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法規,并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國標代碼:14262;學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學府大道8號(成都校區)。
第三條 我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由西南交通大學舉辦的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獨立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完成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網上電子注冊、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五條 學院招生的主要對象為:普通高考學生,實行全日制學習形式。
第六條 學習年限:本科建筑學專業學制為五年,其他本科專業學制為四年;專科專業學制為三年。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經四川省教育廳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院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按相關省份的規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條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科生按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生按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的順序依次投檔。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調錄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第十一條 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志愿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在第一志愿報考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的考生未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檔案。
第十二條 在同檔專業志愿內,按照考生高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調錄到其它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我院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指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不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的錄取比例及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十六條 在錄取過程中,將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慎重考慮。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八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九條 學費退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束之后,將在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網站上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還可以通過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進行查詢。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swjtuhc.cn
電子郵箱:1220068777@qq.com
聯系電話:028-67935868、67935881、67932298、67932299(傳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學府大道8號(成都校區)
第二十三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28-67935801。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處具體實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不收取任何與招生相關的額外費用。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