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東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成都東軟學院
2.學校部委碼:12636
3.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4.校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東軟大道1號
5.郵編:611844
6.學校性質: 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7.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8.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根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9.主要辦學條件:學校不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教學設施滿足人才培養的需要。占地面積52.85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4.24萬平方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2.21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985.36萬元;圖書館藏書94.43萬冊。構建有實體實驗室與線上實驗資源組成的實驗平臺。有88個實體實驗室,其中網絡工程實驗教學中心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有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10個校級研究所和1個國際合作的研究院組成的教學科研平臺;有219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2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大學生創業中心為國家級眾創空間。
二、招生計劃說明
1.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各類招生計劃。
2.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使用招生計劃,確保公開、公正、公平。
3.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上一年度招生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需求狀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合理下達。
4.外語語種要求:所有專業無語種限制。除日語專業外,其余專業大學外語公共必修課為大學英語。
三、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1. 畢業證書: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全部課程和教學實踐環節并取得最低總學分要求,且德、智、體、美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可獲得由成都東軟學院頒發的畢業證書。
2. 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學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成都東軟學院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六、資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凡報考我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學校為在校生提供以下幾種獎、助學金:
東軟華天獎學金 10000元/人·年
國家獎學金 8000元/人·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人·年
東軟控股獎學金 1000-5000元/人·年
國家助學金 2000-4000元/人·年
七、轉專業政策
新生入校后可按照《成都東軟學院全日制在校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經考核、審批通過后調整專業,不另收費。
八、就業政策
1.學校推薦,用人單位與學生雙向選擇。
2.鼓勵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
3.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為畢業生提供SYB創業培訓、提供創業實踐平臺與孵化平臺,享受多項創業優惠政策。
九、錄取原則:
1.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執行。新生入學后,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十、錄取規則
1. 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的提檔規則,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2)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原則上按照專業志愿錄取。
對于部分無法按照專業志愿錄取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學校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專業,不設分數級差。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調錄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3)投檔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優先錄取外語、數學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4)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委有關加分、降分政策。
2.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動畫、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影視動畫、產品藝術設計專業僅招收美術類考生。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并且要求無色盲、色弱。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3)對于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排序規則和生源省份的藝術類投檔規則相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4)對于藝術類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3. 對于已經實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14個地區,我校依據已向這14個省(市)考試院報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選考方案進行錄取。
十一、聯系方式:
電話:028-64888001、64888002、64888003、64888006
傳真:028-6488800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東軟大道1號
郵編:611844
E-mail:edu@ns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nsu.edu.cn
學校招生微網:http://m.zs.nsu.edu.cn
十二、本章程由成都東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成都東軟學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