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1-06-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依法治招,維護本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結合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條 本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和監督下依法開展,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英文譯名:Zhengzhou Shengda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4333。
第五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龍湖鎮文昌路1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與層次: 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是1993年由豫籍臺灣教育家王廣亞博士出資與鄭州大學合作創辦的本科高校,2011年4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為一所獨立設置的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工學、文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七條 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本校學生修業期滿、符合條件者由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按規定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本科、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八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向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報送備案。本校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
第十條 本校學費和住宿費以學校向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報備的標準為準。我校收費標準如下:
本科:文史類本科專業學費15000元/年
理工類(含體育類)本科專業學費16000元/年
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18000元/年
專科:文史類專業學費13000元/年
理工類專業學費14000元/年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15000元/年
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外方合作者:愛爾蘭唐道克理工學院)專業學費16000元/年
住宿費:1500元/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 “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報考本校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所有專業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本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對于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有關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本校原則上同意執行。
第十五條 本校提檔比例按照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執行。本校對投檔考生按照志愿先后、分數高低的原則依次錄取,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參照文化課成績總分、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對象及錄取規則:本校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有: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表演和舞蹈表演(含藝術舞蹈和國際標準舞考生);藝術類專科專業有: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和國際標準舞。
1、藝術類專業招生對象:本校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音樂類考生(專業主課為聲樂、器樂的考生),主科器樂僅招鋼琴、古箏、二胡、管樂、吉他、電子管風琴、打擊樂;設計學類專業招生對象為美術類考生;舞蹈學類專業招生對象為舞蹈類考生(含國際標準舞和藝術舞蹈)。
2、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或校級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省統考,文化課成績符合所在省分數線要求,按照文化課成績上線,專業課參照其他本科高校相同專業課考試合格成績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文化課成績總分、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3、若各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無明確投檔規則,按專業成績排序投檔。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對象及錄取規則:本校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招生對象為體育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文化課成績總分、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 空中乘務專業招生對象及錄取規則:招生對象為表演類考生和普通類考生,表演類考生優先錄取,有剩余計劃再錄取普通類考生。表演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普通類考生身體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空中乘務要求執行,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無明顯疤痕和紋身,五官端正。符合身體要求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依次錄取考生。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在校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
第二十一條 本校設有成績優秀獎學金、學業進步獎學金、考取研究生獎金、各類考證獎學金等。本校還設有勤工助學金,社會團體、個人捐助的獎助學金及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等。本校為新生入學開辟“綠色通道”。
第六章 學校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電話:0371-62436243
0371-62436346(音樂類、藝術舞蹈)
0371-62436159(體育類、國際標準舞)
0371-62438629(設計學類)
0371- 62438057(空中乘務)
學校網站:http://www.shengda.edu.cn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龍湖鎮文昌路1號
郵編: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