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科技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時間:2021-06-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和辦學條件,經研究決定,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二)防災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
(三) 能在入學前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四)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五) 如考生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或有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不得報名。
二、招生計劃
2021年本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總數為100人,招生專業14個(詳見下表),采取總數控制、不設分專業計劃的方式進行招生,各專業錄取人數上限為35人。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所屬單位名稱 |
授予學位門類 |
地球物理學 |
070801 |
地球科學學院 |
理學 |
地質學 |
070901 |
地球科學學院 |
理學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081402 |
地球科學學院 |
工學 |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081404T |
生態環境學院 |
工學 |
測繪工程 |
081201 |
生態環境學院 |
工學 |
土木工程 |
081001 |
土木工程學院 |
工學 |
地質工程 |
081401 |
地質工程學院 |
工學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080601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工學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080301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工學 |
通信工程 |
080703 |
電子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 |
工學 |
網絡工程 |
080903 |
信息工程學院 |
工學 |
金融學 |
020301K |
經濟管理學院 |
經濟學 |
會計學 |
120203K |
經濟管理學院 |
管理學 |
廣告學 |
050303 |
文化與傳播學院 |
文學 |
(最終招生計劃以上級機關批復為準)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査詢。
三、報名流程
(一) 報名時間:2021年5月28日至5月31日;
(二)報名程序:
1. 報名學生須填寫《防災科技學院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附件1)并親筆簽名后于5月31日18:00前交至學生目前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 各學院須于6月1日18:00前將學生報名表及《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統計表》(附件2)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明德樓107室),同時將統計表電子版發送至學校招生辦電子郵箱(fzzsb@cidp.edu.cn)。
3. 報名學生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審核選拔
學校教務處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依據學生在校期間成績進行排序,遵循“平行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具體成績構成及排序規則如下:
(一)排序科目以及依據成績
1.英語:依據學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折合百分制成績;
2.數學:依據學生《高等數學》(上)和《高等數學》(下)的平均成績;
3.計算機:依據學生《大學生計算機文化基礎》成績。
注:以上成績均取學生報名前在校期間所獲得的各科最高成績,報名后所獲得的的成績無效。
(二)分數構成
考生分數為英語、數學、計算機三科的平均分數,在校期間未修讀《高等數學》的學生取英語、計算機兩科的平均分數作為最終成績。
-
排序規則:
-
按照考生分數進行排序,分數優先、擇優錄取、平行志愿,不設專業級差。
-
總分相同情況下,廣告專業依次比較計算機、英語、學生在校期間成績績點進行排序;其他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計算機、英語、學生在校期間成績績點進行排序。
五、專業調劑
每名考生最多可以報考三個志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滿的情況下,將在招生計劃內進行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在所報專業已錄滿情況下不予錄取。
六、名單確定
由學校招生就業處確定的擬錄取名單,通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學校將于6月3日前在招生網(網址:https://zjb.cidp.edu.cn/zswsy.htm)公示錄取考生名單,并于6月9日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遞補說明
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未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將綜合考慮缺額數量、流失率等因素,確定是否進行名額遞補。如開展遞補工作,學校將于7月1日前確定擬錄取遞補名單,請未入圍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屆時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免遺漏遞補信息,遞補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八、入學
(一)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1級本科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具體報到詳見招生就業處網站和入學須知。
(二)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時,如考生未取得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書(以教務處證書發放數據為準),取消錄取資格。
(三)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九、培養與管理等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費和住宿費按學年收取,與普通本科生同等標準。
(二)學校將按宿舍床位整體情況安排住宿,部分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可能會與其他學歷考生穿插安排住宿。
(三)學生入學后的其他培養與管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學籍管理、教學組織、證書管理、就業手續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四)學校將在招生各環節核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發現條件不符者,有權取消其考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十、監督機制
學校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由學校紀檢部門進行專責監督,接受投訴。
十一、附則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二)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三)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術開發區學院大街465號 郵編:101601
電子郵件:fzzsb@cidp.edu.cn
咨詢電話:010-61596244、01061596216
學校網址:http://www.cidp.edu.cn
(四)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