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做好我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1-05-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縣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20〕8號)精神,為確保我區2021年普通高??荚囌猩ㄒ韵潞喎Q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強高考工作組織領導
保障高考安全穩定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責任,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高考、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疫情防控、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荚囌猩ぷ鳎ê厥忸愋驼猩┑呢熑沃黧w,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善于從政治上看問題,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切實落實“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的要求,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層層壓實安全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二、科學精準施策,嚴格落實招考疫情防控措施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以及自治區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細則,強化報名、制卷、考試、評卷、錄取等場所防疫舉措;開展全覆蓋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訓,確保全體考生和考務人員熟知防疫知識和操作流程,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涉考、涉疫、涉災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和當地政府請示匯報。
三、狠抓關鍵環節,確保高考組考工作安全平穩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制度,加強從制卷、運送、保管、分發到施考等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嚴防死守試題試卷安全生命線。要強化部門協作機制,集中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替考作弊、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清理整頓涉考培訓機構和助考中介等專項行動,綜合治理考試環境。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管理,做好設備維護和升級,確保運行規范有效。要實行全覆蓋式培訓,切實增強考務工作人員及監考教師的法律意識、危機意識、責任意識,嚴肅考風考紀,加大人員入場檢測力度,嚴格執行考場、視頻“雙監考”及巡考制度,提高考務工作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四、嚴格監督管理,確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
各地各校要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自治區教育廳、招生考試院要認真落實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管責任,會同教育紀檢部門加強對招生錄取全過程的監督,對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規范、秩序混亂的部門或高校予以問責,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高校要加強對招生隊伍的教育和培訓,確保工作人員準確掌握和解讀招考政策,嚴禁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爭搶生源、承諾錄取等違規宣傳行為;要認真做好招生計劃編制和執行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和自治區核定的??普猩媱?,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各地要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五、優化宣傳服務、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招考氛圍
各地各校要做好宣傳和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宣傳服務力度,健全信息發布機制,積極運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等媒介主動發聲,做好政策解讀、信息查詢、溫馨提示和為殘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服務工作;要充分發揮中學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對高三年級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政策培訓,增強志愿填報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規范成績發布和宣傳工作,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信息,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高考成績信息,共同營造良好教育評價氛圍。
六、加強統籌協調,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
各地要加強教育、編制、人社、發改、財政、公安、宣傳、保密等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進一步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強化教師隊伍建設,為高考綜合改革選課走班教學提供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自治區的安排,做好教育系統內部的全員培訓,確保高中校長和教師全面掌握改革精神,提升適應高考綜合改革的能力。各有關高校要深入總結高職擴招工作經驗,針對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不同群體的特點和受教育狀況,實行分列招生計劃、分類考試評價、分別選拔錄取,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和選拔制度,推動形成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評價選拔模式。
請各市、縣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學。
相關鏈接:廣西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