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2.國標代碼:13575
3.學院地址:海南省瓊海市富海路128號
4.辦學層次:專科
5.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
2021年我院面向海南、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6省(市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說明,以教育部及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和考生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錄取規則
1.執行國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檔等照顧政策,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2.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執行。此外,“現代流行音樂”專業要求考生應具有較好的學習音樂和表演的生理條件;“動漫制作技術”、“廣告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和“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和“旅游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養,個人形象氣質符合大眾審美標準,身高體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齒清楚,面部無斑痕,身體無殘疾。
3.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沒有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和專業級差;一般采用分數優先的方法安排專業。
5.我院旅游英語專業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后,學院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
6.對考生單科成績不設限制,在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外語分數高或有特長加分的考生。旅游英語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考英語成績較高、口試成績較好的考生。
7.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我院認可生源省藝術類統考或聯考的專業成績。如考生所在地沒有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我院承認其它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在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錄取時按照進檔考生專業課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實行3+3或者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設考試科目要求,即選考任何科目均可報考我院任意專業。
9.在錄取過程中,學院可根據各地生源情況,經生源省招生部門同意,調減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計劃,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10.錄取結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市區)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考生和社會發布高考錄取信息的各種渠道,其次是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hncst.edu.cn)。
四、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按照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海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瓊計價管[2002]832號、瓊教計[2006]192號、瓊價費管[2014]23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5700元/年[廣告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現代流行音樂專業:8000元/年];住宿費:850~1450元/年。
五、獎助體系
1.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4000元/年)、學院獎學金(最高1000元/年)、學院新生獎學金(3000元)。
2.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分為3800元/年和2800元/年兩個等級);主副食品價格補貼:300元/年/人。
3.助學貸款:家庭貧困學生可以按國家規定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最高可以貸款8000元,讀書期間由政府貼息。
4.勤工助學:學院積極開辟學生勤工助學渠道,鼓勵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積極參加勤工助學。
六、畢業待遇
學院實行多證教育,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經考試合格準予畢業的學生,可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參加相應專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者,由相關機構頒發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學生畢業后,由學院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畢業生也可以選擇參加專升本考試,錄取后到本科院校繼續深造。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海南省瓊海市富海路128號(郵政編碼:571400)
聯系電話:0898-31690060 31690900 31690688(傳真)
QQ咨詢:1196441275 招辦郵箱:zs@hncst.edu.cn
招辦網址:http://zs.hncst.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hncst.edu.cn
八、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本章程由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