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1-05-2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
2.院校代碼:14723
3.辦學地點:廣西貴港市西江教育園區經三路8號,郵編:537100
4.辦學性質: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5.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6.學院簡介: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 14723)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廣西現代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原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和管理的國家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規劃全日制在校生規模1.5萬人。學院坐落于貴港市西江教育園區內,占地面積約1000畝,建筑面積約27.5萬㎡,總投資達11.45億元,是廣西目前唯一一所培養物流相關類高技能人才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學院圍繞廣西物流產業和貴港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重點設置物流、環保、新能源汽車、財經商貿等12個高水平專業群,目前已開設現代物流管理、環境工程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電子商務、市場營銷、大數據與會計等6個專業。學院堅持“產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人才培養方式,著力打造高水平雙師型隊伍,目前擁有專、兼職教師21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達79人,高級職稱教師84人,年齡在45歲以下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70%以上。學院還聘請了20多位區內外行業和領域教授、專家、企業高端人才擔任客座教授和學科帶頭人。
學院依托自治區大型國企廣西現代物流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廣西物流龍頭企業的行業優勢,與廣西現代物流集團、廣西環保產業投資集團、深圳市中諾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導前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控水務貴港分公司、中教暢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企業共建校外實訓基地,為學生提供充足的專業實訓實習平臺,為廣西物流、環保、新能源、商貿等產業培養一批專業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強、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層次技能應用型人才。
至2040年,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將建設成為理念先進、名師云集,校園優美、設施先進,用戶滿意、社會認同,管理高效、效益明顯,教師樂業、學生成才的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院校,打造成為“千畝萬人”的現代物流人才培養高地,實現“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中國現代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目標,為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珠江—西江經濟帶建設以及貴港市打造新興內河港口城市和新興工業城市,為我區乃至東盟地區培養符合現代物流發展需要的高技能型技術人才。
第二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面向全國招收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各民族應歷屆高中畢業考生。
第四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收費政策,學院的所有收費標準均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批復為準。住宿費:1100元 / 年·人;空調費120元/ 年·人;預收課本費700元/年•人,按實際支出結算,多還少補。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制 |
收費標準(元/年) |
1 |
現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3 |
6800 |
2 |
環境工程技術 |
420802 |
3 |
6600 |
3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460701 |
3 |
6500 |
4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3 |
6000 |
5 |
電子商務 |
530701 |
3 |
6500 |
6 |
市場營銷 |
530605 |
3 |
6000 |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招生對象為2021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全國各民族應歷屆高中畢業考生。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的原則與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第七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
高職高專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檔。所有批次的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一)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計劃未滿可按我區招生相關政策復征或降分投檔錄取。
(二)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八條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因工科專業性質所限,對環境工程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2個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不能識別紅、黃、綠三種顏色中任何一種)。
第九條 錄取無男女比例和民族類別限制。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以及招生宣傳、招生錄取咨詢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招生監督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公眾全面監督。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工作,招生錄取不收取任何中介費用。
第五章 學生待遇
第十二條 學院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學生資助和獎勵機制:
1.政策性獎學金: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廣西區政府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年·人;廣西區政府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年·人。
2.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在學生所在縣(市、區)資助辦公室申請,貸款額度原則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過8000元。高職學生在校期間只能申請一次(可貸3年),總額不超過24000元。
3.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以及資助金額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分兩檔進行資助:一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特困生),資助金額為4300元/年·人;二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貧困生),資助金額為2300元/年·人。
國家助學金必須是經所在高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方可申請。由學生入學報到獲得正式學籍后,按規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參加評選。每年申請評選一次。
第十三條 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學習最長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成績全部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鑒定)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第六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十四條 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775-2928585 0775-2929601 何老師、陸老師
咨詢QQ:1140058400 QQ群:57205161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與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法律和上級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廣西物流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