劃實行“1+1”順序志愿投檔模式,如生源不足隨A段其他類計劃一起征集志愿;國家專項計劃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檔,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部屬及省外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征集1次。省屬高校國家專項計劃C段分解到縣(市、區)實行“1+1”順序志愿投檔,如計劃地生源不足時,可根據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數下40分以內(含40分)投檔。生源仍不足時,征集1次。征集時,計劃統一公布不再分解到縣,全省具有報考資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數下40分以內(含40分)未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

二、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及實施區域

2021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教育部規定的其他高校承擔(詳見附4)。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原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及酒泉市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酒泉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等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詳見附3)。

(二)考生資格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資格為:

1.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若有關高校在此基礎上增加其他報考要求,應在招生簡章中公布。

(三)申報流程及公示要求

1.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申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

2.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相關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中學、高校為考生提供報名咨詢及指導。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而導致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5月初,省教育考試院將報名考生信息數據庫分解至各市 (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各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于5月15日前將審核結果按規定格式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4.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有關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并在本校招生網站和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高考成績公布后,合格考生在本科一批H段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錄取結果在有關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四)計劃公布與志愿填報

1.計劃公布

若高校在報送計劃時有分省分專業計劃,將公布具體計劃數,否則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稱和院校代碼。

2.批(段)次設置

考生在本科一批H段填報志愿。

3.志愿設置

高校專項計劃設置一個志愿。

4.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后,高校專項計劃志愿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愿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檔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招生院校有關規定在本科一批H段進行錄取。高校專項考核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考生要根據考試情況合理估分,及時關注瀏覽招生院校網站信息,加強與招生院校的溝通聯系。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名單和考生志愿,按相關規定在本科一批I段模擬投檔前一次性向院校投放資格審核通過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計劃的院校不使用照顧加分)在本科一批線上的考生電子檔案。

招生院校負責審核錄取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時退回未被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以便考生參與本科一批所報平行志愿錄取。

三、地方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

2021年甘肅省實施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由省內本科院校承擔。具體承擔院校及計劃以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準。

(二)生源范圍及考生資格

全省范圍內具有農村戶籍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不組織資格審核,以2021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時采集的農村戶籍信息為準。

(四)招生計劃及批次設置

地方專項計劃單獨編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進行,面向全省分專業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具體計劃情況以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準。

(五)志愿設置與填報

1.批(段)次設置

考生在本科提前批D段填報志愿。

2.投檔模式及志愿設置

地方專項計劃D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設置9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

3.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后, 地方專項計劃志愿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愿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六)投檔錄取

地方專項計劃D段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如院校生源不足時,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征集1次。


附件3:2021年甘肅省國家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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