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為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簡稱“八一農大”;英文名稱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縮寫為HBAU。國標代碼:10223。學校法定住所地為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新風路5號。
第四條 學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隸屬于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第五條 學校的基本教育形式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學歷教育,積極開展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繼續教育和留學生教育。學校依法依規頒發學業證書、學歷證書,依照國家學位制度,依法對符合條件者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為加強招生工作管理,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確定年度招生規模,審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協調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對于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個人,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第三章 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學校2021年面向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近年計劃執行情況,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學校招生官網等渠道和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進行錄取。
(一)學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飛行技術專業按《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執行。
(二)學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
(三)錄取時,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關于照顧分數的相關政策,對普通類批次的進檔考生(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除外)以考生投檔成績為基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投檔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當基準成績相同時,首先錄取享有照顧政策的考生,其次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取(理工類專業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和語文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類專業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和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以上評價標準相同,則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四)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
(五)英語、飛行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飛行技術專業錄取標準以民航局當年規定為準。
(六)我校不設預留計劃,錄取時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條 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byau.edu.cn/)、手機網站、微信公眾號(八一農大本科招生)公布的有關招生信息和各省錄取結果查詢,也可撥打學校招生咨詢電話進行咨詢(0459-6819043);紀檢監督電話:0459-6819052。
第十二條 學校自2014年開始實行按類招生,實施寬口徑培養,即新生入學時在專業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相關專業成績等,參加本專業大類的分流工作,分流后正式進入本專業大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具體實施辦法按照《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執行。
具體按類招生類別、分流專業及收費辦法詳見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下發的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動物醫學專業學制五年,其他專業(類)學制四年。
第十四條 學校開設“王震創新人才培養班”,包括農學(創新人才培養班)、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創新人才培養班)、動物醫學(創新人才培養班)、食品科學與工程(創新人才培養班)、會計學(創新人才培養班)5個專業,具體實施辦法按照《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王震創新人才培養班”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 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批復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
第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王震獎勵基金、綜合獎學金、愛農就業獎學金、企業冠名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具體評審辦法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可協助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并通過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對其進行資助。
第五章 學歷證書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
第二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有關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
第二十二條 按照國家規定錄取的新生,按《入學須知》要求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復查不符合者,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