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和貴州省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國標代碼:4152014735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航空小鎮)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疲?/p>
第七條 學校性質:民辦(營利性)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院簡介: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高職院校。學院坐落于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航空小鎮),緊鄰機場大道、觀安大道和即將建設的通用機場。
辦學宗旨: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立足貴州、服務貴州,面向全國,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適應民航業發展及信息化產業發展需求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發展目標:建設一所以民用航空職業教育為主,與華為公司合作培養民航產業急需的信息化技術技能型人才為輔,辦學規模適度,有較高教學水平和質量,有鮮明辦學特色和較好辦學條件,在省內外有一定影響的新型高職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學院院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副院長、教學副院長擔任,成員包括教務處、學生處、招生就業處(招生辦)、系主任和有關處室負責人組成。委員會下設領導小組和各工作組。
第十一條 監督機構:學院成立招生錄取監察工作組,實行事前防控、招生監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監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第十二條 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及流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按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錄取的考生應填有我院志愿。專業錄取時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按投檔成績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不設級差”的方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排位,在我院其他缺額專業進行調劑錄取,如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則作退檔處理。若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招收的學生男女比例不限。根據行業要求及專業特點,色盲、色弱者慎報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和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專業。
空中乘務專業報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疤痕,形象氣質好。
2.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2000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高:男生170-183cm,女生160-173cm。
4.男生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C字表達到0.7及以上,女生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達C字表0.5及以上,無色盲、色弱,無聽力障礙,無嗅覺障礙,無傳染性疾病。
第十七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加分規定予以認可。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規定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復查合格,方可取得正式學籍,進入教育部學籍管理系統進行電子學籍注冊。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院將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核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院按照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擁有完善的“獎、勤、補、助、免”五位一體的獎勵助學體系,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農村貧困建檔立卡戶的學生可享受精準扶貧資助;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院將采取多項措施確保其完成學業。
(一)獎勵措施
1.國家獎學金
獎勵標準:8000元/年/人
條件:除國家獎學金所列條件外,其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標準:5000元/年/人
條件:除國家勵志獎學金所列條件外,在校期間成績優異,表現優秀。
3.學院獎學金
(二)扶持措施
1.國家助學金
資助標準:特別貧困3800元/年/人、貧困3300元/年/人、一般貧困2800元/年/人。
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院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被我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向生源地主管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申請金額:6000-8000元/年/人(在校期間無利息)
條件:家庭經濟困難,經當地主管部門審批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條件。
3.綠色通道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院建立了“綠色通道”制度。因家庭經濟困難暫時不能交清學費的新生,經申請,學院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再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4.教育精準扶貧資助
貴州省戶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請教育精準扶貧資助。可通過“綠色通道”直接減3500元/年的學費,入學后再申請1000元/年助學金。
5.參軍入伍、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當年考入我院后去服兵役的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資助。
6.勤工助學
指學生在學院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學院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再由學院統一安排到院內的崗位上進行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并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飘厴I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航空小鎮)
2.郵編:561100
3.聯系電話:0851-34863333/34864956
4.電子郵箱:gzmyhkzyxy@163.com
5.學院官網:www.gzmhxy.cn
6.微信搜索:“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若本《章程》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貴州民用航空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