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文件精神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甘肅財貿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三條 學校性質及簡況
1. 學校全稱:甘肅財貿職業學院
2. 學校代碼:51378
3. 層次:高職(專科)
4. 辦學類型:學院是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5. 校址:蘭州新區職教園區海河街766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經教育部核準下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在規定時間將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由上級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各類型的計劃數在總計劃數的限額內適當調整;各專業的人數視報考人數的多少進行及時調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條 專業錄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在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按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報考我院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按計劃和志愿及成績擇優錄取。中高職一體化轉段招生依合同約定專業,視計劃總數在約定人數范圍內依志愿、成績按一定比例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 我院同意并執行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按省考試院規定的文理科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 我院所有專業(類)錄取學生:為英語考生;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我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我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我院招生信息網或撥打我院招生就業處電話查詢。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院招生就業處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請假逾期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普通高職(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即學費: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100元;
第十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院長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設有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金等,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生源地申請貸款支付學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是:甘肅財貿職業學院;證書科類:當時錄取的專業名稱或調換專業(第二學期)辦理。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方式有:
電話:0931-8258619 13119306615 13309401010
E-mail:gscmxyzhb@sina.com
學校網址:www.gscmxy.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高職(專科)層次招生。
第二十五條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甘肅財貿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