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學院簡介
院校全稱:建東職業技術學院
院校國標代碼:13105
院校江蘇代碼:1965
校址: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嫩江路1號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制:3年
建東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院坐落于長三角腹地——江蘇常州。學院位于常州市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南臨滬寧高速公路,毗鄰常州高鐵站。
二、招生對象
參加報名2021年高考且符合各省專科錄取條件的考生。
三、招生計劃(以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四、錄取規則
1.嚴格依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錄取辦法”確保錄取公開、公平和公正,擇優錄取。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3. 空中乘務專業、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建議報考條件: 女生身高163cm—174cm,男生身高174cm—185cm;單眼矯正視力不低于0.5(可佩帶隱形眼鏡); 五官端正、體型勻稱、體態協調、無“X”型腿及“O”型腿、體表無疤痕、紋身、胎記及皮膚病;口齒清晰、聽力正常,交流無障礙。
4. 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建議報考條件: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單眼矯正視力不低于0.5(可佩帶隱形眼鏡);五官端正、體型勻稱、體態協調、無“X”型腿及“O”型腿、體表無疤痕、紋身、胎記及皮膚病;口齒清晰、聽力正常,交流無障礙。
5. 江蘇省參加普通類入學的考生,對進檔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
6. 其他省份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并符合當地相關政策規定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高考改革省份(3+1+2),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高考改革省份(3+3),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除語數外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非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除語數外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7. 錄取后按國家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應待遇。
8. 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五、學費標準
1、學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12000元/生•學年; 理工科類14000元/生•學年。
2、校企合作班學生個人繳費:6800元/生•年;其余通過學生企業實習,由企業贊助抵交。
3、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根據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我校具體標準為1200元/學年。
六、報到入學
1、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學校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自愿辦理),報到時移交給學院輔導員。
2、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院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兩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招生規定進行身體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對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學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獎、助、貸政策
1、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學生,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秀、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5000元/年。
3、學院綜合獎學金:用于獎勵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優秀學生,獎勵額最高可達10000元。
4、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2300-4300元/年;
5、勤工助學補助: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于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和幫助家庭困難學生。
6、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凡江蘇省籍家庭經濟困難的我院在籍學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請最高8000元/年的助學貸款。
八、證書發放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建東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江蘇常州市新北區嫩江路1號 郵編:213000
招辦電話:0519-85132710
監督電話:0519-85132767
網址:www.czjdu.com 電子郵箱:zjc@czjdu.com
十、 附則
1、本章程適用于建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
2、本章程最終由建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