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做好我區2021年本科院校對口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1-05-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設區市教育局、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各有關高等學校,區直各中等職業學校:
為做好我區2021年本科院校對口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試點(以下簡稱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專業計劃
參加2021年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工作的有廣西科技大學、北部灣大學、河池學院、百色學院、梧州學院、賀州學院、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廣西科技師范學院、廣西城市職業大學、廣西職業師范學院等10所本科院校,共計劃招生2100人。各院校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開展2021年本科院校對口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4號)。
二、招生簡章
《2021年本科院校對口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招生簡章》)由百色學院負責牽頭制定,招生院校負責分別制定專業招生簡章,同一專業有多所院校招生的,由相關招生院校協商確定1所招生院校負責制定。有關院校于5月6日前將制定的專業招生簡章報百色學院匯總。《招生簡章》的制定必須體現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內容應包括各本科專業對口招生的中等職業專業、考生申報辦法、報考條件、推薦材料報送、資格審核、選拔辦法、成績發布方式、錄取原則、專業安排規則和程序、排序方式等。百色學院于5月7日前將《招生簡章》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考生可登錄各招生院校網站查看《招生簡章》。
三、工作流程
(一)考生申報。符合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報考條件且已參加我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于5月7日前向所在中等職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每名考生只能申報參加1個招生專業或專業類的考核,經所在中等職業學校確認具有推薦資格后,于5月7日至10日登錄2021年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聯合考試報名及成績查詢系統(https://bkzs.gxnu.edu.cn/pg/zz/,下同),也可通過“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首頁系統導航的“考試報名”或“普通高考-本科對口中職-廣西2021年本科對口中職申報快速通道”進入該系統進行申報,并按《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二)推薦名單公示。各中等職業學校按照《招生簡章》要求,結合考生申請情況,確定擬推薦考生名單,報送推薦材料前須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保留至9月底,對在公示期間被舉報并經核實存在問題的考生,要及時向有關招生院校反饋,以便按規定處理。
(三)推薦材料報送。考生須由所在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實名向試點招生院校推薦。推薦材料包括校長推薦信(須有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考生個人申請、考生普通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考生2018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登記表復印件、獲獎材料復印件和中等職業學校成績登記表或成績證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紙張,復印件由中等職業學校審核原件后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本校公章。各中等職業學校將以上材料分推薦學校并按考生在本校總評成績年級排名順序裝訂成冊,于5月8日前按《招生簡章》的要求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至指定院校,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準,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絕接收,遺留問題由中等職業學校負責解決。
(四)資格審核。招生院校負責對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實名推薦的申報考生名單進行資格審核,于5月13日前將審核結果報自治區教育廳及我院備案,并在2021年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聯合考試報名及成績查詢系統公布,同時告知考生院校考核時間及地點。
(五)院校考核。10所招生院校采取聯合考核的方式,具體考核方案由百色學院擬制并公布實施。報考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的考生必須參加招生院校聯合組織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科目設置及相應考試形式,考試內容以教育部發布的現行中職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和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不超過50%,職業技能考試項目須與招生專業相對應且成績中知識考試成績占比不高于30%。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均采用聯合測試的方式,在自治區教育廳的指導下,由百色學院牽頭組織,其他招生院校配合,于5月21日前完成。聯合測試工作必須按照測試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開展。招生院校應根據當地疫情形勢,精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預案,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工作平穩順利。
(六)成績備案及公布。考核成績由百色學院負責匯總和合成,于5月26日前將所有考生的成績報我院備案。
招生院校須于5月26日確定相應招生專業文化素質考試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考生可于5月26日后通過《招生簡章》公布的成績發布方式查詢本人考核成績。
(七)填報志愿。考生于5月27日10:00至5月28日17:00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進入“系統導航-志愿填報”欄目,選擇“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志愿填報初始密碼為考生普通高考報名時所設置的密碼,考生如丟失或遺忘,可通過向普通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考生聯系手機號碼發送驗證碼的方式,自行修改。
每個考生可填報2所院校的各1個專業,所填專業志愿必須與考生本人參加院校考核的專業或專業類一致,且文化素質考試達到相應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否則所填志愿無效。投檔錄取以網上填報的志愿為準,沒有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參加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的資格。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宣傳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時在網上填報志愿。
(八)投檔錄取。5月31日,我院按順序志愿的投檔原則,對已填報院校志愿且有備案成績的考生檔案進行投放,再根據《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接著進行二志愿投檔錄取。不再進行志愿征集。
(九)錄取名單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錄取名單經我院審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今年年底。已被本科對口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考生一經正式錄取,一律不能退檔換錄。本次未錄取且原來已經報考其他招生形式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相應招生形式的錄取。
(十)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院校在錄取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工作紀律
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學范圍,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有關政策、擾亂考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進行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事項
請各招生院校做好本科對口中職招生試點工作期間(包括節假日及周末)的值班工作,保持咨詢電話的暢通,及時接聽解答考生咨詢。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