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做好我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1-06-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各縣(市)招生辦: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推動我區考試招生工作公開化、透明化,自覺接受考生及社會監督,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成績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核內容
成績復核科目包括2021年普通高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英語及小語種)、理科綜合及文科綜合,核對內容為:
(一)考生相關信息是否正確。
(二)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三)是否有漏評。
(四)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
(五)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
二、成績復核流程
(一)考生申請。
1.申請時間:6月23日至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請地點:考生本人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的指定地點。
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考準考證、《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的“考試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統考”欄目下載。
(二)匯總上報。
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核驗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考準考證和《申請表》無誤后,于6月25日15:00前,以設區市為單位通過廣西國家教育考試綜合考務管理平臺上傳下達系統上報我院。
(三)復核結果反饋。
我院將于6月27日17:00前將成績復核結果統一反饋給各市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各市須及時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通知形式由各市自行決定(可電話告知考生,也可約定時間由考生到指定地點查看或查詢)。
(四)復審。
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可攜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普通高考準考證到我院申請復審。
1.時間:6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點: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南寧市柳園路6號)信訪樓信訪大廳。
3.復審結果告知時間及方式:復審組進行復審后作出最終認定結論,并于6月30日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
我區普通高考網上評卷是自動分發試卷、自動統計分數,對每道題是否評閱、是否統計分數有嚴格的技術控制和人工監控,并經過多重校驗。多年來,我區普通高考評卷結果準確,請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教育引導工作。
附件:1.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2.2021年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匯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2021年6月11日